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动经济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生态文明理念持续树牢,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并保持全国前列,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全文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3年3月2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 陈 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区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生态环境状况总体情况
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动经济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生态文明理念持续树牢,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并保持全国前列,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一)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5.1%(待生态环境部最终核定是否扣除臭氧因素),全国排名第8;细颗粒物(PM2.5)浓度26.2微克/立方米,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优记录,同比下降6.4%,全国排名第13。
(二)水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98.2%以上,全国排名第2;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全国排名并列第1。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中,广西9个市入围全国前30名,其中5个市跻身前10名,柳州市蝉联全国第1。
(三)海洋环境质量总体保优。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94.5%,全国排名第2。海洋表层沉积物质量保持“优”等级,海洋生物质量基本稳定,入海河流11个断面持续消除劣Ⅴ类水质。涠洲岛珊瑚礁、山口红树林、北仑河口红树林、合浦海草床、珍珠湾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均为健康状态。
(四)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无突发土壤污染环境事故发生,无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无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
(五)生态系统功能得到巩固提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2.9%。新增3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山”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总数累计达到21个。
(六)声环境状况总体较好。全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总达标率分别为96.5%、89.6%。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评价为“好”“较好”(一、二级)城市比例64.3%,同比上升21.4个百分点。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为好,评价为“好”“较好”(一、二级)城市比例达100%。
(七)生态环境风险安全可控。科学妥善处置7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和多起环境敏感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核与辐射安全领域连续6年零事故。
二、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从“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系统谋划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推进落实、跟踪督办。推动出台《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的决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意见》,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作出部署安排。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各设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订《2022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建立自治区14名领导分片包干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以河长、湖长、湾长、林长、田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度,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
(二)积极推动经济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印发实施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和禁止事项清单,加快推进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各项重要举措落地见效。出台实施加强生态环境保障助力经济稳中求进的12条措施,全力打好“稳生态促转型攻坚战”,106项具体措施清单基本完成。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持续推进“十大重大工业项目”“双百双新”“千企技改”工程项目,大力推动制糖、铝业、机械、冶金、有色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新能源汽车产销同比增加36%、33%。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华谊化工、华友锂电、比亚迪新能源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开工建设平陆运河,着力打造世界级高水平的生态运河、绿色运河。绿色环保产业链招商深入实施,引进项目347个,合同投资总额2858亿元,同比增长26.2%。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申报和实施,23个项目入选国家及自治区项目库,总投资额达457.9亿元。生态经济不断壮大,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8个、国家级绿色工厂67个。印发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暂行管理规定,出台“两高”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推动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
(三)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开展污染天气应对、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攻坚行动,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完成4个钢铁企业和8个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年度任务,累计注销淘汰老旧车辆503万辆。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228个国家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桂林漓江入选国家首批美丽河湖名单,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柳州水环境治理相关典型经验做法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全面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排查确认11665个入河入海排污口。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105个。陆海统筹推进北部湾近岸海域整治,直排入海排污口所排废水达标率为98.6%,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重点海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累计完成85个涉镉污染源问题整治。完成46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和31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南宁市入选2022年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南宁、柳州、桂林三市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加快构建“1+1+N”政策体系。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组织编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探索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指导19个重点行业项目环评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完成广西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前期研究。印发实施《广西“十四五”清洁生产实施方案》,5个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入选国家首批试点名单。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42家企业纳入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柳州市获评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讲好绿色低碳发展地方实践故事,成功举办六五环境日广西分会场活动、中国—东盟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对话和2022年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第三届广西“两山”发展论坛。
(五)不断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系统治理和修复,完成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工程,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成功入围国家“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任务面积82.2万亩。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成功举办2022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广西主场活动,参加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阶段会议活动。印发《广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广西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建设工作方案》,评选100个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和20个示范镇,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与文化振兴有机融合。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西南岩溶国家公园正式纳入国家公园空间布局。八桂大地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涠洲岛附近共监测到布氏鲸两批50多头次,北部湾海域中华白海豚超过300多头,黑脸琵鹭、白脸琵鹭首次现身北部湾,东黑冠长臂猿种群数量发展到5群33只,白头叶猴数量扩大到1400多只。
(六)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科学妥善处置7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连续9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深化跨省(区)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与云贵两省联合应对含油废水溢流事件。积极推进“南阳实践”工作,完成10个设区市23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涉铊企业、碳排放报告质量问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废弃金矿“洗洞”生态环境问题等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区应急处置能力合计1396吨/日,实现14个设区市全覆盖,确保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收尽收”“日产日清”。有力保障核与辐射安全,成功举行“平安广西—2022”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广西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健全。
(七)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4157人次,检查企业12976家次,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99件,处罚金额1.08亿元。开展涉铊企业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排查整改环境问题700多个。继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完善广西环境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规则,规范9项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程序。推行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改革试点,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体系。举办首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实战能力大比武。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与应用,创新开发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为5万多家企业“赋码”,经验再获生态环境部推广。公开曝光25个典型案例,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八)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政策体系。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湾长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印发实施空气质量全面改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印发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若干措施,构建生态保护多方补偿格局,粤桂两省(区)政府签订第三轮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21—2023年)。推动出台地方生态环境标准4项,全区累计出台地方生态环境标准22项,地方环境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区共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9件。
(九)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全区累计建成市县污水处理厂132座,累计建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723座。全区在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74座,无害化处理能力3.43万吨/日,无害化处理率达99%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2022年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4.6万多个。打造“数字漓江”生态质量智慧监测网络取得新进展,建成漓江流域生态质量监测综合站,构建“一站多点”漓江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目前,我区初步建成涵盖大气、水、海洋、土壤、生态等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环境预测预警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十)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基本完成。对照生态环境部下达我区2022年生态环境有关指标计划,根据初步统计结果,2022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重污染天数比率、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以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指标均可完成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完成情况待生态环境部核定。碳排放强度降低扭转了2021年不降反升局面,2021—2022年累计降低约1.8%。
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由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列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和“稳生态促转型攻坚战”重要内容强力推进。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各设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各设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自治区加快推进河池市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违规建设问题整改小组,由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强力推进河池市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违规建设问题整改。
(二)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长效管理机制。出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整改工作管理办法、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进一步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督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督察整改管理闭环。建立由14名自治区领导分片督导的工作机制,推动14个设区市落实整改任务。建立督察整改调度和报告制度,每月调度全区整改进展情况。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强化司法联动。自治区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巡视、审计,问责问效,形成合力。
(三)从严从实推进督察整改落地见效。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达到序时进度20个;通报的5个典型案例、1个重点督办件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交办的3917件环境信访件,已办结3848件,阶段性办结69件,办结率为98.2%;完成中央督察组移交问题的追责问责工作,对34个责任单位、105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扎实推进桂林市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退和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违规建设项目整改,河池市凤山县三门海·世界寿源城房地产项目违法建筑物全面拆除,桂林市自然保护区内79个违规“小水电”全部清退,整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入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察整改看成效”正面典型案例。
四、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一)牢记领袖殷切嘱托,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坚决扛起保护好广西山山水水的历史责任,自觉将新发展理念、绿色发展要求贯穿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按照“稳中求进攻坚年”的工作部署,成立自治区“稳生态促转型攻坚战”指挥部,围绕节能降碳、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4个方面内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召开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等,专题研究部署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等工作,坚决当好保护广西山山水水的“二郎神”。开展设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将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和公众满意度等5方面内容纳入考核指标,全面提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二)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双碳目标下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能源网”大会战三年行动。打造“立足广西、面向东盟”的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推动建立新能源市场主体参与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完成首批绿色电力交易。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强化能耗双控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国家点名通报的46个未经节能审查违规建设项目全部完成整改。持续稳固陆域生态系统碳汇和海洋蓝碳,森林植被总碳储量约5.3亿吨。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54%,10家企业获评“国家级生态农场”。大力推行绿色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新增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企业37家,新增低碳产品认证企业7家,低碳产品获证企业数和证书数均排名全国第一。加快绿色生活方式转变,实施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系列主题活动。加快绿色金融发展,创新推出“漓江生态保护贷”金融服务新模式,广西绿色贷款余额4965.63亿元,同比增长34.48%。落实《广西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推进县域经济差异发展、错位发展。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广西红树林、漓江流域生态价值核算,容县和金秀瑶族自治县2个试点县完成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试点研究。
(三)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印发2022年度大气、水、土壤、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秸秆禁烧管控,累计建设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点位908个,制糖企业包干处理禁烧重点区域蔗叶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86%以上。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印发白沙河等7条水质不稳定河流“一河一策”工作方案。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3623个农村千人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2%。全面推行湾长制,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筑牢北钦防一体化沿海生态屏障成效持续向好。推进全区农用地安全利用,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年建成自治区级绿色矿山31座。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7%。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全区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总体良好。加大生态环境方面资金投入,全年共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10.66亿元,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获财政部专项资金支持20亿元。加强对“广西是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的研究,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作为一项重大研究专题列入《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行动方案》。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实现各县(市、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全覆盖。加大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力度,支持“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等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科技项目立项,认定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18家生态环境领域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15项绿色环保相关技术成果成功转化。研究出台广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启动调查监测试点工作,确保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
五、存在问题与困难
(一)完成约束性指标压力大。我区秸秆离田率不高,秸秆收储运体系不健全,秸秆露天焚烧问题仍时有发生,臭氧污染防治办法不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存在短板。部分断面水质还不稳定,茅尾海水质未稳定达四类及以上。耕地土壤重金属含量背景值高,工作基础薄弱。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离全国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我区工业结构重化趋势尚未根本转变,传统资源型产业比重大,能源消费替代面临较多制约因素,降碳潜力挖掘困难,减污降碳压力凸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任重道远。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仍需进一步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细化为186条整改措施,明确了中期(2023年6月底)完成70%整改任务、长期(2025年12月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等阶段性目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还没完成整改的20个问题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涉及领域广,整改难度大,整改任务十分繁重。 (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还需进一步化解。突发环境事件呈上升趋势,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问题时有发生。局部区域和化工、有色等行业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仍存。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紧跟伟大复兴领航人踔厉笃行,不断厚植生态环境优势,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绿色发展实现更大进展,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广西新篇章。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贯彻落实到全区生态环境等领域,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系统治理,加快生态文明强区建设。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全面加强秸秆露天焚烧、城市扬尘、餐饮油烟等重点大气面源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抓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湾长制实施,加强茅尾海、铁山港湾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美丽海湾保护和建设。持续加强耕地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开展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开展受污染耕地集中区域污染成因排查。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开展建设用地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持续开展塑料农膜污染治理行动。
(三)推动绿色发展实现更大进展。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开展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做好向海经济、西部陆海新通道、交通强区等重大战略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全力服务打造平陆运河绿色工程。打造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推进新型生态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打造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实施生态保护正面清单和禁止事项清单,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进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绿色农业提升工程。
(四)持续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加强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做好桂林漓江流域整体保护申报“地球卫士奖”有关工作,助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一步完善自治区领导分片督导工作机制,开展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面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开展西南岩溶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办好2023年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相关宣传活动。
(五)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交流与合作。紧紧抓住中国—东盟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起步时机,积极对接东盟、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政府部门和环保企业,推进中国(广西)—东盟生态环境科技联合研究院项目建设,深化区域碳市场与气候投融资领域交流合作。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圈,以“污染联防联治、产业共建共享”为重点,与各方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化解区域环境风险、促进环保产业合作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创新谋划、做大做强2023年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中国—东盟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对话、中国—东盟国际环保展等系列活动。
(六)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三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推广实行“一证式”扫码排污监管,加快推进从“环境监测网”向“生态环境监测网”转变,建设“数字漓江”信息化平台。守牢环境安全底线,防控重点领域污染风险,健全危险废物闭环管理机制,优化核与辐射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切实发挥警示作用,督促问题整改,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通报2起涉气典型案例:一、湘江新区某公司未在密闭空间喷漆作业案案情介绍根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12月28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电力环保智慧监控平台发现长沙某公司喷涂车间有使用迹象,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公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威海市润通橡胶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该项目两标段共计1420.18万元。威海市润通橡胶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宁波路23号,本期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将现有4套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工艺落后的“低温等离子+UV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阿克苏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阿克苏市将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按照《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文件要求,有序推动水泥行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底前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热电分公司、新疆天基水泥
近日,山东环境厅发布第三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共计13家。详情如下:关于第三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鲁环发〔2023〕6号)相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豁免企业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11月5日印发《长宁区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提出以PM2.5达标为核心,以持续加强本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为重点,强化重点行业和重型柴油车等移动源排放管控,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标。详情如下:
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7日印发《胶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中主要修订内容有:(一)增加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作为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二)将预警发布时间由提前24小时以上调整为提前48小时以上。(三)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对于细颗粒物(PM2.5)、臭氧
为有力推动全市造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保障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近期扬州市生态环境局以交叉互查方式,集中部署开展造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现公开发布。案例1某造船有限公司涉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10月30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
2024年4月26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走航监测车发现乐山高新区某区域TVOC异常高值,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随即对该区域开展排查。当日23时58分许,执法人员对乐山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喷漆作业)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威海市润通橡胶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期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将现有4套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工艺落后的“低温等离子+UV光氧设备”升级改造为4套“干式过滤器+蓄热催化燃烧”处理设备;对收集效果不理想的收集方式进行改造。本项
近年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坚持积极探索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现公布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办理的一批轻微违法“减免罚”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河北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约3000万中标该项目,服务期3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HBTH-2024-141二、项目名称: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白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2025年至2027年海口市65万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7004万元,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单价87.20元/吨(含渗滤液处理),服务期3年,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2025年至2027年海口市65万吨/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招标预算为3723万元,服务期3年,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公示如下:项目概况: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河北省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3000万元,垃圾处理单价最高限价为93元/吨,项目服务期3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示如下:项目概况: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中项网发布9月第四周最新垃圾处理项目汇总,涉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处置、县域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等,详情如下:01、四川公司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预算投资总额:6000万元进展阶段:施工图设计项目所在地:四川省甘孜州市项目详情: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654平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9月19日,西藏山南市乃东区结巴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成功点火,标志着西藏首个小型垃圾焚烧项目顺利投产运营。
9月10日,福建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15677520.00元,招标人永春县城市管理局。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投入试运行。该项目于2023年9月投资建设,建设有3台500KW沼气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的沼气收集系统、冷却系统、沼气预处理系统、1台2000kVA厂用变压器、高低压配电系统、无人值守系统及生活区配套设施。正式投产后,每天可完成发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06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01001JH620521001项目名称:清水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理站市场化运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076.000000(万
近年来,位于义龙新区郑屯镇的黔西南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呵护碧水蓝天共建美好家园”为目标,坚持“生态、绿色、循环”发展理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综合循环利用,有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来源:兴义融媒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ywgzwxh)走进黔西南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厂区整洁干净,技
广东省揭阳普宁市是全国人口第一大县级市,全市户籍人口251.56万。由于医疗卫生服务较为完善,较高的医疗服务水平也吸引周边县区很多居民前来就医。但随之而来的是医疗废物的大量产生及最终处置去向问题。普宁如何解决医疗废物处置问题?是否存在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记者近日赴普宁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
近日,广东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一期)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496.94万元,本项目(一期)共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共195座,处理规模共3525t/d(其中新建污水处理设施74座,新建资源化利用设施121座);配套污水
10月16日,山东济南历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价:967
10月16日,广东紫金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中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报价79360000.00元。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增污水管主管网151000米,支管网72001米,入户管网237470米,检查井12381座,道路修复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37座,新增污
10月15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内容指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模式,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实现农村生活
近日,山西临县碛口镇等七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146145100.00元,项目规模:工程为碛口镇等七个乡镇十八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为解决所在村庄的污水排放问题,采用集中收集+转运处理的方式,村庄内沿地势敷设污水管和污水检查井,污水最终汇集在新建污水
10月11日,青岛市上合示范区临海片区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告发布。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1716242908.09元。该项目一期包括3部分内容:(1)跃进河下游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内容主要是在跃进河支流开展环保清淤工程、生
近日,2023年度福建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建设运维一体化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102394696元,招标范围和内容: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建设运维一体化的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设备采购及附属服务和运营工作。①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建设运维一
10月9日,河北阜城县2023年大运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建设内容与规模:阜城县码头镇区域83个村庄4600个农户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规模489m3/d,新建污水单户处理设施2345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429套,新建dn100PVC-U污水收集管道41.31km,dn160PVC-U污水收集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该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资源化利用方式和处理设施工艺技术的选择。
近日,青岛市上合示范区临海片区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预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报价:1716242908.09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景观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报价:1710749608.89元;第三中标候
9月20日,关于天门市湖泊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综合开发项目—湖泊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工程的定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人为天门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本项目设计费为1466000元;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35340200元。公告如下:天门市湖泊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