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生态安全。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保障生态安全,依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环规生态〔2022〕2号)等文件要求,我厅编制了《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书面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张沿成
电 话:0551-62376692
邮 箱:hbtzrc@126.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766号
邮 编:230031
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生态保护红线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绿色发展、问题导向、分类监督、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实现一条红线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二章监督主体和事项
第四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第五条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包括以下事项:
(一)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相关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功能状况及其变化;
(五)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破坏问题及其处理整改情况;
(六)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监督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监督制度和方式
第六条生态保护红线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如需评估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生态环境部门结合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规则,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按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审核意见。
第七条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更新情况,及时更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等数据应用系统,确保监督与管理的界线范围一致。
第八条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按照《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执行。
第九条对于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省生态环境厅依据职责分工对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意见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条对于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一条 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审批。
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有限人为活动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监督。
第十二条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有关生态质量监测标准规范和工作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质量监测,以遥感监测技术为主,重点关注人为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的影响,监测结果与国家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数据共享。
第十三条依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和生态状况评估标准规范等,省生态环境厅按要求组织指导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评估,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格局、质量、服务功能和保护成效。
第十四条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破坏问题进行监督,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一)省生态环境厅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质量监测结果,结合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督发现的生态破坏问题线索,提取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和线索,依托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推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实地核实,形成生态破坏问题清单,提交至省生态环境厅。
(三)省生态环境厅将核实后的生态破坏问题移送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按职责分工移交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并进行记录。生态保护红线内突出生态破坏问题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四)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县区人民政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验收单位等,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破坏问题查处整改工作;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五)省生态环境厅单独或会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需求对相关生态破坏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和复查,并更新生态破坏问题清单。对生态破坏严重、整改行动缓慢、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的,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整改。
第十五条对生态环境部推送的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和线索,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第十四条程序进行办理,并按要求向生态环境部报告。
第十六条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开展。
第十七条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技术指南等标准规范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中形式主义问题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省生态环境厅依托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数据库,与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第十九条省生态环境厅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第三方评估机构库和评估专家库,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章 公众参与
第二十条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质量监测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参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挥媒体、公益组织和志愿者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生态保护红线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 监督结果应用
第二十一条省生态环境厅将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等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考核,推动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奖惩任免以及有关地区开展生态补偿等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二条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生态保护红线内突出生态破坏问题和生态保护修复形式主义问题,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相关规定处理。
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或者移送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中发现有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有关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将问题线索等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相关机关或者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涉嫌犯罪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可结合本行政区具体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3年X月X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左旗发改和工信局发布《关于开展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2025年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申报工作的公告》,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总容量不超过25兆瓦。详情如下:为推动新巴尔虎左旗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布式能源工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6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意见指出,到2027年,健全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偷排乱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
6月6日,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公告显示,项目申报要求:1.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严禁多个项目集中布设在同一片区域或以“打包分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6月6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公告》要求,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具体内容如下:为推进鄂伦春自治旗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布式
6月5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银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通知指出,聚焦硅基、碳基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等领域,依托20GW异质结单晶材料智慧工厂等项目,加速布局新一代异质结专用切片、电池、组件、钙钛矿等光伏材料产业。原文如下: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
6月5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到山东分公司所属的曲阜热电、华源热电督导调研生态环保及安全生产工作。温枢刚一行深入曲阜热电、华源热电生产现场,实地查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情况,仔细询问安全生产工作,看望慰问一线职工,并主持召开督导调研座谈会。在督导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5日,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银产业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以新能源开发利用为牵引,以绿电园区建设为支撑,积极推进源网荷储、分布式微能网、虚拟电厂等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构建绿电直供、绿色算力、绿色
2025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202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告显示,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重点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管辖海域海水水质基本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重金属含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土
近日,《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文件指出,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能源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大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进液化天然气等接收及储气设施、配套码头和配套外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三年行动计划指出:1、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绿效码”应用,推进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重庆市发改委5月22日正式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指出:统筹提升能源安全供应能力。夯实市内电源基础,加快推动两江燃机二期等天然气发电、合川双槐三期煤电项目,加快云阳建全、丰都栗子湾、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全力推进外电入渝工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白皮书除前言和结束语外分为七个部分,分别是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科学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提升海洋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全方位开展海洋生态环境
为全面贯彻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自然生态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
近日,吉林省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聚焦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谋划切实举措,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安全基础,扎实开展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推动集中化解消除一批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与安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松原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详情如下:松原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生态环境
1月1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1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管言明,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王福栋,省工业和信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绿色发展、问题导向、分类监督、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实现一条红线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美丽江西建设推进会精神,切实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监督办法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绿色发展、问题导向、分类监督、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实现一条红线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0月8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林业局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通知(试行)。通知指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生
10月8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通知(试行),通知指出,零星分布的已有水电、风电、光伏、海洋能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严禁扩大现有范围和规模,项目到期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生态修复。原文如下: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生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绿色发展、问题导向、分类监督、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安徽省
试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核心特征和基本特征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徐进新型电力系统是在确保我国能源战略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的大背景下构建的现代化电力体系,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福祉的关键举措。国家能源局已明确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发展路径,即以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正式印发了《2025年浙江省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浙发改能源〔2025〕131号文),为即将到来的夏季用电高峰做好保供准备。方案延续了分类施策的思路,同时重点拓宽了以虚拟电厂为代表的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的途径。下面,小e带大家一起来解读一下
注:板块及分会场持续更新中,请以正式通知为准。组织机构01主办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02支持单位世界水理事会(WWC)国际水协会(IWA)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河海大学膜材料与膜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03承办单位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岛市商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
6月11日,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简称:SNEC2025)开幕。正泰以“绿源+智网共建新型能源生态”为主题,携绿色能源产业主力产品、智慧电力综合解决方案、新业态培育成果、新场景应用及示范案例等重磅亮相,并与生态圈伙伴现场达成签约,立体化、多层次诠释正泰全链
作为碳排放大户,建筑领域的节能减碳可谓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窗口。而建筑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最佳路径,非光伏莫属。从市场现状来看,附加安装在建筑物上的光伏发电系统(BAPV),可能存在着产权不清、屋顶与光伏寿命不一致等诸多问题,而与建筑物结合的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无疑更契合市场需求。在
6月11日,2025年SNECPVamp;ES国际光伏amp;储能两会在上海启幕,来自全球超3500家新能源企业汇聚于此,共享尖端科技与智慧。在会上,海尔新能源推出了行业领先的智能微电网边缘智控AI能源机器人,该机器人是源网荷储一体化解决方案中的核心智慧大脑,真正做到能感知、能决策、能执行,构建完整、高效的
6月11日,为期三天的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在上海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幕。固德威以“构建源网荷储智一体化能源生态系统”为战略核心,全方位展示了其前瞻性的智慧能源解决方案与尖端产品技术,吸引了众多行业专家、媒体、客户前来交流参观。“源网荷储智”一体
2025年6月11日,东方日升亮相第十八届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SNEC),并于展会期间正式发布“光储全场景解决方案”。在光伏行业高速发展的浪潮中,看似完整的产业链闭环实则暗藏孤岛:售后服务体系分散导致推诿无门,采购成本居高不下叠加流程冗余,复杂的运维操作更令客户疲于
6月10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25年第一次工作例会暨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会,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强改革工作统筹调度,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任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冯来法,集团领导杨鹏
在我国持续推进的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电力中长期交易始终扮演着关键角色。从最初的“厂网分开”起步阶段,到当前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攻坚期,中长期交易经历了从简单电量分配到面临各类复杂风险的职能演变。这一过程体现了中国电力市场建设的独特路径——不同于欧美国家先建立现货市场,后发展金融衍
日前,《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锚定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按照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进行安排部署。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