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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不再开展铸造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

2023-08-14 11:48来源: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键词:产能置换铸造产能置换安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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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布通知,不再开展铸造产能置换工作,《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不再执行。

据2023年6月份安徽省经信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01号代表 建议答复的函显示,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工作开展以来,共置换产能项目162项,置换产能290多万吨,支持了比亚迪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不再开展铸造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装〔2023〕4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原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三部门印发的《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皖经信装备函〔2021〕126号)不再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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