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年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手段,对首次违法、造成危害较小且纠错态度积极主动的企业,推行“免罚”的容错机制,充分发挥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实现了严格环境执法与积极服务企业、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协调统一。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整理了六起生态环境领域免罚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典型案例一 福建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固废管理规定免予处罚案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22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福建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营业,已设置危废贮存间,危废贮存间已设置警示标识,已制定年度管理计划,建立危废管理台账。但该公司机修车间角落处放置了一个大纸箱,箱内混合存放了小纸箱(未沾染油渍)及废机油瓶,旁边也放置了数个废机油瓶,未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周边未见溢流痕迹。经执法人员指出后,该公司立即将废机油瓶移入危废贮存间。29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复查时,其原放置大纸箱的位置已设置了废机油瓶临时收集点,收集点放置了一个铁箱容器,容器内放置了废机油瓶,容器上方的墙壁上粘贴了危废警示标识。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鉴于该公司建有完备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台账联单,并有同步上传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监管系统,在执法人员指出违法行为后,现场立整立改,未造成环境污染,符合首违不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首违不罚相关规定,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免予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惠安县兴港基建发展有限公司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免予处罚案
【案情简介】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超标预警信息,2023年4月13日,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惠安县兴港基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某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并调阅自动监控历史数据,发现该污水处理厂4月12日的总磷日均值浓度为0.831mg/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中总磷的排放限值(≤0.5mg/L)。经调查,该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技术改造,且惠安县兴港基建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向惠安县城市管理局提交了《关于某污水厂技术改造期间污水处理设备减产运行的报告》并抄送惠安生态环境局。此次出水口在线总磷数据超标主要原因是技术改造过程中2号生物池的滗水器伸缩管因老旧破损脱落,导致污泥混合液流入后端造成。在事件发生后,该公司立即打捞并固定脱落的滗水器,对混凝池和消毒池进行清洗,外排废水于2023年4月13日达标排放。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鉴于该公司此次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免予处罚情形清单第三项之规定,经案件法制委员会集体讨论,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免予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 厦门耐德电气有限公司违反固体管理制度免予处罚案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22日,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厦门耐德电气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环氧树脂绝缘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有机溶剂空桶、有机树脂类废物等危险废物,与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环氧固化剂空桶存放在一般固体废物仓库,未按规范贮存在危险废物仓库。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规定。2023年2月22日,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鉴于该公司2个工作日内立即完成整改,且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数量在0.2吨以内),未发生扬散、流失、渗漏或其他环境污染情形,符合《福建省首违不罚情形清单》第4项、《厦门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及《厦门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第10项规定的情形。2023年4月25日,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的内容,向该公司送达《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案例四 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规范贮存危险废物免予处罚案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12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化工园区专项监督帮扶组带领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停用天然气站及14车间西南侧后山边搭建简易钢架棚内,贮存有26个吨桶,吨桶内装有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液及精馏残液。桶装物品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现场未发现危险废物渗漏、流失现象。2月12日检查当日,该公司即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对存放的26桶装有蒸馏残液及精馏残液的危险废物依法进行处置,及时完成整改。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之规定,依法应当予以罚款处罚。南平市生态环境局经研究,采纳该公司关于“属初次违法,存放处地面已硬化且加盖顶棚,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在检查发现问题的当日,已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做到了积极改正,同时举一反三,对厂区开展排查,规范贮存危险废物,希望不予处罚”的申辩意见,于5月15日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免予罚款处罚,要求该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按照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管理。
典型案例五 周宁县富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免予处罚案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14日,宁德市周宁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周宁县富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基本完成铸锻件加工主体设备的建设安装,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改扩建项目备案投资额为6800万元。次日,周宁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涉嫌存在未批先建行为立案调查。2月20日,周宁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再次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已自行停止建设并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环评报告。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经深入调查并复核查证,综合考虑该公司首次违法,能够自行停止建设且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等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宁德市生态环境系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试行)的通知》(宁市环规〔2022〕1号)中“免罚清单”的相关细化要求。经集体审议,3月21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六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免予处罚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3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排污单位未依法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量。2023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已按实际排污情况重新填报污染物排放情况。
【查处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2021年修订版)第七条之规定,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单位免予行政处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湖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全省行政执法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湖南两起生态环境执法案例获评全省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分别是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处罚案、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某废品回收站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免于处罚案。◆郴州市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
《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施行以来,福建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结合暗访、巡查等现场检查方式,查办了一批涉自动监控环境违法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强化警示教育宣传,现向社会公开发布5个自动监控环境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仙桃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2024年度第1期):案例1: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含铬废水涉嫌严重污染环境案一、基本案情2023年10月19日,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电泳返工件酸洗工序产生的含铬废水未经电镀车间污水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领域):自开展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紧盯机动车尾气检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高发领域,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1月19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达州市大竹正邦农牧有限公司以私设暗管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2023年8月9日,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大竹正邦农牧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下属的钟坝养殖场通过场内雨水管网向场外无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第八批9起涉及监测报告弄虚作假、污染物超标排放、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到期未延续排放污染物、通过渗坑排放废水污染环境、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适用于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各部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各督察局,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12月2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自贡市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3年7月18日,自贡市富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富顺县兜山镇宝峰矸砖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砖厂隧道窑正在生产,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第七批10起涉及监测报告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违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建设的典型案例,并对积极查办案件的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为加强警示宣传,湖南省
11月27日,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近期两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今年5月26日,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运用无人机对绵阳市安州区磷石膏综合整治项目周边情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绵阳市金脉选矿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上海徐汇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发布,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城区发展与固废管理,加快推进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一降低、一结合、全覆盖”工作目标,即将固体废
近日,康恒环境董事长兼CEO龙吉生博士受邀发表《城市受益型的固废管理“中国模式”探讨》主题演讲,从环保固废行业的视角,展望了城市绿色低碳转型探索的新思路。本文是演讲全文整理。4月26日,第六届国际城市可持续发展高层论坛在成都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荫凯,省委常委、成都市委
固废管理“十问十答”(六)
判断产废单位是否具有非法处置固废的故意,可以从“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是否参与具体非法行为、是否明知或应当知道而放任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几方面进行考量。
6月5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环境日,全国主场活动在青海西宁盛大举行。值此之际,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神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推出的“固废智能体解决方案”在活动主会场地重磅发布。据介绍,该解决方案以新固废法为引领,在固废领域开展智能化、数字化监控探索与服务,为固废监管部门、工业企业开启全新的治废模式。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变更转移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出本省利用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新《固废法》加大了企业对固废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罚款额妻,最高可罚至500万元,并且增加了按日進续处罚、行政拘留、蓝封扣押等处罚种类。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是企业的法定责任。
嘉兴市出台的《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见》(以下简称新《意见》)将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新《意见》规定,要进一步规范固废产生、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行为,完善固废信息化监管系统,全面落实责任,建立“线上监管+线下执法”监管机制,确保固废依
自2019年广东省深圳市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以来,龙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第一时间印发《龙岗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将市政府下发至
“实时申报、全程记录、自动管理”,淮安工业园区2020年8月投建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平台,目前已经投入运营。坐在淮安工业园区危险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前,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点击了江苏春江润田农化有限公司,大屏幕上即刻跳出该公司在今年9月产生危废特性为“急性毒性”的水处理污泥0.61吨,并在数日后出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和企业: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完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了《重庆市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啤酒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控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现有啤酒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新(改、扩)建啤酒工业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
湖北省公布2024年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典型指导案例):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收集、整理、解析和发布机制,定期与不定期地发布指导性典型案例,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参考。此次公布的5个指导性典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页岩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文件规定了页岩气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文件适用于页岩气开发企业和页岩气开发废水集中处理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页岩气开发
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披露了中铁二院海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图源: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书显示,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1月9日对中铁二院海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涉嫌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立案调查。经调查,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于2023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4-2024)为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现予以发布。2024年5月1日起实施。本文件规定了半导体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半导体行业现有企业水和大
重庆市司法局发布《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七章、三十八条,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职责、监管部门、主体责任、绿色示范区、船舶水污染物收集和接收、电子联单、岸电使用、大气污染治理、船舶洗舱、修造拆解、燃料供受作业、船舶打捞作业、船舶污染事故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省级地方标准《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722—2024),编号为DB34/4722—2024,2024年1月31日起实施。本文件适用于单个养殖水面10亩及以上的池塘养殖场、设施养殖、育苗场等封闭式水产养殖的尾水排放管理。单个
为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办理,明确“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且不需要赔偿”的情形,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认定细则》,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可以认定为“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可以不启动索赔程序。广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四川省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辖区内化工园区中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间接排放和化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中工业企业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管理及接纳化工园区工业废水的集中
1月19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达州市大竹正邦农牧有限公司以私设暗管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2023年8月9日,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大竹正邦农牧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下属的钟坝养殖场通过场内雨水管网向场外无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