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8月11日印发《深圳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化工园区应具备对所产生危险废物全部收集、规范贮存的能力,根据园区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和所在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统筹配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园区内废水做到应纳尽纳、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
深圳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应急〔2019〕78号)和《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2〕8号),为统筹兼顾化工园区建设质量和有序推进重大化工项目建设,规范我市新设立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程序,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参照《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和国家标准《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职责指导化工园区的建设、设立和认定管理工作,并依据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化工园区的建设、设立和认定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化工园区,是指由市政府批准设立,以发展化工产业为导向、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整的工业区域。本办法所称新设立化工园区,是指本办法颁布后,由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化工园区。本办法所称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以下简称认定化工园区),是指经市政府审定,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化工园区。
第二章 化工园区建设标准
第四条 化工园区设立应手续完备,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规划水资源论证,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第五条 化工园区应明确管理机构,具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有效管理能力,配备满足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需要的人员。
第六条 化工园区选址布局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相关规划。严禁在地震断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设置周边规划安全控制线。
第七条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编制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总体规划应包括安全生产、消防规划、应急救援、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章节或独立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产业规划应结合当地土地资源、产业基础、水资源、环境容量、城市建设、物流交通等基础条件进行编制,符合国家、广东省化工产业政策和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化工产业发展规划。
第八条 化工园区应当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园区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人员集中场所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区相互分离,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九条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化工产业政策、规划有关要求。
第十条 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要求,结合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含新污染物)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化工园区应严格管控运输安全风险,实行专用道路、专用车道、限时限速行驶,并根据需要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防止安全风险积聚。
第十一条 化工园区应具备对所产生危险废物全部收集、规范贮存的能力,根据园区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和所在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统筹配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化工园区内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特别是地下储罐、管网等)应进行防渗漏设计和建设,消除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化工园区应建立完善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管控体系。
第十二条 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独立建设或依托骨干企业)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园区内废水做到应纳尽纳、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含有码头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并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设置入河(海)排放口的,排放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化工园区应根据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和主要产品特性,建立满足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形下应急处置需求的体系、预案、平台和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结合区域发展和功能布局建设相应的特勤消防救援站,配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人员和装备。化工园区应采取自建、共建、委托服务的方式,配套建设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化工园区应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园区事故废水防控系统,做好事故废水的收集、暂存和处理。
第十四条 化工园区应根据自身规模和产业结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的监测监控和风险预警体系,相关监测监控数据应接入地方监测预警系统。
第十五条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
第三章 化工园区设立
第十六条 新设立化工园区应由市政府批准设立,承接的化工项目应是列入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相关规划,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同意。
第十七条 市政府统筹协调化工园区设立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指导相关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组织实施化工园区设立工作。
第十八条 新设立化工园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二章“建设标准”中第四条到第八条的要求(其中第六条所要求“周边规划安全控制线”应在项目投产前设置完成);
(二)符合《深圳市新设立化工园区设立条件审查表》(见附件1)中各项要求。
第十九条 新设立化工园区的设立程序:
(一)拟设立化工园区所在辖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按照本办法要求向市政府提交设立化工园区申请;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务、发展改革、住房建设、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深圳市新设立化工园区设立条件审查表》的分工和职责,由各职责牵头部门对拟设立化工园区送审材料进行论证、审查,并开展现场考察论证;
(三)市直各相关部门根据《深圳市新设立化工园区设立条件审查表》出具审查意见;
(四)市工业和信息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综合评估等方式,对拟设立化工园区进行审核,组织对新设立化工园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意见处理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有关审查情况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审议并批准设立。
第二十条 新设立化工园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化工园区设立申请文件;
(二)《深圳市新设立化工园区设立条件审查表》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出具的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第二十一条 新设立化工园区应当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同步完善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公用工程和相关制度规范,并在项目投产前按照本办法第二章和第四章的要求和程序,通过深圳市化工园区的认定。
第四章 化工园区认定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统筹协调化工园区认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化工园区认定工作。
第二十三条 认定化工园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本实施办法第二章“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要求;
(二)符合《深圳市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审查表》(见附件2)中各项要求。
第二十四条 化工园区的认定程序:
(一)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向园区所在辖区人民政府提交申请认定材料;辖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及申请认定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深圳市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审查表》中各牵头审查部门分工和职责,对申请认定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次性告知辖区人民政府补充上报相关材料;
(三)市直各牵头审查部门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认定材料逐项开展实质审查,并出具包括《深圳市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审查表》在内的审查意见。未通过实质审查的化工园区,由相关牵头审查部门按照《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组织专家现场评审或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综合评估等方式,对全面通过实质审查的化工园区进行审核,研究拟定认定化工园区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意见处理后,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申请认定材料应包括:
(一)化工园区认定申请文件;
(二)《深圳市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审查表》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出具的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第五章 化工园区管理
第二十六条 辖区人民政府对化工园区管理工作负总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入园项目核准或备案、化工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园区环境保护监管、指导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依职责指导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工作,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化工园区内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其他部门按照职能负责相关工作。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化工园区各项工作。新设立化工园区通过审批后,按已认定化工园区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 对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由所在辖区人民政府落实责任,按照《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认定化工园区对地理边界进行调整的,按认定化工园区所在各类园区地理边界调整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应在调整后按照本实施办法重新进行认定。新设立化工园区在通过认定前,对地理边界进行调整的,应经由市政府批准,并按新的地理边界更新相关规划和材料,在进行认定时,应当按照新的地理边界准备认定材料。
第二十九条 自化工园区通过认定之日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五年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自评和复核,有关要求和程序等参照本办法执行。认定化工园区复核不合格的,以及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办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相关手续(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逾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认定化工园区资格。
第三十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更新认定化工园区名单、认定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数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情况,报市政府审定后进行公布,并抄送市有关职能部门。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2023年8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654号建议的答复。答复文件提到,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零碳园区等协同发展模式,对促进源网荷储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我们支持古雷石化基地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因地制宜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6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正式对外发布重庆市培育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工作方案(2025—2027年)》。根据方案,到2027年,全市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体系基本健全,产业生态持续优化,初步建成西部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2025年中国常减压装置产能迎来新一轮扩张,长三角、山东、东北三大核心区域地位愈发重要。2025年,中国炼油一次产能或将突破9.8亿吨/年。在全球能源结构加速转型与国内炼化产业蓬勃发展的双重作用下,2025年中国常减压装置产能迎来新一轮扩张浪潮。长三角、山东、东北三大核心区引领“炼化一体化”转型
7月14日,苏伊士及合作伙伴1与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签署总投资约1.7亿元人民币的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年处理规模达3万吨(一期)的有机溶剂循环利用项目,将在未来30年为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提供危废回收解决方案。区委书记、长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江夏,区委副书记、区长戴明,长寿经济技
近日,一则重磅政策落地#x2014;#x201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创新性地提出以“绿色电力直供#x2B;市场交易#x2B;绿证认证”为核心的新型能源消费机制。这一政策犹如一颗投入能源领域的“石子”,激起层层涟漪,它不仅是落实“双碳”战略的关键
7月4日,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2024年度唐山工业年鉴综述》。绿色制造体系方面,在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高能耗行业,开展节能诊断,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高能耗设备,打造绿色制造体系。全年22家企业、2家园区入围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乐亭经开区获评省节水型园区,3家企业入选
6月29日,由中国能建氢能公司投资葛洲坝机电公司EPC总承包的中能建兰州新区绿电制氢示范项目满负荷联合调试成功顺利产出99.9999%高纯度氢气。该项目是西北地区首个规模化电解制氢示范项目,填补了区域内绿氢制备的空白。项目成功出氢,将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氢能全产业链的布局优势,有力推动兰州新区及周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主要目标是:到2035年,现代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江河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文化繁荣发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其中包括修文县首融独立储能电站及虚拟电厂项目、贵安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及多能互补建设项目等共3199个。详情如下:2025年贵州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共3199个)一、四化项目(2438个)(一)新型工业化(142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要求,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行业相关机构和专家编制了《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4月28日,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徐继林在解读《报告》时称,发展氢能产业对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
6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其中指出,加快推进西南地区水电基地建设,合理布局、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实施小水电站绿色改造提升,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全文如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2
7月9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35号建议“关于加强城市有机固废再利用进一步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的答复。文件指出,积极支持河北省企事业单位参与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结合河北省风电、光伏产业实际,率先开展我省退役
7月2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
日前,安徽发布2025年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总体上,安徽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超出产废量。其中,具有较高价值的废铅酸蓄电池、有色金属类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催化剂等利用能力富余,中低温煤焦油、电炉灰等少数类别利用能力不足。此外,有色金属类危险废物利用产
日前,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安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底,安阳市“无废城市”制度、市场、技术、监管体系基本完善,主要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初显;安阳市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运营,实现五大领域固体废物
6月17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建议公告。总体而言,浙江省已基本形成了焚烧、填埋、协同处置、综合利用等多措并举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高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特别是废活性炭、废包装物、铝灰渣、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催化
6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降低。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天津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总体上,天津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高于危险废物产生量,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负荷率较低。详情如下:天津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建设危险废物
日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5年黑龙江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建议的通告。文件显示,目前,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总体过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缺乏经济可行的利用途径,危险废物利用产业链精深加工不够,存在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详情如下:关于发布20
5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发布。2024年,广西危险废物产生量合计约582万吨,共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111家,总核准经营能力约610万吨/年。总体上看,广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总体满足需求,基本覆盖我区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种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体生产经
近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2024年,无锡市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09.8万吨,截至2024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共计67家(含集中收集试点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全市利用处置能力共计272.8万吨/年(不含豁免处置能力)。无锡市危险废物利用、
4月2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工作怎么干?这次会议提出着力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着力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崇德向善的
2021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深环〔2021〕212号),自此,深圳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拉开序幕。2024年,深圳近零碳试点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不仅距离2025年建成100个试点目标更近一步,更以高质量示范项目与实践经验,为全国绿
7月21日,棒杰股份发布公告称,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陶建伟、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启烁睿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陶建伟先生、苏州青嵩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8日,深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储能系统成套采购预选供应商项目预中标公示。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标段一为电池预制舱采购(采用314Ah及以上电芯),容量预估500MWh,预选入库供应商为天合储能、欣旺达、中创新航,备选供应商为宁德时代;标段二为变流升压一体机及附
近期中国能建国内市场喜讯频传,连续中标、签约多个项目。1福建华能霞浦核电项目中国能建华东院中标福建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常规岛及其BOP设计和技术服务项目。项目规划建设4台华龙一号机组和1台高温气冷堆机组,将分期实施。此次获得核准的为一期工程,拟建设2台华龙一号机组。项目建成后
7月2日13时18分、7月19日11时18分,华润电力浙江公司温州电厂二期项目3号机组、深汕公司3号机组分别成功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转入商业运营。温州电厂二期温州电厂二期项目是浙江省“十四五”期间重大支撑性煤电工程、省“千项万亿”工程、“绿保稳”工程,承载着保障电力供应、促进绿色转型的
1、华电签约262.5MW风电项目7月9日,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与阳谷县人民政府举行阳谷县二期162.5MW暨三期100MW陆上风电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签约仪式。2、1585MW!5个风电项目获核准7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发改委核准5个项目,风电总装机容量1585MW,分别为:乌兰察布丰镇市铁合金绿色供电项目(一
入夏以来,全国气温攀升,各地陆续进入迎峰度夏能源保供的关键时期。华润集团坚持服务大局,积极研究部署,压紧压实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强化安全管控,旗下华润电力、华润燃气等单位坚守保供一线,有力有序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全力以赴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华润电力周密部署、有序发力,统筹做好机组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7月18日晚,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腾格里沙漠大基地6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中民勤南湖100万千瓦风电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根据公告,近日,甘肃能源收到甘肃电投润能(武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能公司”)转来的民勤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腾格里沙漠
近日,《中共南方电网公司党组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方案》是南方电网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公司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提出到2035年,力争培育25名左右大国工匠、25名左右央企工匠、300
想象一下,在2780000种方案中,选择唯一一个最优解,有多难?近期,南方区域电力市场通过了4轮次调电试运行和8轮次结算试运行,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它以区域为主体,交易范围覆盖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地,市场注册主体数量已超过22万个,涵盖煤电、核电、新能源、水电、气电等全部类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