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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长沙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暨十个专项子方案》有关内容。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袁钊进行发布新闻,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蒋宏胜主持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支队负责人答记者问。
各位领导、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我们在总结2022年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了2023年特护期蓝天保卫战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组织起草了《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暨十个专项子方案》,并于2023年10月9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正式印发实施。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向大家介绍《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暨十个专项子方案》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市政府副秘书长袁钊,市环委办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武,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顺,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万贵,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彦,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海民。
下面,我们先请袁钊副秘书长进行新闻发布。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以作战思维防重度、降浓度、保优良,以攻坚态势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10月16日,PM2.5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优良率86.9%,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5天,综合指数3.4,同比改善4.2%,上述指标改善排名在全省分别为第1、2、1名。今年9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100%,PM2.5浓度19微克/立方米,创历史同期最优。成效的取得离不开全市人民的支持、帮助和理解,再次感谢大家。
但是,空气质量改善是一项需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的工作,目前来看,我市的整体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我市的PM2.5年均浓度还没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35微克/立方米)。二是秋冬季已经来临,在不利气象条件、外输污染和本地污染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市易发生污染天气乃至重污染天气,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鉴于目前形势,为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止污染天气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市环委会统筹,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烟草局、市交警支队6个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3月15日)重点聚焦涉气重点企业、渣土扬尘、道路扬尘、建筑工地扬尘、裸露黄土、高排放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餐饮油烟(户外烧烤)、秸秆禁烧、烟叶烘烤废气等十类问题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下面,我就《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暨十大专项子方案》出台的相关情况向大家做简要介绍: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目标不变、方向不偏、力度不减,通过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污染治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坚决防范重污染天气发生,着力降低PM2.5浓度,切实改善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2023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2.5%,PM2.5浓度降至38微克/立方米,力争降至37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不超过4天。
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空气质量优良率、PM2.5浓度、重污染天数较2023年同期全面改善。
三、工作措施
1.涉气重点企业监督帮扶及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主要是对1700家左右涉气重点单位开展监督帮扶和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2.渣土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施工行为、非专用渣土运输车辆运输渣土违规行为,查处渣土处置工地违规行为、查办渣土运输车辆违规行为。
3.道路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聚焦渣土运输线路、物流园区周边道路、混凝土搅拌站集中区周边道路、城乡结合部道路、积尘负荷走航超标道路以及各类施工工地周边道路等“六类重点区域”加强整治。
4.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8个100%” 措施落实情况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5.裸露黄土歼灭整治专项行动。对林地、建筑工地、渣土消纳场、拆迁工地、园林绿化裸土分类治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实现“一季度一扫描、一复核、一通报”。
6.高排放车辆执法专项行动。采取路面管控、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联合路检路查、淘汰国三柴油货车等措施,依法查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国三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闯禁、超标排放等行为。
7.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编码登记、已申领的号牌未按要求悬挂、在低排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问题。
8.餐饮油烟(户外烧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开展违规夜市露天烧烤综合整治、深化餐饮油烟执法监管检查、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测安装运用、严厉查处餐饮油烟违法行为。
9.农村地区秸秆禁烧专项行动。采取健全监管体系、创新巡查方式,实行包保督查、联防联控、严格巡查执法、适时交办通报,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
10.烟叶烘烤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淘汰禁燃区燃煤烤房、停建传统烤房,将非禁燃区燃煤烤房升级改造为清洁能源或符合排放标准的生物质烤房。
举凡大事,谋定而动。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百日攻坚”行动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将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状态和准备,做到“谋定而快动”,持续深入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在此,也拜请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协助我们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号召全体市民一起为守护长沙的蓝天白云汇聚力量。
我的发布内容到此结束,谢谢。
蒋宏胜:谢谢袁钊副秘书长的发布。接下来是记者提问时间,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请举手示意。
中国环境报记者:请问张武局长,进入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生态环境部门对工业企业监督管理有什么举措?
张武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进一步减少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我们将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重点行业企业为基础,对1700家左右涉气企业开展监督帮扶,重点对排污单位的合法性、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自行监测规范性以及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体检式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藏问题、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和应急减排能力水平。接下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全市动员、全员参与。我们将公布监督帮扶对象清单,其中,今年我们将完成450家排污许可发证企业市级核查,并主动公开核查整改进度,适时梳理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做到责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曝光一批,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减排。请各新闻媒体朋友帮忙公布监督帮扶对象清单。
二是帮扶指导、服务企业。我们将分市县两级组建由管理、执法、监测、专家参与的核查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核查检查,为企业做好技术咨询、问题解答、技术帮扶,指导企业整改到位。
三是审慎包容、分类处置。我们将对监督帮扶发现问题实施分类处置,对企业能立行立改的,指导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明确整改目标和要求,限期整改;对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主观恶意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四是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监管。我们根据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和问题整改情况,对企业进行诚信分级、分类监管,对于问题数量少或积极主动完成整改的,在市级环保信用评价体系中予以适当加分,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于无故拖延整改、甚至虚假整改的,参照环保风险企业管理,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最后,欢迎各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向我们反映违法线索,共同参与、共同守护“长沙蓝”。
长沙晚报记者:请问张武局长,长沙市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方面将进一步采取哪些措施?
张武: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沙市将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管控,以达到减少污染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严格环保准入,强化源头管控。
通过修订长沙低排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通告,进一步扩大低排区范围,提高低排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准入标准,并通过加强行业部门联合监管,对未按要求悬挂号牌或冒黑烟的非道机械,一律不得进入低排区作业,促进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退出与升级换代。
二是加大排查整治,形成高压态势。
对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及消纳场、物流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开展行业排查整治,加大监督执法抽测力度,齐抓共管,依法严厉打击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违法行为。
三是实行分级管理,加强行业引导。
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红、黄、白名单信息库,实行分级管控,协调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非道机械分级信息库推送给建设、施工、使用及企事业单位,推动建立业主单位在作业需求时分类选择机制,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的行业引导。中国日报记者请问王顺副局长,市住建局对特护期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哪些监管措施?
王顺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市住建局从以下方面加强特护期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一是公示责任主体信息。将全市在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主体信息通过掌上长沙等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欢迎广大市民、媒体对扬尘污染突出问题进行监督。二是开展专项工作巡查。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8个100%”措施开展专项工作巡查,进一步压实参建单位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管理责任。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和个人,通过长沙住建行业“曝光台”或媒体进行曝光和认定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住建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始终保持铁腕治污高压态势。
湖南日报记者:2018年以来,长沙市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请问彭万贵副局长,农业农村部门如何处理秸秆?目前成效如何?
彭万贵: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18年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以来,我市坚持“以禁促用、以用促禁”,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成功创建省级以上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2022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以上。具体讲有三个成效:一是收储体系覆盖到底。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村户参与,共建成秸秆收储中心(站)81个,各类收、装、运设施设备452台,仓储面积109141平方米,基本构建“秸秆利用企业+收储中心(转运站)+村级收储站(点)”收、储、运体系。二是利用模式创新多元。探索形成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五化”利用模式,培育发展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24家,年消纳秸秆可达20多万吨。加快推进利用秸秆纤维制作烟花底座和育秧基质片的技术路径研究,有效衔接浏阳烟花产业和种植业。为全市2000多台联合收割机加装碎草装置,鼓励碎草还田利用。三是补贴政策有力支撑。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3300多万元,对厂房、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等进行补助,市财政连年安排资金100万元,将秸秆离田补贴纳入高质量高水平发展项目,鼓励收储中心(点)加快秸秆离田收集,提高秸秆离田量。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探索有效模式,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我们也呼吁更多的企业主体和农户加入秸秆综合利用队伍,“秸”尽所能,共同守护“长沙蓝”。
星辰在线记者:长沙餐饮业十分繁荣,请问吴彦副局长,在特护期,城管部门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的重点有哪些?另外,长沙开工项目多、工地多,请问针对渣土扬尘污染问题如何防治?
吴彦: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工作。针对特护期,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整治取缔城区违规夜市露天烧烤行为,全方位推进餐饮服务油烟排放治理,健全餐饮油烟污染常态化整治机制,进一步提升餐饮油烟防治效能。重点整治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违规设置油烟管道,不正常开启使用和常态清洗维护油烟设施,造成油烟污染的违法行为;
二是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的违法行为;
三是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未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施以及油烟在线监测设施不正常使用等违规问题;
四是夜市摊点露天烧烤、夜宵(煎炒)制作等直排油烟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另外,针对渣土扬尘污染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对渣土出土、运输、消纳等“两点一线”处置过程监管,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的闭环监管和执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源头监管。将渣土处置工地的防污设施建设作为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的前置条件,达不到相关标准和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构建渣土处置“两点一线”全过程监管的标准化体系,深入推进渣土处置(消纳)责任主体单位自查、区级主管部门检查和市级主管部门抽查的渣土扬尘治理“三查”工作机制,对不符合扬尘管理规范的,一律不得开工。对违规渣土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一律纳入失信名单,实行动态名录管理。
三是强化科技监管。运用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实时监控,推进全时段、全环节、多维度渣土运输监管。对违规行为一律生成案卷,交办属地管理和执法部门,限期处置,形成管理闭环。
四是强化执法打击。坚持铁腕治渣,对“三无”乱象、带泥上路、沿途撒漏、乱倾乱倒等违规行为,实行“一案五查”,上限处罚,并纳入市对区的城市管理考核。
五是深化环卫保洁。推行人机组合清洗清扫精细化保洁,坚持夜间环卫大清洗(22:30~次日凌晨6:30)、周五全市大扫除、日常清洗喷雾降尘和双休日大清洗机制。特别对城郊结合部道路、工地出入口、渣土运输线路等重点污染源加强冲洗喷雾降尘。
新华社记者:请问胡海民副支队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高排放车辆的管控?
胡海民: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高排放车辆主要是指排放量较大、排放标准较低的机动车类型(包括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轻型客车,以及国Ⅲ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等)。
一是全面开展高排放车辆路面整治。
根据高排放车辆交通违法的时空特征,采取固定整治和流动整治相结合、日常管控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从严查处高排放车辆超载、闯禁、未年检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根据重污染天气橙、黄、红三级预警应急响应的要求,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对高排放车辆采取禁限行、单双号等管控措施,对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高排放车辆加强路面查处并利用电子警察系统开展非现场执法。
三是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
一是对临近报废、应淘汰的国三柴油货车提前告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车主办理车辆报废注销业务;二是对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尾气排放不合格的国三柴油货车严格把关,一律不予核发年检标志;三是对存量国三柴油货车车辆状态进行跟踪分析,连续三个检验周期不合格的车辆一律采取强制淘汰、公告牌证作废的举措。
四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
交警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在柴油货车主要通行道路、物流货运通道、车辆集中停放地等区域和路段开展路检路查,对尾气检测排放不达标的柴油货车一律处罚到位,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
蒋宏胜:谢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提问环节到此结束。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有限,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蓝天保卫战工作的大力支持,今后也请各位继续支持蓝天保卫战环境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携手共建美丽长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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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日前,昆明市政府印发《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1%,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方案》还提出,高质量推进钢铁、水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徐州市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空气质量较2024年总体改善,力争PM2.5浓度不高于40μg/m3。方案还提出,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659家每小
日前,芒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芒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州级下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德宏州
1月1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9108吨、6266吨。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
近日,日喀则市出台《日喀则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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