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图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程序图
4.3评价内容及重点
本导则规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价与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补救和改进措施、与后续环境管理的衔接、结论。具体评价内容应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管理要求合理确定。
在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时,原则上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a)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工程行为,可能产生区域性、间接性、累积性影响或出现工程变更的行为。
b)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造成的累积影响。
c)工程建设和运行对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
d)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要求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e)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
f)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预测源强与实际源强存在较大偏差,导致影响预测存在重大缺陷或漏项。
g)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及公众重点关注的其他环境问题。
4.4评价时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原则上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要素变化特征提出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时限要求。
4.5 评价范围
环境影响后评价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原则上应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评价范围一致。若评价对象涉及多个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应涵盖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评价的环境要素,后评价可根据HJ 2.1、HJ 2.2、HJ 2.3、HJ 2.4、HJ19、HJ 610、HJ 964、HJ 169等确定评价范围。
4.6 评价因子
环境影响后评价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因子原则上应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致,并根据建设项目工艺变化和现行环境保护标准进行调整,应重点关注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等特征因子及建设项目排放且区域环境现状超标的因子。
4.7 评价标准
环境影响后评价各环境要素的评价标准应采用GB 3095、GB 3096、GB 3838、GB/T 14848、GB 15618、GB 36600等国家或我市现行的环境保护标准,同时应执行我市的更严格管控要求。评价历史监测数据,应采用同期执行的环境保护标准。新标准已发布尚未正式实施时,应对正式实施后的可达标性进行说明,明确新标准执行时限要求。
5 建设项目过程回顾
5.1建设项目实施和运行概述
简要概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一般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建设过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过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等。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的,应说明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完成情况。
简要说明建设项目建成投产时间节点、实际运行情况。
如建设项目涉及原料或产品储运、供汽、供电、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依托工程或相关配套工程,应说明其建设和运行情况。
5.2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排污许可证、监督性监测与自行监测数据,分析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重点说明未落实以及实际建设与要求不一致的原因,主要包括下列5个方面。
a)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实际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处理工艺,建设、调试和运行情况等。
b)生态保护设施及生态恢复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实际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效果等。
c)配套区域削减措施落实情况。
d)防护距离内居民区搬迁落实情况、规划控制情况。
e)环境影响批复文件及验收意见中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
5.3 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执行落实情况
说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建立、运行情况;自行环境监测方案(包括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修复等)、生态监测计划及应急环境监测方案制定情况。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中的要求,说明环境监测方案的执行情况。回顾建设项目突发性环境事件发生及应急处置情况,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的,应说明环境风险应急监测实施情况。
被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的,应说明相应环境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5.4 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对照排污许可要求,说明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及使用、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执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及提交等情况。
5.5 公众意见及环境监管情况
说明建设项目在评价时段内的环境信息公开、环保投诉情况。因环境污染事件被公众举报后,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理或处罚的,应详细说明情况。
6 建设项目工程评价
6.1 建设项目概况
6.1.1 工程基本概述
工程基本概述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产品方案、主要原辅料、工作制度等,给出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6.1.2 工程建设内容
按照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配套工程、临时工程等,说明建设规模、内容、生产工艺、运行调度方式等。给出工程总投资与环境保护投资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列表对比设计建设内容与项目实际建成内容,重点分析不一致情形,包括原辅材料、主要设备、主体工程、储运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以及依托工程等内容。
给出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路线图),并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变化情况。
6.2 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6.2.1利用建设项目的工程资料和近3年监测数据,以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为基础,给出污染源强,包括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列表给出废气、废水源强及固废产生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的对比情况。
6.2.2对于废气污染源,应按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分别说明排放位置、排放规律(连续/间断)、排放参数(排气筒高度、出口内径、排气温度)、废气量、污染物排放浓度和速率等。
6.2.3对于废水污染源,应按处理方式进行分类,说明排放位置、排放规律(连续/间断)、废水量、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排放去向等。污水处理设施须说明处理工艺及处理前后的水质数据。要求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的因子,应说明相应处理工艺及排放情况。
6.2.4 对于噪声、振动源等,说明污染的来源、位置、特性及强度等。
6.2.5对于固体废物,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文件要求,说明产生位置、产生规律、形态、主要有害成分、产生数量、固废类别(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等。
6.2.6 对于生态影响,结合项目工程内容和区域环境特征,识别项目实施过程中生态影响的来源和影响方式,分析生态影响范围和程度,重点关注对环境敏感区的不利影响。
7 区域环境变化评价
7.1 一般性规定
7.1.1充分收集和利用历史资料并结合现场调查结果,评价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变化情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环境保护目标变化、区域污染源变化。历史资料包括国家及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结论,区域/流域例行监测资料,以及评价范围内的历史监测资料。
7.1.2根据项目特点、各环境要素导则要求,选择相应的环境要素进行环境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
7.1.3环境质量现状应按照各环境要素导则,利用近3年内有代表性的监测数据进行现状评价。当历史资料无法满足评价需要时,应参照各环境要素导则补充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或监测,并进行评价。
7.1.4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主要采用图表相结合的方式,将评价时段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数据对比。
7.1.5当环境质量出现超标时,应结合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以及建设项目实际生产、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区域污染源等情况,分析超标原因。
7.2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
7.2.1 自然环境现状
对所在区域开展自然环境状况调查,包括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地质地貌、气候气象、水文特征、土壤、植被等,对比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或前次环境影响后评价时)调查结果,分析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环境状况变化情况。
7.2.2 环境空气
根据国家或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分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及变化趋势。
按照HJ2.2分析评价范围内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资料不足时,应进行补充监测,监测点位尽可能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一致。
利用评价时段内的历史调查及监测资料,对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监测数据,分析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尽可能选择同一点位的现状和历史监测数据分析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7.2.3 地表水环境
按照HJ2.3分析评价范围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资料不足时,应进行补充监测,补充监测断面应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致。
利用评价时段内的历史调查及监测资料,对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数据,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
7.2.4 地下水环境
按照HJ610分析评价范围内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资料不足时,应进行补充监测,监测点位尽可能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致。
利用评价时段内的历史调查及监测资料,对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数据,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重点分析厂区及下游、环境保护目标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
7.2.5 土壤环境
按照HJ964分析评价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资料不足时,应按照HJ964中相关要求进行补充监测,监测点位尽可能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致。
利用评价时段内的历史调查及监测资料,对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数据,分析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若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未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应采用当地土壤环境背景值作为基础进行对比分析。
7.2.6 声环境
按照HJ2.4分析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资料不足时,应对厂界(场界、边界)和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进行补充监测,监测点位尽可能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致。
7.2.7生态环境
生态影响类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目标时,应按照HJ19对其开展调查。对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调查结果,分析生态保护目标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主要包括以下调查内容:
a)调查评价范围内生态系统的类型、结构,说明变化情况。
b)调查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分类和植被类型及分布、面积,说明变化情况。
c)调查评价范围内土壤侵蚀类型、强度、分布、面积,说明变化情况。
d)涉及环境敏感区时,应说明其类型、等级、保护对象及其分布、功能区划分和保护要求,评价项目建设对其影响的变化情况。
e)评价范围内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应调査其种群(或群落)类型、分布及生境特征;涉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调査保护动物种类、数量及栖息地等;涉及重要水生生物的,应调査其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说明变化情况。
7.3环境保护目标变化
采用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遥感解译等方法,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中的调查结果相比较,说明环境保护目标变化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服务功能、四至范围、保护对象和保护要求等内容。
7.4生态影响源及区域污染源变化
7.4.1 调查和分析评价范围内可能产生生态影响、造成资源占用和配置的工程行为及变化情况,重点关注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工程行为及变化情况。
7.4.2采用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等方法,调查评价范围内已投产同类污染源企业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说明污染源的分布,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排放去向。对比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调查结果,分析污染源分布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变化情况。
8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与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8.1一般性规定
8.1.1根据评价时段内的调查资料,结合国家和我市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等环境保护要求,分析建设项目当前采用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是否有效、可靠。
8.1.2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包括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评估,主要是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及我市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的符合情况,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的实施效果,以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是否规范、完备、有效、可靠。对于环境保护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分析原因。
8.1.3环境影响预测验证包括排放污染源验证和影响预测结果验证。污染源验证主要是对评价时段内实测排放源强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差异较大的污染源进行分析,并给出原因;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未考虑到的污染源进行梳理归纳。影响预测结果验证主要是对评价时段内的实际环境质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预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差异较大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对预测模型和相关参数选取进行修正,并调整预测结果。
8.2 大气环境
8.2.1根据评价时段内各废气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的产、排情况,分析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说明治理设施的有效性。
8.2.2针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差异较大的废气污染源,应根据工艺调整、原辅料变化、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分析原因;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未考虑到的废气污染源进行梳理归纳。
8.2.3根据评价时段监测结果情况,验证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重点对特征因子进行验证,差异较大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对预测模型和相关参数选取进行修正,并调整预测结果。
8.3 地表水环境
8.3.1根据评价时段内废水总排放口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分析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说明治理设施的有效性。涉及排放标准要求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的因子,还应分析其废水排放口的情况。
8.3.2废水总排口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差异较大时,应根据工艺调整、原辅料变化、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分析差异较大的原因;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未考虑到的废水进行梳理归纳。
8.3.3根据评价时段监测结果情况,验证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重点对特征因子进行验证,差异较大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对预测模型和相关参数选取进行修正,并调整预测结果。
8.4 地下水环境
8.4.1针对项目实际采取的分区防渗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评价时段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分析措施的有效性。
8.4.2根据评价时段监测结果情况,验证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差异较大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对预测模型和相关参数选取进行修正,并调整预测结果。
8.5土壤环境
8.5.1针对项目实际采取的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结合评价时段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分析措施的有效性。
8.5.2根据评价时段监测结果情况,验证土壤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差异较大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对预测模型和相关参数选取进行修正,并调整预测结果。
8.6 固体废物
从建设项目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方面,分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按相关标准鉴定后,废物性质发生改变的,应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评价时段固体废物产生量情况,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产生量预测结果,差异较大时应分析原因并重新确定产生量。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未考虑到的固体废物种类和产生量进行梳理归纳。
8.7 声环境
根据评价时段内项目厂界(场界、边界)噪声和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分析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8.8 生态环境
8.8.1调查工程釆取的生态保护设施建设、措施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文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和现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评估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的有效性。
8.8.2根据项目实际产生的生态影响范围和程度,结合现状调査结果,验证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差异较大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对预测模型和相关参数选取进行修正,并调整预测结果。
8.9 环境风险
针对项目环境风险源及实际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现行环境风险管控等要求,分析措施的规范性、完备性。调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及定期演练情况是否满足国家和我市相关要求。
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的建设项目,结合应急监测结果和应急响应情况,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事故情景预测结论,评价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有效性、可靠性。
8.10 累积影响评价
8.10.1长期向大气、地表水、土壤环境中排放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分别开展土壤、底泥等累积影响评价。
8.10.2累积影响评价应明确导致累积影响的污染源及污染因子,分析产生累积影响的条件、方式和途径。
8.10.3以反映区域本底水平的监测数据为基准,对比评价时段内的监测数据,分析污染物变化趋势,并据此预估建设项目后续服务期可能产生的累积影响。
8.10.4 涉及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的建设项目应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
9环境保护补救和改进措施
9.1 一般性原则
9.1.1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与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累积影响评价结果,结合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实际情况,以满足现行环境管理要求为底线、改善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9.1.2提出的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应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并明确实施计划、投资估算和预期效果。
9.2 大气环境
从废气污染物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和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提出补救和改进措施,并明确改进目标及落实方案。
当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出现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超标时,还应提出清洁性原辅料替代、优化工艺、强化治理措施等补救和改进措施。
9.3 地表水环境
从废水污染物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和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提出补救和改进措施,并明确改进目标及落实方案。
当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出现环境质量特征因子超标时,还应提出清洁性原辅料替代、优化工艺、强化治理措施等补救和改进措施。
9.4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从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的达标、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和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提出补救和改进措施,并明确改进目标及落实方案。
当评价时段建设项目所在场地以及环境保护目标出现地下水或土壤环境质量特征因子超标时,应提出后续开展污染隐患排查的要求。
当建设项目所在场地涉及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时,应根据HJ25.3、HJ25.4、HJ25.6提出地下水及土壤修复和风险管控要求。
9.5 固体废物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从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方面提出补救和改进措施,并明确改进目标及落实方案。
9.6 声环境
从厂界(场界、边界)噪声达标、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和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提出补救和改进措施,并明确改进目标及落实方案。
当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出现超标时,还应提出更换低噪音设备、强化治理措施等补救和改进措施。
9.7生态环境
9.7.1 从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环境管理等方面,针对生态保护目标提出补救和改进措施,并明确改进目标及落实方案。
9.7.2 分析论证拟釆取的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生态保护和恢复效果的可达性。
9.8 环境风险
从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规范性、完备性、有效性、可靠性,强化分级响应和区域联动等方面,提出补救和改进措施,并明确改进目标及落实方案。
10温室气体排放评价
根据国家、重庆市温室气体排放评价相关要求,钢铁、火电(含热力)、建材、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含石化)等行业应结合实际原辅料、燃料、能源消耗情况开展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并核算排放量及排放强度,提出节能减排要求或建议。
11清洁生产分析
高耗能、高污染的建设项目应进行清洁生产水平分析,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
12与后续环境管理的衔接
列表提出与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后续环境管理相衔接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13结论
说明项目建设、运营及环境管理概况,总结建设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空气、生态、土壤、地下水等要素产生的影响,说明区域环境变化情况,概括建设项目现有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存在的问题、补救方案或改进措施。
14其他
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情形可以参照附录A执行。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参考本导则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同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要求对评价工作进行相应简化或调整,编制内容可以参考附录B。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情形
1.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
(1)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2)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3)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
2.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情形。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表编制内容
一、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监测情况等。
二、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包括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者运行调度方式,环境污染或者生态影响的来源、影响方式、程度和范围等。
三、区域环境变化评价。包括建设项目周围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变化、污染源或者其他影响源变化、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分析等。
四、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包括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是否适用、有效,能否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分析与预测验证。开展了专项评价的环境要素在后评价报告表开展环境影响预测验证,其余要素开展环境影响分析验证。环境影响预测验证包括环境要素的预测影响与实际影响差异,原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和结论有无重大漏项或者明显错误,持久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环境影响的表现等;环境影响分析验证包括环境要素的影响结论与实际影响差异,原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和结论有无重大漏项或者明显错误等。
六、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七、与后续环境管理的衔接。列表提出与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后续环境管理相衔接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八、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年来,随着新型研究堆的不断涌现,国内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的不断更新,核与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法规的日益完善,对研究堆的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经过30多年研究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践,对于研究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格式和内容的要求逐步完善。研究堆具有类型多样、技术先进、运行灵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的公告,详情如下: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的公告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
《建议尽快开展三峡工程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议提案,是继2023年全国两会议提案建议后第二次提出。作为国之重器、世界最大规模的水利枢纽工程,三峡工程已全面建成并运行了15年,距离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全面施行则已是20年,严重滞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已对现阶段落实《长江保护法》形成现
11月2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攀枝花市仁和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开发任务为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项目总投资约68.16亿元。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
日前,国家能源局以2023年第4号公告形式,批准发布了310项能源行业标准。其中,包括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归口管理的29项标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标准化管理中心组织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有关重要标准进行解读,以飨读者。本期为第三期,聚焦水电行业第一本后评价标准——《水电工程后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联合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明确22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7月3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的通告》。经生态环境部批复同意,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在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相关工作。鼓励产业园区在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以及
7月3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的通告》。经生态环境部批复同意,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在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试行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相关工作。鼓励产业园区在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以及
全区涉工业固体废物企业负责人:2020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全区广大涉固废企业认真学习宣贯,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为全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但也必须看到,仍
4月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以加强固定污染源的监管,规范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安装、联网和运行管理,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推动固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该《办法》将自7月1日施行。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一
4月30日,湖南零陵区城南片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珠山镇、黄田铺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总投资9868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拟对珠山、黄田铺镇2个乡镇实施污水管网系统建设及改造,主要包括:建设管网(DN300~500)、建设支管(D300)、新建接户管(DN160/200)原排水沟改造、原污水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9日,浙江宁波市镇海区招宝氢谷供氢管线建设项目方案批前公示,中石瑞氢新能源(宁波)有限公司为项目申请单位,该项目位于镇海区蛟川街道、招宝山街道。项目起点为镇海炼化加氢示范站,终点为招宝氢谷北侧围墙外。项目新建一根DN150氢气管道沿现状道路、规划沿海管廊、现状热力管
4月28日、29日,东方电气(若羌)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首支风电叶片、东方电气(怀化)风电装备制造基地首台风电机组相继下线,标志着正式具备投产能力。作为东方电气集团深化全国产业布局的重要落子,位于新疆、湖南两大基地的投产,将助力东方电气集团进一步拓展区域市场,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与服务能
4月28日,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青海省德令哈托素储能电站工程E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光热园区的西部,该项目最终配置储能系统容量为150MW/600MWh(储能系统设备由招标人提供),其中集中式储能系统容量为100MW/400MW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广东省东莞市居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二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发布公告。据公告显示,该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市属范围内,拟对438个居民小区进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主要包括新建或改建二次供水加压设备共652套,新建或改建小区庭院管DN40-DN300共676.1公里,立管DN40-DN150共2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外媒4月28日报道,丹麦投资公司哥本哈根基础设施伙伴公司(CIP)近日宣布,已同意将其在苏格兰Coalburn1电池储能系统(BESS)项目中50%的股权出售给法国安盛投资管理另类投资部公司(AXAIMAlts)。该交易将在项目投入运营后正式生效,交易协议由CIP代表其旗下第四期基础设施基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5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为加快省钢铁行业技术进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钢铁企业转型升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晚间,振华新材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将暂缓实施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义龙三期)。根据公告显示,义龙三期项目原计划总投资62.45亿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0亿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4月28日,吉林省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长春日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无尘车间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根据公示,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智光谷产业园西地块A1栋,投资1000万元,建筑面积2237平方米,主要从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模组的研发。详情如下:长春日耀
4月29日,首创环保公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山东省烟台市八角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首创(香港)有限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实施山东省烟台市八角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规模为14万吨/日,近期规模为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30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华润镇雄2×350MW项目三大主机中标公示日前,华润镇雄2×350MW项目三大主机中标公示,镇雄低热值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泼机镇庙山村,项目规模为2×350MW。详情点击大唐七台河发电3、4号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30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华润镇雄2×350MW项目三大主机中标公示日前,华润镇雄2×350MW项目三大主机中标公示,镇雄低热值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泼机镇庙山村,项目规模为2×350MW。详情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89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本函针对于关于“在成渝主轴布局建设加氢站”的建议和关于“统筹布局氢能产业重大项目”的建议做出回复。原文如下: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89号提案答复意见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和数字化监管工作,华中能源监管局近期组织召开电力市场建设工作推进会。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区、市)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各电力调度机构介绍了一季度电
4月23日,重庆公司万州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20.000000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60.000000万元。详情如下:重庆公司万州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中
4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6月底前、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底前转入正式运行,安徽、陕西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2025年底前,福建、四川、辽宁、重庆、湖南、宁夏、江苏、河北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到,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6月底前、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要在2025年底前转入正式运行,安徽、陕西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2025年底前,福建、四川、辽宁、重庆、湖南、宁夏、江
4月29日,重庆今年首个度夏新建变电站工程——220千伏许溪变电站投运。220千伏许溪变电站位于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区北侧,占地约20亩,该变电站共安装2台主变、容量36万千伏安,总投资约3.8亿元。20千伏许溪变电站按照新一代智能变电站标准建设,应用智能化运维系统,实现设备状态实时监测、故障快速处置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重庆华电奉节高桥7.5万千瓦风电项目、黑龙江华电佳木斯汤原一期200MW风电项目、内蒙古华电孪井滩60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配套40万千瓦风电项目、云南华电红河开远大黑山扩建19.5万千瓦风电项目、黑龙江华电黑河北安建华20万千瓦风电项目、贵州
2025年以来全球储能市场波动较大,作为装机前二地区的中国和美国均有重大政策发布。美国方面,由于中美贸易战,近期关税已经达到了64.9%(3.4%基础关税+7.5%301条款关税+20%对华普征关税+34%新增对等关税),预计2026年1月1日起301条款关税上升至25%,届时储能出口美国产品将面临82.4%的关税。尽管从政
2025年4月17日晚间,环保行业领军企业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87.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8亿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4.92亿元。这一数据背后,既有行业共性困境的折射,也暗含企业主动求变的挑战。本文将从环保行业整体环境、企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