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固废处理再生资源政策正文

工信部发布征求意见稿:鼓励动力电池生产优先使用再生原材料

2023-12-18 09:21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关键词:再生原材料固废污染防治废弃动力电池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12月15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综合利用企业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对废旧动力电池开展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 并将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进行合规处置。 综合利用企业应落实汽车产业投资管理、环境保护“三同时”、安全设施“三同时”等要求,开展项目投资备案, 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安全及消防设施,并依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新建综合利用企业应按要求进入园区。

还提到,电池生产企业应尽量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采用标准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产品结构设计,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 34014)要求对所生产的动力电池进行编码,并向汽车生产企业提供动力电池拆解技术信息。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优先使用再生原材料、公开动力电池中再生原材料的使用比例。

转移废弃动力电池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 应按国家和地方固废污染防治有关规定进行申请或备案。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加大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力度,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

15日。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60 68205337(传真)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3年12月15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再生原材料查看更多>固废污染防治查看更多>废弃动力电池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