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经太原市政府同意,日前新修订的《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正式对外发布。
增设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
随着臭氧成为夏季的首要污染物,《应急预案》首次增设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对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增设预警启动条件。《应急预案》提出,预测到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
启动预警更加严格
根据生态环境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及《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我市将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预警。预警统一以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预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持续1天,或者大于150持续2天,就要启动黄色预警,较往年(AQI大于200持续2天)更加严格。
具体标准为:预测AQI(日均值)>200或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预测AQI>200持续48小时或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启动橙色预警。预测AQI>200持续72小时且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不分等级。
分三个响应级别
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级对应预警分级,由低到高设定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级别。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红色预警下,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必要时可采取远程线上教学或停课放假。非必要情况下,停止室外作业。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
《应急预案》增加了“橙色预警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在岗指挥;红色预警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在岗指挥”的要求。
哪种情况下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
启动应急响应后,具体措施包括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其中,根据预警等级,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20%、30%、40%以上。
对机动车限行,属于对移动源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应急预案》明确,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的情况下,根据大气污染程度,市区可实施机动车(不含新能源车、营运类载客汽车)指定号段限行。
对土石方施工及工业企业有哪些细化规定?
针对工业源
工业企业按照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预警期间严格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执行。
加强民生保障类(供电、供热、供气)企业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针对移动源
实施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的源头管控。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预警期间严格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黄色(橙色、红色)预警运输管控措施执行。
在高速环内实施交通管控,引导燃油、燃气过境货车避开主城区行驶;除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车辆以及清障车、环卫(含道路冲洗)、园林、道路养护、喷雾降尘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国四及以下燃油、燃气货车(插电混动车除外)通行【注:红色预警下,禁止燃油、燃气货车(插电混动车除外)通行】;禁止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上路行驶。
除紧急抢修作业机械外,市区范围内国三以下(不含)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注:红色预警下,除紧急抢修作业机械外,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针对扬尘源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经市政府批准的省市重点工程、应急抢险任务外,其他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注:黄色预警下为混凝土现场搅拌)等作业(注:红色预警下,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械化湿扫频次;根据气象条件,实施建成区主次干道喷雾降尘和洒水冲洗作业。
臭氧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焦化、化工、炭黑、铸造(涂装或消失模工艺)、制药、橡胶、塑料、涂料、油墨、家具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沥青拌合等重点行业企业间歇式涉VOCs工序停止生产。
移动源减排措施。油品销售单位和储油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避开每日6时—20时进行装卸油作业,鼓励加油站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公众避开高温时段加油。
生活源减排措施。城六区、各管委会各工地露天焊接、中大型建筑物外立面喷涂、路面沥青铺设、道路划线、栏杆粉刷等停止作业,汽修厂(4S店)停止调漆、喷烤漆、烘干/晾干作业。
哪种情形可解除预警?
当预测未来空气质量改善达到优良级别,且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或接到省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区域预警解除通知时,可以解除预警。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政府7月15日发布《伊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伊政办规〔2024〕5号),以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实现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详情如下:伊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济南市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A级企业名单、济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站)完成提标改造清单和济南市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企业名单,其中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A级企业包含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成型厂等共7家;水质净化一厂扩建项目等22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山东泰
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7月12日印发《漯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等多项举措。总体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总抓手,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7月19日发布关于2024年第一批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示,拟对7家A级、44家B级以及5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等级予以认可。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第一批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的公示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7月12日,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邢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分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目标要求。到2025年,市区及各县(市、区)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达到省定目标;市空气质量排名稳定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名“后十”之外;完成省下达
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印发《大同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同市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大同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鸡西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不适用于沙尘天气和臭氧污染。鸡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1.2编制
吉林省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对《白城市重污染天气预案》进行修订优化,现将《白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公示如下,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6日。白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修改稿)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重污染天气绩效提级B级及以上(含引领性)企业补助资金公示,对全市56家B级及以上(含引领性)绩效提级企业名单及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补助总金额378万元。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污染天气绩效提级B级及以上(含引领性)企业补助资金的公示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重点行业企业提升重污染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工信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信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现予以发布。
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本预案是包头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的专项预案,包含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实施方案。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
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政府7月15日发布《伊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伊政办规〔2024〕5号),以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实现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详情如下:伊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
包头市人民政府发布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本预案是包头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的专项预案,包含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实施方案。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
甘肃省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平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其中提出绩效分级,差异管控的工作原则。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旨在保障民生和安全的前提下,强化开展重点行业差异化绩效评价工作,科学制定差异化停产、限产措施,严禁“一刀切”;积极引导企业有序开展深度治理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雅安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精准预警预报,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做好创A晋B企业帮扶培育工作,切实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动态管理,排查补录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及“一企一策”实施方案,严格审核评定保障类企业,规范填报应急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名单的公示,全区拟认定A级企业1家、B级企业2家。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株洲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评级第一批提级企业名单公示,其中A级企业2家,B级企业3家,绩效引领型企业3家。关于株洲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评级第一批提级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补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6月18日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4〕32号),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3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0〕13号)同时废止。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廊坊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中调整了差异化管控有关要求,本次《应急预案》将涉气企业分为重点工业企业、一般工业企业、小微涉气企业三类。重点工业企业按照绩效评级的要求开展差异化管控。小微涉气企业(是指电子元件、精密机加工、本册印刷、服装加工等非燃煤、燃油、污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佳木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预案》主要从总则、组织机构和责任、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监督问责、附则等8项做出明确规定。佳木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及依据。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3号)同时废止。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
2024年7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绵阳市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涪城区、安州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业源、面源、移动源管控不力,油烟扰民问题反弹,环境空气质量出现下降。一、基本情况绵阳市是四川第二大经济体,2020年进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但成效不稳定,2023年细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汕尾市2023年度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评定结果的公示,详情如下: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汕尾市2023年度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评定结果的公示为进一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精准管控,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西安市住建领域2024年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本次管控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起至9月30日,管控内容为西安市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沥青铺设、道路标线建设中涉VOCs排放的施工活动,在管控时间内,根据管控等级采取相应措施和启动相应错峰作业。西安市住建领域2024年臭氧污染防
2024年1月2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为,到2025年底前,推进汽车整车制造、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等领域3100余家重点企业实施低VOCs含量涂料源头替代及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等17部门联合发布《朝阳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升级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开展散煤清洁化替代和供热管网覆盖范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为计划(2023—2025年)》(沪府办发〔2023〕13号)和《上海市臭氧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上海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沪生健办〔2023〕11号),扎实推进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
10月23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就《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是实现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减排的重要手
10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
10月17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成都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移动源污染治理攻坚战新闻通气会,通报成都市10起大气污染典型案例:01【案例一】四川农业大学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研究中心项目石材切割扬尘突出问题【案情简介】2023年7月2日,市政府督查室、市环督办联合督查组对位于成都市
近期成都市生态环境、发改、经信、公安、住建、城管、交通运输、财政等22个部门联合制定了《成都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移动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成都市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O3)协同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PM2.5浓度达35.4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