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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招标!

2025-03-28 10:50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键词:建筑垃圾资源化建筑垃圾处理忻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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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固废网获悉,3月27日,忻州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总投资为8355.49万元,项目采用BOT实施模式,特许经营期2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招标详情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忻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354001 ),已由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由特许经营者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招标人为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厂,占地面积(包括一、二期)20000平方米,包括厂区综合楼(包括宿舍)、变电所、厂区集料坑和前处理车间、发酵车间、腐熟车间、RDF生产车间及仓库、风机房、生物滤池、渗滤液处理设施等建筑,以及建筑垃圾处理线、再生骨料压制砖生产线。 建筑垃圾处理线一期设计规模 600t/d(折合年处理量20万t),二期设计规模 600t/d(折合年处理量20万t),本次建设内容仅包含一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忻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

招标范围:经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特许经营者负责新建1座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厂,占地面积(包括一、二期)20000 平方米,处理规模为 1200t/d,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 600t/d,二期处理规模为 600t/d。项目建成后,对忻州市域及周边区域的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处置,并生产各类骨料及压制砖。

项目估算总投资:8355.49万元。

特许经营方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实施方式。

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2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

回报机制: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向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提供垃圾综合处置服务,获得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并取得资源化利用产成品销售收入,通过该费用覆盖其建设成本、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因此,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建设工期:本项目的建设分4个阶段进行,包括项目前期、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场地准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总进度为12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山西省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忻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法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财务状况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当年起算)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3 投融资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投融资能力,且保证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包括由于总投资增加或融资需求增加部分)必须全部为其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或其他拆借资金,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本项目资本金比例按20%计算,约为1671万元。

3.1.4 民营企业股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附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要求,本项目属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投标人应为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如投标人单独投标,应为民营企业;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自股权占比);

3.1.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3.2 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

(1)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应满足3.1.1法人资格、3.1.2 财务状况、3.1.5信誉的要求;

(2)联合体各方合计应满足3.1.3 投融资能力要求;

(3)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3.1.4民营企业股份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不低于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出资比例加权计算的融资能力;

(5)联合体中各方均需出资;

(6)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相互关系和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文件编制和协议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9)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0)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占股,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本标段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忻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

获取时间: 2025-03-28 00:00 -- 2025-04-04 00:00

获取方法: 请通过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登录,获取地址为:(http://124.163.201.129:8090/gb-web/#/logi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001忻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18 09:30:00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忻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3.201.129:8090/gb-web/#/login)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须自行解密验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提前检测好电脑环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忻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

开标时间: 2025-04-18 09: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山西省 · 忻州市 )(http://ggzyjy.sxxz.gov.cn/)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翰;山西中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海峰

电 话: 18835071900;13191102394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忻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350-2138306。

电子邮件:xfcxjs@126.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街24号

联 系 人: 高翰

电 话: 18835071900

电子邮件: xzszjjcjk202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中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街道慕山北路慕山小区15号商铺二楼

联 系 人: 高海峰

电 话: 13191102394

电子邮件: 12533421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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