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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2015-11-28

      原告代理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诉讼部部长刘湘表示,在判决中法院支持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并且认可了原告委托生态评估公司作出的评估报告,对专家意见予以采信,这有很好的引导和示范意义。

      来源:《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15-11-19

      其实,土壤负载容量在土壤环境质量管理、环境损害赔偿、负载容量的有偿使用以及土壤环境保护责任主体的认定等方面都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对于土壤的可持...土壤负载容量是环境容量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一定环境单元、一定时限内遵循环境质量标准,既保证农产品产量和生物学质量,同时也不使环境污染时,土壤所能容纳污染物的最大负荷量。

      来源:新华网2015-09-21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方案明确,仅适用于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导致的生态环境要素及功能的损害,即生态环境本身的损害。涉及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以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不适用。

      来源:中国硅藻泥网2015-08-12

      力争今年下半年,完成2013年度全国环境经济核算报告、京津冀地区环境经济核算报告。什么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即是今年上半年由国家环保部牵头的一项重要改革。

      来源:北京青年报2015-08-11

      记者8月10日从环保部获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方案(送审稿)已编制完成。环保部昨日透露,已牵头编制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方案的送审稿。按照程序,该方案后续将进行审议。...参与上述方案制定的专家告诉记者,该方案并非针对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责,而是针对企业污染环境后的损害赔偿鉴定。

      来源:现代金报2015-06-19

      在惩处力度上,《条例》将进一步细化按日计罚、停产限产、违法企业黑名单、查封扣押、行政拘留、刑事责任追究、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与国家通报的74个新标准先行重点城市横向比较,宁波排名第15位,大气环境质量得到逐步改善。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02-04

      对于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责任的历史遗留问题,应当借鉴美国超级基金模式,建立国家或地方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基金,保障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但是,针对类似江苏泰州污染企业故意向江河中倾倒副产盐酸污染环境、躲避环境监管的恶意污染环境行为,则应当依法严格打击,除了承担环境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和违法排污的行政处罚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污染环境的刑事责任

      来源:四川法制报2014-12-19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要点链接新在哪儿?新理念:明确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理念。...2、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污拒不改正的,按原数额按日计罚,上不封顶。4、环评、监测、维护、运营等机构要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2-19

      新《环保法》原文: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解读:本条是关于受到环境损害提起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4-11-12

      开展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对环境污染损害进行定量化评估,将污染修复与生态恢复费用纳入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科学、合理确定损害赔偿数额与行政罚款数额,有助于真实体现企业生产的环境成本,强化企业环境责任,增强企业的环境风险意识

      来源:爱思想2014-08-06

      的确,法院准确认定另一部分损失是有困难的,且法律上对此种非直接损害的认定依据与标准也不充足。这绝不能成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不予赔偿的理由。...其次,在环境污染案件诉讼到法院后,损害赔偿认定机制的不足,是造成目前环境违法成本低的另一个原因。应当承认,损害赔偿相对于行政处罚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来源:浙江省环保厅2014-07-04

      严格执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污染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鼓励和支持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处理等途径主张赔偿权利。...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拘私舞弊以及监管不力等相关线索,要依法移送建议有关部门查办。6.妥善化解污染环境损害赔偿纠纷。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2014-06-09

      我们在公益诉讼中加入了一项环境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要求我们对环境损害进行鉴定,到底造成了多少损失?目前开展这项工作还是有难题的:一是进行...但要涉及到损害赔偿就会比较复杂,据葛枫透露,这也是他们于2011年立案的公益诉讼案件至今尚未结案的原因之一。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2013-11-21

      周生贤介绍,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既是保护公民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企业违法成本、震慑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主要出路。...纠正地方政府环保干预周生贤指出,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老的环境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日益显现,呈现明显的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特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不小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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