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危废市场2019-04-03
;“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填埋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水泥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8-10-12
》(辽环发〔2014〕27号)等相关规定,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对大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水泥厂等8家企业申办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审核,决定对其发放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来源:运输圈2018-09-03
也就是说,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只能将其危险废物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或处理。我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类,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