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6
一、除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外,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
来源:涟源市人民政府2024-09-26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通知要求,现将“涟源市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公告。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9-25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建成后的油气排放管理。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09-25
二、建设标准(六)化工园区设立应手续完备,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并组织专家评审。...第九部分附则1条,提出施行日期及废止文件情况。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09-20
,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生态环境部9月1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统筹优化环评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环评分级管理与基层管理能力更相适应,生态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由部省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实现环评分类管理与排污许可制度更为衔接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9-19
适用于现有储油库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涉及储油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油气排放管理。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09-19
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来源: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4-09-13
公示如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营山三峰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含污泥)及污水处理系统优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电话:0817-2330299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南充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来源: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09-09
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2024-09-06
对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超过五年及以上仍未建成投产的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要暂停建设并按新的环境、产业政策重新评价。
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2024-09-04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9月2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接连发布大方县、赫章县、纳雍县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据统计,浙江省、青海省、云南省也相继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公示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9-04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09-03
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掺烧市政污泥,市政污泥的最大掺烧量控制在50t/d以内,公示如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
公示如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
来源:西宁市生态环境局2024-09-03
公告如下:审批公示: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9日我局对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拟审批意见公示如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8-27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农药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农药制造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来源:江西环境2024-08-27
【查处情况】该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新余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立案调查,并当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来源:连云港市司法局2024-08-26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责任】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一)依法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程,将扬尘污染的评估和防治措施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