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环境信用信息”相关结果29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12-20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推进本市相关信息化平台与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逐步提高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的信息化水平。第二章 评价实施第七条(评价周期)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

      来源: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7-12

      十四、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十五、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01-09

      第十五条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信息数据更新时,由评价管理系统向排污单位发出提示信息。排污单位也可以自行登录评价管理系统,查询其环境信用信息、记分情况和评价结果。

      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3-12-22

      第十二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程序:(一)信息收集:参评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在浙江省环境服务机构场景应用上及时录入相关环境信用信息,并对其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3-09-14

      第十二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程序:(一)信息收集:参评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及时提交相关环境信用信息,并对其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来源:眉山市发改委2023-08-29

      八、负责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配合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并将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九、贯彻落实全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

      来源: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7-27

      七、负责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将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来源: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7-12

      八、负责协助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并将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九、负责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来源:盘锦市人大常委会2023-06-30

      市、县(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第十四条 市、县(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企业的环境信用信息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来源:柳州市发改委2023-05-15

      9.负责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并将相关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10.负责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2023-02-06

      积极探索“信用辽宁”建设新途径、新方法,配合省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归集共享企业环境信用信息,进一步拓展信用监管应用场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天津市企业<mark>环境信用</mark>评价和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2-08-12

      环境信用信息实行“谁产生、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由本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自信息产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归集工作。第六条【信用承诺】鼓励参评单位法定代表人作出环境信用承诺,签署环境信用承诺书。

      推动PPP项目落地!大连发改委发布2022年生态<mark>环境</mark>保护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

      来源:大连市发改委2022-04-25

      14.完成《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配套制度建设,为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提供法律支撑。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信用监管。

      四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企业<mark>环境信用</mark>评价办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3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使用环境信用信息,加强对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应用的监督,并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中体现对企业的信用制约。

      来源:盘锦发布2021-06-27

      第十五条【不良记录制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因严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应当特别注明。

      来源:营口人大2020-06-08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环境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应当给予特别注明。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7-29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环境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因严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应当给予特别注明。

      来源:南国都市报2019-03-18

      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惩戒、严惩重罚。

      《江苏省企业环保<mark>信用</mark>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1-09

      第八条【记分方法】企业环境行为信息产生后,根据《江苏省企业环境信用行为记分标准》进行实时记分,生成相应的环境信用等级动态评价结果。环保信用记录分值由所有有效记分累计确定。

      福建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和<mark>环境信用</mark>评价联动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9-18

      (三)实行评价指标分级管理经营者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实行省、市、县环保部门分级管理。根据经营者环境信用信息“谁制作、谁记录、谁评价、谁修复”原则,确定环境信用评价监督管理的环保部门。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