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江苏环保厅发布通知,征求《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的要求,加快环保信用体系建设,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11月1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jh@jshb.gov.cn;
(二)将纸质版意见寄至: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邮政编码:210036),请在信封或快递单上注明“《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1月6日
附件:
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依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的要求,加快环保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经〔2018〕893号)等法律文件,结合本省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分类、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
本办法所称企业环境行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履行环保责任的情况,并通过政府及其部门行政公文、行政决定文书等予以记录的行为。
第四条【参评范围】下列单位应当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
(一)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列入污染源日常监管的单位;
(三)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
(四)卫生、社会与服务业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
(五)产生环境行为信息的单位;
下列单位可以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
(六)申请纳入环保信用管理的其他单位;
(七)其他按规定可以纳入环保信用管理的单位。
第五条【职责分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统一指导全省环保信用管理工作,制定完善评价体系和评分标准,建设全省统一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通过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完成。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
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实行“谁产生、谁归集、谁负责”的原则,由产生信用信息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记录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信息产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归集至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
第六条【考核管理】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纳入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和设区市生态环境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第七条【信用承诺】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义务,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作出环保信用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应重新签订。
第八条【记分方法】企业环境行为信息产生后,根据《江苏省企业环境信用行为记分标准》进行实时记分,生成相应的环境信用等级动态评价结果。环保信用记录分值由所有有效记分累计确定。
第九条【信息有效期】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自产生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环保信用记录分值在-1至-3分的环境行为信息有效期为6个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出环保信用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内有效,其他信息有效期1年。
第十条【等级分类】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实行12分动态记分制,信用等级由优到劣依次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标识。
(一)绿色等级企业(守信):环保信用记录分值11分—12分;
(二)蓝色等级企业(一般守信):环保信用记录分值6分—10分;
(三)黄色等级企业(一般失信):环保信用记录分值3分—5分;
(四)红色等级企业(较重失信):环保信用记录分值1分—2分;
(五)黑色等级企业(严重失信):环保信用记录分值小于或等于0分。
第十一条【初始设定】初次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其初始信用记录分值为9分(蓝色等级)。
第十二条【异议处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发生变化时,由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向企业发出提醒信息。企业对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做出记录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企业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通过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推送或以其他书面通知方式告知企业。复核确认评价结果有误的,应自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纠正。
企业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信息公开与共享】公众可通过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查询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共享给信用管理部门及开展联合奖惩的信用联动部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为企业出具守法证明等文书。
第十四条【信用激励】对信用等级为绿色的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激励性措施:
(一)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他资金补助;
(二)优先安排环保科技项目立项;
(三)建议财政等有关部门在确定和调整政府采购名录时,将其产品或者服务优先纳入名录;
(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组织有关评优评奖活动中,优先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
(五)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
(六)建议保险机构予以优惠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
(七)减少环境执法检查频次;
(八)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其他激励性措施。
第十五条【信用惩戒】对信用等级为黄色、红色和黑色等级的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惩戒性措施:
(一)对黄色等级企业:
1、加大随机抽查频次;
2、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组织有关评优评奖活动中,取消参评资格;
(二)对红色等级企业:
1、加大随机抽查频次;
2、暂停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助;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组织有关评优评奖活动中,取消参评资格;
4、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贷款条件;
5、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省内一家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外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者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其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单位免于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2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请企业标准和条件的通知》。文件明确申请专项资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的标准和条件。详情如下: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请企业标准和条件的通知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
12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报企业标准和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报企业标准和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废弃电
临沂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8月9日印发《临沂市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管理办法》,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完善、环境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实行应急保障,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免予执行停产限产等应急管控措施临沂市秋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项目的通知,计划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采取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或者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措施,开展工业锅炉、炉窑、涉VOCs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及技术改造的工程减排项目和淘汰相关产污工
近日,公司承建的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4×850t/d垃圾电站)工程入选《2023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优秀示范工程及先进装备目录》,充分展现公司践行“创新、绿色、数智、融合”核心发展理念,聚焦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新材料“四新”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铸牢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广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62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杨志明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以法治为引领推动新疆绿色低碳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关于法治先行的建议(一)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立法方面国家层面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5月20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环基贷”工作实施方案》,“环基贷”支持在江苏省内建设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相关项目应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提升计划(2023-2025)》要求,纳入年度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全文如下: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4月11日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0日前。现行条例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完善管理体系。提出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排污单位应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其中包含三个一”重大任务以及13项重点工作。详情如下:2024年广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的重要一年,是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推进“
近年来,安徽省严厉打击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主动作为,采取“严管与帮扶并重”,积极引导依法规范监测,取得了积极成效。顶层设计,不断健全各项制度随着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普及程度的不断提升,部分社会监测机构由于数据质量意识淡薄、内部管理措施不到位
临沂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8月9日印发《临沂市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管理办法》,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完善、环境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等实行应急保障,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免予执行停产限产等应急管控措施临沂市秋
近日,公司承建的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4×850t/d垃圾电站)工程入选《2023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优秀示范工程及先进装备目录》,充分展现公司践行“创新、绿色、数智、融合”核心发展理念,聚焦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新材料“四新”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铸牢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广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62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杨志明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以法治为引领推动新疆绿色低碳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关于法治先行的建议(一)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立法方面国家层面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5月20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环基贷”工作实施方案》,“环基贷”支持在江苏省内建设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相关项目应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提升计划(2023-2025)》要求,纳入年度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全文如下: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4月11日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0日前。现行条例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完善管理体系。提出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要求、排污单位应
近年来,安徽省严厉打击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主动作为,采取“严管与帮扶并重”,积极引导依法规范监测,取得了积极成效。顶层设计,不断健全各项制度随着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普及程度的不断提升,部分社会监测机构由于数据质量意识淡薄、内部管理措施不到位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正在征求意见,《条例(修订草案)》共6章65条,相较于现行《条例》修改42条,新增23条,删除29条。《条例(修订草案)》主要包括总则、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送
为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3-2030年)》并与已发布。《规划》主要包括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规划总则、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共十章。围绕宿迁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规划目标和重点领域,以规划近期(2023-2025年)为重点建设期
11月29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整治方案》的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实施,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整治行动分为部署实施、整治提升、全面总结3个阶段,主要有五项工作内容:完善管理制度及技术规范、开展弄虚作假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违法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日前,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到2025年,市(州)政府所在地、县级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原则上达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水平,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原则上不低于补偿成本水平。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全面开征污水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12日,质子汽车与绿动重工(江苏)有限公司举行首批20辆氢燃料电池牵引车交车暨氢能产业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此次交付的帝江Re系氢燃料电池牵引车具有节能高效、安全可靠、管理智能、维护便利等多重优势,特别是长续航能力可大幅提升运输效率。同时,其搭载的智能管理系统可根据车
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化董事长、党组书记马永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油站不仅能加油,而且可以加气、充电、换电、加氢……中国石化加油站正在变成加能站。面对新能源汽车普及、消费需求升级与能源结构多元化的浪潮,中国石化正以“加能站”重塑传统加油站的定
2025年1—3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03174亿元,同比增长4.2%(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7),增速比1—2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4%,增速加快0.4个百分点。从环比看,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1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2081亿元,同比增长16.
4月15日,酒钢集团炼轧厂中板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分项工程EPC总承包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价:1997.8700000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慧宇伟业国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价:2062.3620000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天洁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投标价:
4月14日,由国家能源集团主导的“高效灵活二次再热发电成套技术和装备及产业化”项目通过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组织的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专家认为,该项目突破了二次再热机组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灵活发电技术难题,形成660—1000兆瓦等级全谱系成套技术与装备,实现了二次再热发电技术从无到有、从有到优、
4月15日,江苏滨海县港城污水处理厂扩能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工程总承包项目定标结果公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恒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预中标该项目。本项目拟对滨海县港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4月15日00时08分,江苏国信滨海港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4号机组圆满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这标志着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2台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圆满完成“双投”目标任务,全面建成投产。这是今年省内首台竣工投产的百万千瓦级发电机组。江苏国信滨海港2×1000MW高效清洁燃
4月15日,江苏盐城东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运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发布。东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新建一座规模1.2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合同估算价:约12000万元。详情如下:东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运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它像一位精通能源拼图的大师,把“碎片化”的风电、光伏、储能和可调节负荷巧妙组合,拼接成灵动的电力画卷;又像电力市场的“超级中介”,赋予城市充电桩、数据中心备用电源等分散资源以商品属性,把可调节的错峰电力变成真金白银。虚拟电厂,作为电力系统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正越来越受到政策和市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4日,昌黎金智储有限公司130MW/260MWh构网型共享储能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浦水利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以报价39944.8万元,折合单价1.536元/Wh预中标。中标候选人报价范围1.535~1.537元/Wh,详情如下: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浦水利集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15日,宿迁鑫储发布200MW/400MWh储能电站设计施工EPC招标,据悉该项目位于江苏省宿迁市,项目资金预算6亿元,相当于单价1.5元/Wh。另外,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需具备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资格。原文如下:宿迁鑫储科技有限公司宿迁鑫储20万千瓦/40万千瓦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