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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04-16

      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焦炉烟囱废气颗粒物

      来源:华润守正电子招标采购平台2024-04-10

      nox≤40mg/nm3,氦逃逸量≤5mg/nm3,so2≤30mg/nm3限值要求,通过新增窑列sp锅炉、更换炉列sp锅炉,提高现有余热电站系统发电能力,改造尾排风机实现蒸汽拖动,综合考虑scr系统和窑尾余热锅炉布置与衔接

      全国水泥超低排放启动 各地标准现在是什么水平?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4-03-29

      排放标准方面,该《意见》要求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35mg/m、50mg/m。

      宁夏发布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3-04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分别为10、50、100mg/m3,协同处置电石渣等固体废物的,执行氮氧化物限值150mg/m3。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4-02-05

      “按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一般区域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30mg/m3、200mg/m3、400mg/m3,重点区域对应的排放限值分别为

      重庆市发布地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1-24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重庆市地方标准,其中包括db50/ 656-202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中规定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控制区(大气污染重点管控的区

      来源:中国环境2024-01-23

      根据《意见》主要指标,有组织排放指标方面,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按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中一般区域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3、200mg/m3、400mg/m3,重点区域对应的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01-19

      排放标准方面,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

      来源:中国环境2023-11-30

      公司中央控制室数据显示,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在基准氧含量10%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小于10mg/m3、35mg/m3、50mg/m3、8mg/m3。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09-18

      2023年底前,华新水泥、葛洲坝水泥各1条生产线按照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50mg/m3完成深度治理。...秋冬季期间,全省20条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按照nox排放浓度≤100mg/m3控制。鼓励实施水泥差异化错峰生产。(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泉州市全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09-01

      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氨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不高于8mg/m3(其他有组织排放指标详见附件1

      福建省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意见》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3-06-30

      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氨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不高于8mg/m3(其他有组织排放指标详见附件1

      生态环境部就《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6-19

      征求意见稿提到了有组织排放指标要求,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其他有组织排放具体指标要求见附表1。

      创新技术 坚守品质|威达环保再次荣膺 “北极星杯”2022烟气治理影响力企业评选两项殊荣

      来源:威达环保2022-10-11

      混合均匀的烟气和氨气混合烟气从预热器c1出口引入高温高尘scr脱硝工艺,在scr脱硝催化剂作用下脱除烟气中氮氧化物,脱硝后的净烟气在窑尾高温风机抽吸下,返回窑尾余热锅炉进口进行余热利用。

      “科技改善环境 技术发展未来” 威达环保聚焦创新 助降碳一臂之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30

      混合均匀的烟气和氨气混合烟气从预热器c1出口引入高温高尘scr脱硝工艺,在scr脱硝催化剂作用下脱除烟气中氮氧化物,脱硝后的净烟气在窑尾高温风机抽吸下,返回窑尾余热锅炉进口进行余热利用。

      不止山东 已有6省发布水泥超低排放改造方案 最早2022年完成 环保企业迎入局良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7-22

      近日,水泥大省山东公布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全省将于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且执行较为严格的10、35、50的排放标准(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mg/m3,依次为颗粒物、二氧化硫

      全文 | 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02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在基准氧含量10%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采用独立热源烘干的企业应采用余热、天然气、电等热源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5-10

      大力推进水泥行业工程减排,推进水泥企业开展涵盖所有生产环节(破碎、配料、回转窑煅烧、烘干、水泥粉磨、水泥制品加工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存储运输)的超低排放改造,鼓励2025年前实现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7月20日实施!中国水泥协会批准发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团体标准

      来源:中国水泥协会2022-04-29

      标准对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每立方米10毫克,氮氧化物每立方米100毫克,二氧化硫每立方米50毫克,汞及其化合物每立方米0.05毫克,氨每立方米8毫克等。

      铁岭市水泥行业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25

      二、工作计划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建设一条4500t/d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智能化生产线,配套9mw低温窑尾余热发电系统项目,到2025年末实现企业能耗达到标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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