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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环境入刑”相关结果133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06-06

      案例一为环评报告造假第一案,明确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等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载体,第三方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人员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资质、签名等材料提供给无资质的人员,制作出虚假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来源:如皋市人民法院2023-12-13

      如皋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顾雪红副院长如是说“该案是本院判处的首例以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入罪的污染环境案件,本案的裁判警醒重点排污单位及社会化运维单位人员,均应依法依规履行法律义务,切勿贪图一时小利,对自动监测设施数据弄虚作假

      来源:宜春市生态环境局2023-11-08

      宜春市袁州生态环境局委托了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对铝灰进行了危废鉴定,出具了合法有效的鉴定意见,为案件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案件启示】此案件的破获发挥了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之间联动机制有效作用,充分运用“两法衔接”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联合办案,有力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为迅速破获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争取了时间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11-02

      2023年9月12日绛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2023)绛法刑建字第5号通报,本案涉案5人已进入审理阶段。...同时在案件审查中,严格落实“下位法对上位法作出细化规定的,适用下位法”的规定,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违法行为优先适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形成强大震慑,以更严格的执法监管,有力保障了“一泓清水入黄河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3-05-29

      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以及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表明了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今年3月,刘志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2023年,将进一步提升环评制度源头预防效能,推动环评造假等典型案例加快查办。此次环评弄虚作假被判刑,恰好印证了这一点。

      来源:中国环境2022-11-28

      这一年,两高司法解释出台,明文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即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什么意思?再也不要把乱扔危废不当回事。3吨,说得明明白白。...此后,“危废”成为环境违法案件的高发领域。据统计,两高司法解释实施以来,2014年、2015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约40%涉及危废。

      来源:环保工程师2022-11-21

      因环评、监测造假的案子,最值得警醒的,是江苏响水2019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涉案的6家造假的环评机构的22名责任人都被判刑。...特别要注意的是,其中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在两年内造假三次,就要判刑,最高判刑10年。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2-08-01

      “国家已明确非法处置危废标准,监管、处罚的威慑力已足够大。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是利益驱使。”陈勇说。...去年9月,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将不断提高危废全链条、全过程环境管理水平。对于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行为,即为“严重污染环境”。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7-13

      10.依法用足用好罚金刑,提高盗采矿产资源犯罪成本,要综合考虑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生态环境损害程度、社会影响等情节决定罚金数额。...6.正确理解和适用《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准确把握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入罪的前提条件。对是否构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形,要在综合考量案件具体事实、情节的基础上依法认定。

      晋江首件“<mark>环境</mark>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入刑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7个月

      来源:晋江市人民法院2022-06-13

      典型意义本案系晋江首件“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入刑案。...近日,晋江法院对被告单位某水处理公司、被告人李某污染环境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单位某水处理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李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2022-03-30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标准污染环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来源:韦伯咨询2021-11-15

      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将"非法排放、倾倒、处理3吨以上危废",危废处置量剧增,处置供应能力远小于需求,处置价格爆发式增长,至2018年达到顶峰。...系统日均访问量40多万次、访客数1.5万人、平均停留时间20分钟,成为生态环境领域用户使用度最活跃的平台。

      工业危废处理行业投资策略分析(上)

      来源:城镇化新视野2021-10-21

      对于危险废弃物,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非法处置危废”等规定的发布,促使危废污染的监管逐渐加强,直接带动了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工业危废处理行业开始进入量价齐升阶段。...根据《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2020年全国共有196个大、中城市向社会发布了2019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涉及的工业危险废物产量为4498.9万吨。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1-10-11

      利益驱使让违法者“一拍即合”“国家已明确非法处置危废标准,可以说,监管、处罚的威慑力已足够强大。违法行为屡禁难止,很大程度上是利益驱使。”...加快完善国家危废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化,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和服务能力等。

      来源:中国环境网2021-08-17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即可。事关重大,灵武分局当即向市委市政府、银川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汇报。...据了解,该案是宁夏侦办的污染环境案件中最严重、涉及人数最多、案情最为复杂的一起污染环境案件。记者了解到,针对其余5处倾倒

      2021年中国危废处理行业专题调研与深度分析报告

      来源:韦伯咨询2021-08-07

      (2)2013年,国家“两高”司法解释出台,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废三吨以上即可,危废显现量在2014年提升近500万吨。...(3)2016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公安部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可能违法违规堆存、填埋地点进行全面排查,危废产生量同比增长近1/3。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1-04-08

      柏仇勇表示,要倡导依法、科学、诚信监测理念,构建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重点落实好刑法修正案关于监测弄虚作假的决定,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严惩重罚,让造假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回转窑危险废物焚烧炉耐火内衬设计及优化建议

      来源:第十七届全国耐火材料青年学术报告会论文集2021-03-24

      我国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现状我国的危废处置从1990 年开始起步,到1996 年初步形成相关管理体系,直至2008年才形成《国家危废名录》,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理3吨以上危废将

      来源:汇业法律观察2021-01-30

      2.环境犯罪门槛降低,刑罚加重《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污染环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扩大了“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2020

      来源:绿环公开课2021-01-27

      5、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正式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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