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稳定塘「好氧塘设计」的一般规定
1、好氧塘可由数座串联构成塘系统,也可采用单塘。
2、作为深度处理塘的好氧塘,总水力停留时间应大于15d。
3、好氧塘可采取设置充氧机械设备、种植水生植物和养殖水产品等强化措施。
污水稳定塘「兼性塘设计」的一般规定
1、兼性塘可与厌氧塘、曝气塘、好氧塘、水生植物塘等组合成多级系统,也可由数座兼性塘串联构成塘系统。
2、兼性塘系统可采用单塘,在塘内应设置导流墙。
3、兼性塘内可采取加设生物膜载体填料、种植水生植物和机械曝气等强化措施。
污水稳定塘「污泥处理与处置工艺」的一般规定
1、沉砂池(渠)宜采用机械或重力排砂,并应设置贮砂池或晒砂场。
2、污泥脱水宜采用污泥干化床自然风干,亦可采用机械脱水。
3、污泥作为农田肥料使用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
4、污泥作填埋处置时,其含水率应小于85%。
污水稳定塘「总体布置」的一般规定
1、稳定塘系统总体布置应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的有利条件。总体布置应紧凑。
2、系统内的道路宜采用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主干道可建双车道,宽度应为6~8m。
3、多塘系统的高程设计应使污水在系统内自流,需提升时,宜一次提升。
4、塘堤外侧应种树绿化,系统外围绿化林带宽度应大于10m。
污水稳定塘「塘体设计」的一般规定
1、稳定塘的塘体用料应就地取材。
2、稳定塘单塘宜采用矩形塘,长宽比不应小于3:1~4:1。
3、利用旧河道、池塘、洼地等修建稳定塘,当水力条件不利时,宜在塘内设置导流墙(堤)。
4、对塘体的堤岸应采取防护措施。
(来源:微信公众号“环保水圈”ID:njrjt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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