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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大气四项技术指南:摸清污染源才能对症下药

2014-09-02 11:31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技术指南污染源排放清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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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提供了哪些技术方法?

答:《技术指南》主要内容包括:PM2.5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PM2.5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流程和方法、PM2.5排放量计算参数获取方法和途径以及PM2.5排放清单应用与评估。4个方面内容循序渐进,完整有序地规定了PM2.5排放清单编制的各个环节,提出了系统的技术要求和科学规范,可为各地环保技术人员开展PM2.5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提供关键技术指导。

1、PM2.5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技术指南》涵盖的我国PM2.5人为排放源包括固定燃烧源、工艺过程源和移动源三大类。针对PM2.5产生机理和排放特征的差异,按照部门/行业、燃料/产品、燃烧/工艺技术以及颗粒物末端控制技术将一次PM2.5排放源分为四级,自第一级至第四级逐级建立完整的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

2、PM2.5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流程和方法。编制一次PM2.5排放清单时,应首先对清单编制区域内的排放源进行初步摸底调查,明确当地排放源的主要构成,在《技术指南》提供的分类分级体系中选取合适的排放源类型和分级结构,确定源清单编制过程中的活动水平数据调查和收集对象。针对第四级排放源逐一制订活动水平调查方案,明确排放源计算的空间尺度,对点源和面源分别处理,建立活动水平调查清单,确定调查流程,明确数据获取途径。然后,以第四级排放源作为排放清单的基本计算单元建立PM2.5排放量计算方法。

3、PM2.5排放量计算参数获取方法和途径。计算参数包括活动水平与排放系数两部分。根据第四级排放源计算的空间尺度确定活动水平获取方法:点源优先采用实地调查的方式获取活动水平数据,无法开展调查时,可从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数据中获取相应信息;面源一般通过年鉴、行业协会、环境统计等统计资料获取活动水平数据。

排放系数优先采用实测法和物料衡算法确定,不具备相关条件时可采用文献调研法选取。对于移动源中的柴油车,推荐选用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基于大量机动车台架测试和道路实测建立的PM2.5排放系数数据库,对于其他排放源,可选用本指南提供的排放系数。

4、PM2.5排放清单应用与评估。PM2.5排放清单主要有三方面的应用:PM2.5污染特征分析;PM2.5污染来源解析;PM2.5污染控制方案的制定和预评估。PM2.5排放清单的评估可通过宏观统计数据校核、不确定性分析和结合模型、观测等手段的验证方法进行。

问:使用《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应该注意什么,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PM2.5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大量的数据收集和处理工作。各地在开展清单编制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技术指南》的技术要求,保证数据收集和传递的质量。尽量安排专人对数据进行检查和校对,对可疑的异常数据进行核实。同时,随着认知的逐步提高和方法的不断实践,各地应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技术方法和数据库,加快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升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水平。

关于《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问:《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出台的必要性和原因是什么?

答: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大气中气态的有机物,其组分十分复杂,包括成千上万种不同的物质。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相当于大气氧化过程的燃料,是大气氧化性增强的关键因素。

更为重要的是,VOCs转化及其对二次气溶胶生成的贡献是认识大气PM2.5浓度、化学组成和变化规律的核心科学问题。VOCs转化生成的二次有机气溶胶(SOA)在细颗粒有机物质量浓度中占大约20%~50%。虽然对于二次有机气溶胶的前体物还没有确切的结论,但普遍认为高碳的VOCs对气溶胶的生成作用较大,甲苯等芳香烃类化合物是生成二次气溶胶的主要物种。值得注意的是,大气中重污染的发生往往伴随着空气中PM2.5中有机组分的大幅度增加。

而且,大气中很多VOCs物种对人体健康有直接危害。大量大气VOCs生物毒理和人群暴露方面的研究,建立了166种大气有毒有机物名单(其中50%以上是VOCs),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一直是VOCs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

因此,VOCs是我国城市群大气中PM2.5和O3形成的关键前体物。为此,2010年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中,将VOCs列为继SO2、NO2和PM10之后拟重点防控的大气污染物。但是,由于VOCs种类繁多,来源复杂,我国对大气VOCs的科学认识还远不能满足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管理和决策需求。其中一个主要的不足是缺乏国家的VOCs排放源清单。

国家VOCs排放量及其地区和行业的分布是科学研究和决策支持都亟须的基本信息。但是,国家VOCs“家底不清”也是VOCs控制管理的主要障碍。目前,虽然针对VOCs排放源开展了一些研究工作,但是这些工作相对零散,我国源清单建立所需的排放因子基本依赖国外的格局没有根本的改变,另一方面,VOCs来源量大面广,影响因素复杂,国家组织的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不能适应VOCs源清单构建的要求,本次《技术指南》就是针对这一问题而出台的。

原标题:摸清污染源才能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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