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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法律、技术、投入哪个能缺?

2014-10-14 09:34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王金水关键词:土壤修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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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环境保护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向土壤污染宣战。笔者认为,要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作,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推进土壤污染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土壤保护意识。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公开土壤质量检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等方面的环境信息,主动向社会通报土壤环境状况和工作进展,保障公众的土壤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对当前严峻的土壤形势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唤醒他们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提高公众的生态和土壤保护意识,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宣传工作。

第二,推进土壤环境保护立法进程,制定出台土壤修复国家技术标准。我国早已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实践,但是针对土壤污染防治还没有专门立法,现行对土壤污染防治只有零星、分散的规定,没有专门、系统、综合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同时缺乏相关的配套性法规来支撑制度的切实实施。

要对土壤污染进行有效监管,必须尽快制订土壤环境保护法。要将修复受污染土壤环境作为企业的法定义务条款写进法律,从法律上明确企业和政府有关土壤环境保护与修复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土壤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同时,要尽快编制土壤环境损害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把资源消耗、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效应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完善规划引导机制和红线保护制度,在划定的生态红线内规范并约束资源利用的方法和强度。

此外,要加紧开发土壤污染治理实用技术。开发成本低廉、简单易行的实用技术是土壤污染治理的当务之急。

第三,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加大财政投入。要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强化对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切断各类污染源,有效遏制土壤污染扩大趋势。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管,有效控制和消除环境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健康。

要根据各地土地受污染和治理的实际情况,采取国家与地方携手合作的政策,国家财政要给各地政府拨出污染土壤治理和土壤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要对本地污染土地治理、环境保护做出专门的财政预算,以利于两级联手落实,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第四,依靠科技创新改善土壤生态,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全面改善土壤生态环境是一项艰巨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推进。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发展节水节地节肥节药技术,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针对生态脆弱区等重点生态资源保护区域部署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升土地生态环境及农业资源保护能力和水平。保护和改善土壤生态环境涉及生物、材料、电子等众多高科技行业,需要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多个部门通力合作,集中力量组织攻关。

同时,要逐步建立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污染土壤修复治理。严格控制城市和工业“三废”向农村扩散,加快建设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推进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合理使用化学投入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增施有机肥,建立地膜残膜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重金属污染调查,及时掌握土壤污染变化动态,加大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力度。

作者单位:中共泉州市委党校

原标题:法律、技术、投入,哪个能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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