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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

2014-11-28 13:3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新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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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落实重点师(市)责任。六师五家渠市、七师、八师石河子市、十三师等节能降碳目标完成进度低于兵团平均水平的师(市),要抓紧制定具体方案,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一师阿拉尔市、四师、六师五家渠市、七师、八师石河子市、十三师等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师(市),要进一步挖掘潜力,确保完成减排目标。加强乌鲁木齐、石河子、奎屯、库尔勒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污染减排,六师五家渠市、七、八师石河子市要尽可能多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力争完成兵团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和任务。(负责部门:发展改革委、建设(环保)局)

(二十七)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兵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履行好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会同环保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师(市)、团场、园区和企业的监督指导,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环保部门要全面加强监管,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抓紧行动,提出本部门节能减排降碳具体措施,共同做好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负责部门:发展改革委,建设(环保)局,国资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民政局,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质监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十八)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重点用能企业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力争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负责部门: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建设(环保)局)

(二十九)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降碳的积极性。鼓励对师(市)、团场、园区和企业落实节能减排降碳责任进行社会监督。(负责部门:发展改革委,建设(环保)局,国资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民政局,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质监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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