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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环环境董事长赵保军:规划治理路线 共建水土双莹

2015-07-06 08:21来源:固废观察微信作者:赵保军关键词:土壤修复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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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完善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联合整治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状况提供法律保障。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严惩恶意排污和规避环境监管等行为;加强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管队伍与执法能力建设,遏制污染上升势头;建立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建成环境质量监测网,对全国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加大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控制污染源头,切断污染传输途径,开展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保护与治理。

三、治理时,规划前置,找好出路

当前土壤与地下水质量状况普遍不佳,环境形势严峻,污染防治行动尤为重要。然而,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市场起步较晚,尚未成熟,某些治理行为不能按照市场程序走。治理项目多来源于开发商需要,大部分是在无政府引导或相关规划的情况下进行,停留在治理需求的层次,不能有规划有步骤的实施全方位的治理修复。另外,政府在做土地规划时,没有将土壤地下水污染情况作为一个具体指标加以考量,但是未来,将土壤地下水污染情况作为土地规划的一个依据已经成为趋势。因此,在项目开展之前规划好治理思路,找准治理技术,是土壤与地下水保护工作的必要前提。

首先,分清重点,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实施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之前,需明确治理目的、待处理场地的规划用途,尽量和国家总体规划并轨,优先解决需首要治理的重点污染区域或紧急需要处理的污染事故等,有序推进典型地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与修复。其次,打团体赛。不能各吹各号,各奏各调,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是一项艰巨的工作,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在前期规划的基础上,为治理找好出路后再实施,以防二次或者更大面积的污染。

四、分区治理,点面结合,统筹兼顾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影响因素多,范围广,而且每个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程都会涉及很多行政区域,且中国的环境污染正在由点向面扩展,因此在治理污染时,应做到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在系统收集并整理污染源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圈定污染范围和规模,分片区对污染进行定级和编录,提出需首要治理的重点污染区域,建立典型污染区域信息系统。优先治理污染源头,突出防范二次污染,为土壤地下水资源宏观管理、保障饮水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粮食安全和生态系统安全提供科学依据,为防止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和普及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提供基础资料。

五、响应PPP,政企合作,共建水土双莹

政府和企业在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中各自占据着重要角色,但目前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修复责任主体认定困难,确定污染源难度较大,修复治理周期长,费用高昂,致使现阶段国内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能力较弱,修复治理项目难以开展。未来,政府与企业间应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以期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小企业的投资风险。企业应积极响应PPP模式,联同国土、地质、环境、水利等部门,通力合作为土壤与地下水“排毒”,共建水土双“莹”健康生态。

原标题:赵保军:规划治理路线,共建水土双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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