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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财政补贴项目的通知

2015-08-19 10:5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活废弃物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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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注:申报项目为某一整体项目部分内容或环节的,可沿用整体项目的批准文件

(四)申报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1、各项目单位应设立专门人员,统一负责项目申请、报送、审核及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工作。

2、基本情况表中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请务必填写,若联系人发生变化请及时与上海市投资咨询公司联系,以防影响后续工作,给企业享受政策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3、基本情况表中企业银行帐号,原则上各单位填写基本账户帐号,市财政局采取电子划帐形式下达补贴资金。

4、基本情况表中项目名称格式:××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如为某项目的循环经济应用部分,可采用主副标题的形式。例如:××项目—××循环经济项目/综合利用项目等。

5、基本情况表中项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填报格式:--- 年 --- 月,例如开工日期2010年1月,竣工日期2010年9月。

6、基本情况表中项目投资,是指与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厂房、设备、相关设施等,不含土地费用。

7、申报单位应提供项目运行以来的万元产值能耗,如相关产品在国家或本市有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还应提供单位产品能耗的数据。

8、基本情况表中设计处理能力,是指申报单位所具有的与回收/利用废弃物相关的最大处理能力。

9、资金申请报告应严格按照编制模板编写,重点突出循环经济技术先进性与合理性、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项目环境影响和自身能耗情况等信息,内容过于简单或信息不全将无法落实后续评审工作。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1、中央和市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并进行初审;区属单位及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发展改革委受理并进行预审。

2、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区县在收到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后,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并严格把关,未能按照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或支持材料不全的,直接退回项目单位。

3、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区县对相关申报项目材料进行预审并提出初步意见,对同意转报项目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汇总、盖章后,于2015年9月10日前,统一送到上海投资咨询公司,并取得评审资料初审回执。

联 系 人:张彬 符号

联系电话:63903366*2075 63903366*2196

13916758970 15921027752

传 真:63904816

E - mail:bingzhang@sicc.sh.cn haofu@sicc.sh.cn

地 址:延安东路1200号1217室

原标题: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财政补贴项目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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