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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日本生态水泥之由来

2015-11-30 15:33来源:中国水泥备件网关键词:垃圾发电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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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生态水泥之由来

笔者对日本垃圾电厂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了日本之所以研发生态水泥的不愿让世人知晓的真实原因。兹向国人揭示之,以正视听。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欧洲和日本因土地资源紧缺,一直在寻求一种可以大幅减量城市垃圾的技术,促使了垃圾发电厂应运而生。当时日本经济发展如日中天,拥有大量资金,他们以为垃圾发电是一劳永逸地解决垃圾处置问题的最佳途径。于是2年内就匆忙地在日本全国新建了2000多台垃圾焚烧炉,将全国每年约5000多万t生活垃圾减量为约350万t垃圾飞灰残渣,然后将其深度防渗填埋,同时每年还能回收电量约175亿kWh。应该说这个设想看来还不错。

谁知10多年以后,即上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一个垃圾飞灰残渣填埋场果然发生了泄漏事故,渗漏液中高浓度的氯苯汞重金属等污染物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这垃圾电厂飞灰残渣二次污染的沉痛教训,促使日本各界开始反省检讨,急于寻求可以消纳垃圾飞灰残渣的办法。否则天长日久每年350万t高毒飞灰残渣深埋仍须不断增加占地,渗漏风险也日益加大,所以必须尽快解决这一隐患。

经过3年的紧急研究试验,日本终于设法将垃圾飞灰残渣采用繁杂的浸洗、烘干、均化等工序,去除其中绝大部分有毒成分后,最后还是回到水泥窑用作黏土质原料予以消纳。于是,2002年日本向全世界特别针对东南亚诸国宣称其所谓的生态水泥已研发成功的“喜讯”,开始仅凭“生态”这两个字就赚足了中国水泥界的眼球。之后人们才逐渐知道,这种水泥其实和“生态”并没有多大干系,把这种水泥戴上“生态”的桂冠只是一个商业招牌,一种商品命名噱头而已。

因为这套垃圾电厂飞灰残渣浸洗系统很复杂,浸洗液还须再处理,运转费用高,所以利用垃圾飞灰残渣所生产的水泥,其基建投资和生产成本约为正常水泥厂的2~3倍,而且由此而生产出来水泥的各项性能指标还不能完全符合日本现行OPC水泥JISR5210国家标准。只能属于另外一种类型的水泥,所以必须另行命名,另订国标。

为了在心理上安抚弥补当初匆忙新建大批垃圾发电厂的失策,日本打出一个华丽的招牌,将这种水泥命名为“生态水泥”;另在2002~2004年,日本工业标准委员会相继颁布了生态水泥标准JISR5214,生态水泥用于预拌混凝土的标准JISA5308,以及生态水泥用于预浇注混凝土制品的标准JISA5364,还有生态水泥厂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一系列有关规范与法规。

2“生态水泥”概念的输入对我国带来的一些负影响

自2002年日本生态水泥这一称谓的输入,在我国产生了一些负作用。

首先,是这种命名噱头在国内水泥界引发了连锁反应,有些急功近利的厂商纷纷效仿,争相给自己的产品不仅冠以“生态”的高帽,还外加了“绿色、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美名,一时间把水泥市场搞得好不热闹。这里应该指出,日本生态水泥的命名虽然具有安抚失策,选用华丽的词藻树立新招牌的隐情,但是其整个过程都是经过国家级的申报审批程序依法进行的,这是一个典型的国家行为。因为任何商家或企业都不准许自我胡乱吹嘘的,否则就是违法行径。这与我国那种似乎谁都可以擅自给自家的产品戴上各种华丽词藻的乱象形成强烈的反差。这正是我国应向发达国家学习的法规准则和商业道德。

其次,是在我国环保界造成了一个错觉,以为日本已解决了垃圾发电厂飞灰残渣的二次污染难题,进而给我国垃圾发电厂的垄断性扩张(或变相攫取国家电补)找到了借口,有碍我国城市垃圾综合处置技术路线的全面公正权衡和多元化解决途径的果断决策。

据悉我国现有垃圾发电厂已超过160家,粗略估计每年焚烧垃圾近3000万t,产生垃圾飞灰残渣多达300万t以上(含垃圾焚烧炉的补燃煤的灰分)。笔者并非反对垃圾发电,但这些高毒性的飞灰残渣是如何处置的?其中防渗深埋、一般填埋、或随意抛弃的各占多少?各级政府与环保部门的监管是否到位,状况是否清楚?整个垃圾发电处理链中,职责不清,力度不足,盲区误区不少,各种隐患令人堪忧,亟需加强监管。

3笔者的观点

(1)要明晰日本生态水泥之根由。笔者认为,日本生态水泥的出现是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并不是什么积极主动的“创新”之举。这是上世纪80~90年代日本在处置城市垃圾技术路线抉择中的重大失策而酿成的苦果。对此日本已经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吃足了苦头,中国千万不要重蹈日本的覆辙。时至今日,日本在世人面前对其生态水泥的推介,完全是视受众的不同而随机应变的。例如当他们认为你已经看穿其所谓生态水泥的根底时,他们就会稍加承认这里有些教训;反之当他们认为你还不知生态水泥底细时,他们就会向你着重介绍其“经验”与“创新”。一般情况下,他们对欧美人士常采取前者,对发展中国家人士则采取后者。笔者的亲身经历可以证明这一点。当我身处丹麦史密斯公司代表团时,就听到过若干教训之谈;而在另外场合我身处中国代表团时就听到不少“创新”之说。这种情况,特此提请我国水泥界和环保界明察思考。

(2)要了解日本生态水泥之现状。日本第一座生态水泥厂2001年4月在千叶县投产,每年消纳垃圾飞灰残渣6.2万t和工业废弃物3万t,生态水泥最大产能11万t。至2006年相继又新建了4座生态水泥厂,每年消纳垃圾飞灰残渣总量约45万t,生态水泥总产能75万t。因成本太高,事实上又并不能解决面临的问题,所以2006年以后日本也不再新建生态水泥厂了。只能歧途知返,开始逐步关闭一些垃圾电厂,把相应数量的垃圾还是转移到水泥厂去焚烧消纳。

(3)要清楚城市垃圾和市政污泥处理的最佳技术路线。上世纪80年代中期,德国对垃圾电厂的发展就比较冷静谨慎,考虑较深远。因为垃圾电厂的环保难度大,投资多,垃圾焚烧炉还有5%~10%的飞灰残渣产出,深度填埋既费钱仍须占地,长远考虑还有渗漏隐患。而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比较彻底干净,没有二次污染,在经济、环境安全、替代水泥窑用煤和节省土地等方面均具有较大优势与潜力。在焚烧处置垃圾方面,德国始终采取水泥窑协同处置和垃圾发电两条途径并行的方针。其他许多发达国家也都是这样双管齐下的,并已经取得了很好的环保效益、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

(4)笔者的观点和呼吁。笔者要向全社会和政府呼吁,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各种可燃废弃物(包括城市垃圾和市政污泥等)是经济安全高效的技术途径之一,甚至可能是我国当今最佳选择方案之一,希望政府主管部门予以足够的重视和引导,相应的政策驱动是关键。建议国家对城市垃圾的处置有一个全面综合的权衡与决策,革新政策引导方向,打破垃圾垄断的既得利益链,为水泥窑适当创造英雄有用武之地的空间,综合性多元化可持续发展地解决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为全民的最高利益和长远利益服务。

原标题:【揭秘】日本生态水泥之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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