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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2016-02-17 13: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水处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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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财规[2016]5号]

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以及《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等文件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

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实施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强化征收使用管理,切实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落实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以及《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污染者付费、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促进污染减排的原则,完善我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体系,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监管规范化,促进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城市供水价格与污水处理费统筹协调的原则。将调整污水处理费与理顺水价结构相结合,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费的调节作用,促进节水减排。

2. 污染者付费、多排污多付费的原则。科学确定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建立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

3. 城乡统筹、同步发展的原则。在完善、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同时,全面开征建制镇污水处理费,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污水处理费收费体系,努力营造良好的城镇水环境。

4. 运行优先、泥水并重的原则。污水处理费优先用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保障污染减排成效。

二、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体系

(一)进一步明确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延伸阅读:

《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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