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2016-03-31 16:5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PM2.5PM10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八)加强大气环境管理。

1.做好台账管理。

针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大气环境管理等重点任务建立台账,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逐月进行动态更新。(各有关单位负责)

2.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办〔2014〕43号),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仪器测试、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控制、数据传输、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市环保局负责)

五、年度实施计划保障措施

(一)分解实施。

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根据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实施计划的控制指标,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协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4月10日前送市环保局。

(二)实行季度报告制度。

各县区政府、牵头责任单位每季度第一周结束前将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编制大气污染防治季度报告报市政府。

(三)资金投入。

一是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由企业承担;二是市本级财政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予以统筹,通过“以奖代补”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四)政策保障。

各有关单位配合辖区政府制订本地区为推动年度实施计划而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

抄送:市委各部门,北海军分区,驻市部队,武警北海支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印发

原标题: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PM2.5查看更多>PM10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