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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2016-03-31 16:4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PM2.5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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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襄阳市政府获悉,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已经下发,具体内容如下: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22日

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

一、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2016年,力争全市大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0%,完成PM10年均值95ug/m3、PM2.5年均值68ug/m3的控制目标。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

(一)城市扬尘整治

1.严控施工扬尘污染。制定完善建筑、市政、道路、水利等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落实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强化施工期环境精细化管理,利用视频监控和现场检查等手段,加大对工地扬尘污染监管执法力度;建设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应明确文明施工责任,文明施工方案应制订扬尘污染防治专篇;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非施工作业面裸露泥土采用防尘网覆盖或者植物绿化,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混凝土现场搅拌,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施工工地要有洒水降尘设施并正常使用,推行安装雾化喷淋降尘设施。拆迁工地必须实施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场地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严控道路扬尘污染。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进一步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程度和空气湿度,加大城市道路洒水保洁频次(责任单位: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制定完善市政、建筑、水利、道路等施工工地渣土运输管理规定,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渣土运输实行全密闭化,确保渣土运输车辆上路车轮、车身清洁(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减少道路开挖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路面(责任单位:市建委,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强化出口路交通扬尘整治,严查运输车辆飞扬沙漏;坚决取缔沿江违法砂石厂,砂石厂到公路间的道路要全部进行硬化,运输砂石车辆要符合扬尘管控要求[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严控堆场货场扬尘污染。工业企业厂区、码头、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长期堆放废弃物的场所,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建成区内禁止设立砂石货场和堆场,现有的限期搬迁或关闭(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建委,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严控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中心城区不得新建、扩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所有搅拌站严格落实原料装卸、堆放、生产、运输等环节扬尘防控措施,并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相关要求进行提档升级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责任单位:市建委,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重点行业废气排放整治

5.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全面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市区电厂排放的烟尘、SO2、NOx均控制在其允许标准和总量的60%以下;博拉、安能2016年7月30日前完成烟气脱硝工程。对未按要求实施脱硫、脱硝工程改造的企业暂停对其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外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对未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的县(市)区实行区域限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行政审批局)。

6.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6月底前,完成VOCS污染源调查清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全面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民营加油站在10月底前完成改造,中石化、中石油所属各县市加油站6月底各自改造完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喷涂、印刷、包装等工业企业优先使用改性涂料、溶剂,9月30日前必须配吸收、吸附装置(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汽车4S店、维修站喷漆房环保达标,建成区内所有汽车4S店、维修站喷漆房9月30日前必须配备废气净化装置(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干洗店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全部使用封闭式干洗机,并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责任单位: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建成区禁止一切露天或占道人工喷漆(责任单位: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环保局)。

7.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落实重点工业领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计划;按照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安排和《襄阳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延伸阅读:

【政策解读】湖北聚焦环保问题 环保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原标题: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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