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脱硫脱硝政策正文

超低排放改造进行时 哈尔滨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出台

2016-06-23 09:0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空气质量超低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3.商业经营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建成区内商服行业302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生产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热热网,到2016年年底淘汰121台,2017年年底前全部淘汰。(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和各区政府配合)

4.推进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有针对性地进行供热改革,普遍实施分户供暖改造,推行温度调节和供热计量,逐步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市住房局牵头,市发改委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新建小区必须实行分户供热、安装计量装置,老旧住房逐渐推进。所有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按计划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建委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二)优化产业结构,清洁利用燃煤

5.淘汰落后产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和设备。(市工信委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6.优质煤统一配送。2017年年底前,完成哈药集团、物业供热集团、哈投集团等优质煤统一配送。建设铁燃煤炭市场,2016年完成一期建设,2018年完成二期建设,年周转煤炭1500万吨,应急储备100万吨。(市工信委牵头,市国资委配合)

(三)建立协管机制,全过程监督燃煤质量

7.严格燃煤质量管控。严格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厅字〔2015〕44号)要求,监督燃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和燃用企业严格执行燃煤质量标准,坚决杜绝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燃煤进入哈市市场。(市工信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和燃用原(散)煤。(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8.采集和监测用能数据信息。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水、煤、气(汽)、电、油、热等主要能源消耗数据的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测,及时提供重点耗能企业的用能数据信息。(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9.使用低质煤锅炉改造。2016年供暖季,燃用低质煤的供热企业和其他燃煤主体改烧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77台(共18411蒸吨)燃用低质煤的工业和电站锅炉改造为燃用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锅炉,其中,2016年供暖季前完成25台锅炉改造,2017年供暖季前完成52台锅炉改造。到2017年年底,减少低质煤炭1800万吨,增加替代优质煤1320万吨。(市工信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局、市环保局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四)优化热源建设,淘汰燃煤小锅炉

2017年年底,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全部淘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10.加快热源建设和淘汰燃煤取暖锅炉。2016年,启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热源项目,完成哈尔滨热电厂扩建、群力大唐调峰热源新建工程、威立雅热电厂扩建等3个热源项目;2017年年底前,新增集中供热能力3900万平方米。(市住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2017年年底前,淘汰建成区内607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取暖锅炉,其中2016年淘汰202台。依法拆除具备供热并网条件的20蒸吨/小时燃煤取暖锅炉。(市住房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建委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11.逐步淘汰园区分散燃煤锅炉。新建工业园区完成集中供热和供汽工程规划建设,2017年年底,依法拆除园区内分散取暖锅炉和生产锅炉;2016年,续建哈经开区A区热源厂(2台75蒸吨燃煤锅炉)。(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住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12.逐步淘汰呼兰、阿城、双城区和各县(市)小吨位燃煤锅炉。2016年年底前,呼兰、阿城、双城区和各县(市)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50%;2017年年底前,全部淘汰。(呼兰、阿城、双城区和各县市政府)

(五)严格燃煤锅炉准入,严控污染物排放

13.严格燃煤锅炉环境准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改、扩建低于35蒸吨/小时或29兆瓦的燃煤锅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外禁止新、改、扩建低于10蒸吨/小时或7兆瓦的燃煤锅炉。(市发改委、市住房局、市环保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14.实施燃煤锅炉烟气自动监控。2016年年底前,完成全市380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自动监控系统或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2017年年底前,完成建成区内保留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和建成区外2187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安装烟气自动监控系统或分布式控制系统(DCS),与市环保部门联网,保证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延伸阅读:

【专访】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超低排放将全面加速

超低排放˙实践|发电企业超低排放进度大盘点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空气质量查看更多>超低排放查看更多>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