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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16-06-27 15:4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保护环保政务贵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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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办公室

16.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预算报告公开内容,增加公开编制说明、上年度预算收支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预算基金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情况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责任单位:规财处

17.做好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度本单位形成的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及时全部在“贵州省涉农资金监管系统”上传发布,以保障“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更新。

责任单位:规财处、生态处、纪检监察室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8.推进政策解读工作。重要政策要按照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的要求,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在政府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19.推进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做好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责任单位:宣教处、宣教中心、应急中心

20.推进媒体作用充分发挥。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对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宣教处、宣教中心

(六)着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1.认真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66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厅依申请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厅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七)保障省政府新闻媒体平台信息。(此项工作信息发至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GZXWLLC@163.COM)

22.省政府一周政策。对我厅制定的重要文件和政策措施,于每周五17:00前梳理政策要点提供给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汇总发布。

责任单位:厅办公室

23.扶贫在线。涉及扶贫事项的部门结合工作情况及时提供。主动提供典型扶贫信息。

责任单位:生态处、党办

24.大数据进行时。结合我厅大数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政务中心

25.民生看台。涉及民生事项、工程的部门及时提供民生信息。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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