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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6-08-17 14:4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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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准基本情况

1.1 任务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环境建设,改善空气质量,保障民众健康的要求,适应全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加强全市VOCs排放控制,北京市制定并实施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该计划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总量控制,并制定减排核算细则;2014年3月1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增加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2015年3月,北京市环保局2015年环保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开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2010年以来,北京市先后发布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多个地方标准,进一步增加了有机污染物控制种类,降低了VOCs的排放限值。但是在对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中,在项目确定、监测方法选择、样品运输与保存、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方面存在不系统、不规范等的问题,导致VOCs监测数据差异明显,为规范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技术要求,提高数据的代表性、可比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2月下达了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的计划任务,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负责相关研究和制定工作,监测技术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监测和无组织排放源监测两部分,但不适用于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

1.2 工作过程

项目下达后,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成立了标准编制组。标准编制组制定了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如图1-1所示,编制组结合日常监测工作经验,同时选择典型排放企业调研污染排放现状、污染防治技术和防治水平,对国内外现有的固定污染源废气的VOCs监测分析方法进行了认真的比对分析和研究,并组织召开了多次专家研讨会,对《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框架及标准内容进行研讨,在此基础上形成目前的标准草案及其编制说明。

2015年2月: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递交了课题申请书、签署合同。项目组成立并启动。

2015年3月:资料收集和整理。标准编制课题组查阅了ISO、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对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分析方法等方面的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调研了6种国际上主要的现场VOCs监测仪器。课题实施方案大纲制定,讨论并确定课题技术路线。

2015年4月:开展VOCs污染源现场调研及。调研企业包括康宁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等。针对采样方法、样品保存、现场检测仪等关键技术要求制定并落实比对实验方案。

2015年5月-8月:开展典型工艺废气不同监测方法的比对监测——为了解不同监测方法的差异,选择上述2家有代表性企业开展现场监测工作,监测项目包括非甲烷总烃、部分VOCs组分等。在此基础上形成规范(草案)及编制说明起草

2015年9月:内部征求意见及修改,形成规范(一次讨论稿)

2015年10-12月:征求部分专家意见,邀请专家介绍日本相关标准JIS B7897:2008,并根据专家意见补充了采样时间代表性实验,经修改后形成规范(二次讨论稿);

2016年5月:基本完成规范的编写。进一步完善规范及编制说明。

2016年6月上旬:征求意见前专家讨论会,经修改后形成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6年7月:编制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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