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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十三五”时期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全民行动计划通知

2016-08-20 06:4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循环经济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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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开展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和清洁生产项目。引导企业设立专门管理岗位,负责具体实施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工作。鼓励发展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领域技术咨询、系统设计、工程施工和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业态。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

协办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3.推动公共机构率先垂范。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率先践行节俭从简的办公方式。推广使用节能环保铅笔、再生纸等办公用品,开展“零待机”能耗活动,推广使用节能插座等新技术和新产品,对公共机构废旧电脑、打印机、电池和包装物等进行回收利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要按规定交由具备条件的企业处置或进行就地资源化处理。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4.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支持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领域新型社会组织发展。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有关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等的研究制定工作,支持其按规定组织论坛、评比和表彰等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作用,举办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公益活动,扩大以学生为主体的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志愿服务队伍。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社会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五)推动互联网与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深度融合

1.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利用手机软件(APP)、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推介节能超市、废旧物品回收网点、绿色出行等生活信息,为市民提供及时便利的服务。推广可视化、智能化的建筑能耗监测管理系统,对空调、采暖、电梯、照明等实施分项、分区计量控制,实现建筑能耗“可计量、可统计、可考核”。建立基于互联网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对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市文资办

2.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在线交易体系。整合现有再生资源、餐厨垃圾、电子废物等回收体系,集成开发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在线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线上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废旧资源回收积分及兑换交易制度,激发市民参与绿色回收的积极性。鼓励电子商务和物流企业回收利用废旧包装,推动网购商品包装物减量化和再利用。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六)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

1.树立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领域先进典型。开展重点用能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对标活动,在发电、供热、交通、教育、医疗、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行业(领域),创建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集中示范应用低碳环保、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努力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成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达到30%以上。开展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领域先进典型表彰活动,加大奖励力度。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2.推广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领域先进经验。定期评估服务业清洁生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园区循环化改造等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探索形成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节能低碳产业发展。支持各区和相关单位建设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成果集中展示区。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协办单位: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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