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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抗击雾霾 我们这么走过

2016-12-30 13:17来源:新华社客户端关键词:雾霾空气质量京津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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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8日

中央气象台发布了霾蓝色预警信号,这是我国首次发布单独的霾预警。

2013年9月10日

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防治国十条”),提出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整体改善,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具体指标是: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2013年10月28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2013年空气污染(雾霾)健康影响监测工作方案》,提出通过3-5年时间,建立覆盖全国的空气污染(雾霾)健康影响监测网络。

2014年1月1日起

北京在全国率先大幅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收费标准。

2014年1月4日

国家减灾办、民政部通报2013年自然灾情,首次将雾霾天气纳入。

2014年1月7日

环境保护部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的核心内容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15年1月1日起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新修订的环保法对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作出了更多有针对性的规定。

2015年12月8日

北京首次发布雾霾红色预警,全市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

2016年7月20日

“全国首起雾霾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判决被告振华公司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198.36万元,用于德州市大气环境质量修复,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16年12月15日

环境保护部发布,从12月16日起至21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发生今年入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北京、天津等20多个城市发布了红色预警,济南等10多个城市发布了橙色预警。

延伸阅读:

雾霾与秸秆焚烧关系大?如何斩断它们的“爱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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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十二年,抗击雾霾,我们这么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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