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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征集2017年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

2017-01-23 14:1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标准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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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17年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已经下发。详情如下: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征集2017年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陕环办函〔2017〕12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府谷县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我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标准建设,改善环境质量,现就2017年地方环保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一)能有效促进我省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工作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等项目。

(二)环保检测方法、评估、验收技术规范等项目。

(三)对现行地方环保标准中需要修订的项目。

二、征集要求

(一)制(修)订项目的内容要符合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通过环保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能有效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并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评估。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成立项目工作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四)各市、县环保局提出的制(修)订项目,由市级环保部门汇总后报送至省厅,其他单位提出的项目可直接报送省厅。

(五)报送截止时间为2月15日,请各单位认真填报《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并将纸质版1式6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厅科技标准处。

联系人: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张春景康忠义

联系电话:029-63916212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3-099号

邮政编码:710006

邮箱:hbtkjc@shaanxi.gov.cn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

延伸阅读:

部长信箱|关于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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