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综合政策正文

政策全文|焦作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应对工作实施方案

2017-03-17 09:5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水污染防治焦作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3.开展环境恢复。依据事件损害评估结果,组织环保、水利、国土、农业等有关部门及专家技术人员,及时研究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应对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责任制度机制,将工作任务细化、明确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形成各级党委、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应对工作格局。发生水污染事件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焦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落实工作职责。

(二)编制具体方案。各县(市)区要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应对方案,要明确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职责,将各项措施细化为“谁来做”“何时做”“如何做”,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同时,加大排查力度,摸清辖区内涉水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生产状况、废水主要污染因子、风险防范设施建设运行、受纳废水流域等情况,编制辖区内涉水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清单,并于2017年6月底前报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三)及时妥善处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将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摆在突出位置,一旦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应急预案等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尽最大可能消除或降低突发水污染事件带来的损害。

(四)实施考核奖惩。市政府将根据各县(市)区总结评估报告,结合信息调度、现场督导、综合督查等情况,对各地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应对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各地预案编制备案、风险评估、清单编制、监测预警、预警发布、应急响应、信息报告、损害评估、总结评估等情况,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地政府年度环保工作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政府也应将有关情况纳入对辖区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考核内容,并备案备查。对在该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县(市)区政府及部门,将在环保资金、装备配备上给予倾斜,对工作滞后、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县(市)区政府及部门,将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附件: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分级标准

附 件

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分级标准

一、启动条件

根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突发水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省政府组织实施;初判发生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省辖市级政府组织实施;初判发生一般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县级政府组织实施。

延伸阅读:

政策全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查看更多>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焦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