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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 强化废氧化汞电池安全处置

2017-05-23 14:27来源:中汞网关键词:废氧化汞电池土壤污染防治含汞废弃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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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二十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

74.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支持在蓉高校、研究机构、企业开展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人群健康影响风险分析有关的研究工作,支持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人群健康防护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以及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的研究。建设一批土壤污染防治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创新能力。(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市林业园林局参与)

(二十五)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

75.建立健全技术体系。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市环保局、市农委牵头,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市建委参与)

76.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环保科技产业基地等成果转化平台。积极开展和推进成都市土壤污染防治国际合作项目,深化合作交流与技术研究,引进消化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风险管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投促委参与)

(二十六)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77.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通过政策推动,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土壤治理与修复产业化示范基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参与)

78.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名单通过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并建立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参与)

79.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互联网+”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产业链中的作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参与)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二十七)强化政府主导。

80.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组织机构、人员保障、设备配备等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和土壤污染防治部门联合监管与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定期研究解决重大土壤问题,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环保局要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落实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制度;市农委要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市国土局在建设用地土地流转、划拨供地,农用地经营权改变、地票交易时,市规划局在编制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时,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监管,土地利用方式要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市建委要监督管理修复工程施工和监理工作;市城管委要监督管理修复场地污染土壤密闭运输。市环保局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政府报告。(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农委参与)

81.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保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的资金需求。

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优先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区(市)县土壤污染防治。现有相关专项建设基金,重点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土壤环境保护资金的支持。(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参与)

82.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土壤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工艺升级改造、土壤环境保护等领域发展。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将环保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违法等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引导金融机构将环境信用信息作为信贷审批、贷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参与)

83.完善激励政策。依法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研究制定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在农药、化肥等行业,开展环保领跑者制度试点。(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参与)

84.建设综合防治先行区。2017年,在崇州市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重点开展涉重金属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探索,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17年,崇州市人民政府要编制先行试点区建设方案,按程序报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备案。(崇州市政府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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