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政策正文

政策全文|《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方案(试 行)》

2017-06-19 14:3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机构泉州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泉州市环保局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方案(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方案(试 行)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方案(试行)。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编制及报批前信息公开

㈠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并按规定向公众公告信息。

1、建设单位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后7日内,应主动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基本信息。

2、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向公众公告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

环境影响报告书承接及编制阶段公告信息的具体内容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执行,建设单位对其所公告的信息内容负责。

㈡建设单位向泉州市环境保护局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前,应依托泉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平台或采用其他便利公众知悉的方式,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全本信息。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过程信息公开

㈠信息公开方式

依托泉州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由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相关审批信息。

㈡审批过程信息公开

1、受理情况公开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当日,在泉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审批公示专栏,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全本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

公开内容包括:

⑴项目名称;

⑵建设地点;

⑶建设单位;

⑷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⑸受理日期;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影响评价查看更多>环评机构查看更多>泉州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