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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重整江山”的治水图卷

2017-06-20 09:56来源:中宜环科环保产业研究作者:孙洋洋关键词:河长制水环境治理水污染综合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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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河长制”消除水利与环保部门数据壁垒。

在我国,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是两个分管的职权部门,在具体工作中或多或少会有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

“河长制”的确立给两个部门搭建了一个合作与协作的平台,《意见》在加强组织领导和强化部门联动中明确提出,建立水利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参加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为此,在中央层面,水利部和环保部一起建立一个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一些重大的问题要提交这个部际联席会议进行协调。在地方层面,水利和环保部门在治理水污染、保护水资源、机制协调等方面加强了联系。

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表示:“涉及到一些水污染事件,比如一些突发的水污染事件,环保部门主导,水利部门配合,我们主要做的,一是加强水质监测,二是加强工程调度,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我相信河长制实施以后,水利和环保在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方面会合作得更好。”

第三、“河长制”加大考核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现行一些法律法规对河湖保护管理已有一些规定,但是考核问责做得并不到位,《意见》对此进行强化,明确考核问责,其中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成为亮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责任,而且终身追究。“河长制”贯彻这一要求,实行生态环境损害终生追责制,解决了水环境治理周期长而政府官员任期短不匹配的问题,同时强化考核问责也确保了官员的重视程度。

正如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所言:“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一个钢铁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

我国全面推行“河长制”

以制度护航一波清水

随着“河长制”在各地大力推行,大地上奔腾的河流悄悄发生了变化。

“加快改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科学施策、标本兼治、铁腕治理,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合格答卷。”——政府工作报告

笔者观察各地今年两会发现,涉及环保的篇幅更长了,严格落实“河长制”,消灭城市黑臭水体,出现在不少地方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更对其目标定量、定性。

在首都北京,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和考核体系。北京市市长蔡奇也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指出,2017年,北京将严格落实“河长制”,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改善国家和市级检测断面水质。

据悉,《关于全面推广“河长制”的意见》印发后不久,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的意见》,《意见》明确河长成为保障水环境长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目前,北京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已基本完成,建立了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检查通报制度。自“河长制”实施以来,全市水环境污染问题较去年同期减少60%。未来北京市还将逐步实现“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共治”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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