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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权威解读《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

2017-12-22 08:4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整理关键词: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处理上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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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台《规定》主要目的是什么?

此次出台的《规定》是对现行政府规章《上海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的废旧立新,也是本市落实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措施之一。

《规定》制订主要思路:一是贯彻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提出的“加强垃圾综合治理”任务,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管理“破解难题、补上短板”的总体要求,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体制机制;二是对照中央环保督查意见,在法律制度层面落实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全程管控等要求;三是延伸管理环节,强化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体现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理念。

四、《规定》对建筑垃圾明确了哪些主要制度?

《规定》主要制度包括:

一是资源化产品强制使用制度和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规定》第二章对源头减量与资源循环利用予以专章规定。(1)明确本市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制定;(2)明确扶持政策,规定市改委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使用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等予以扶持;

二是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资源利用设施、中转分拣场所专项规划,《规定》第三章对处置场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予以专章规定。明确市绿化市容局应当会同市住建委编制本市消纳建筑垃圾的场所、资源化利用设施所需场所和含泥浆预处理设施在内的中转分拣场所的专项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明确区政府为建设责任主体;

三是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制度,《规定》遵循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理念,明确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需经中转分拣场所分拣后进行消纳、利用,规定由市绿化市容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分拣规范;

四是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招投标制度,《规定》明确建设工程垃圾运输单位、装修垃圾作业服务单位均应通过招投标确定,并授权市绿化市容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招投标办法;

五是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规定》明确本市实行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责任人由受委托的物业企业担任;未委托物业企业的,由住宅小区的业主或者办公、经营单位担任,责任人应当履行设置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单独投放装修垃圾、明确投放规范、投放时间等义务;

六是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吊销规定,《规定》除了对违法行为设定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外,还设定了吊销运输许可证的相关情形。

徐汇区某资源化设施处理点 陈玺撼 摄

五、《规定》中不同类别的建筑垃圾如何处理,具体怎么操作?

《规定》中将建筑垃圾分为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两大类,并要求进行处置。建设工程垃圾中的工程渣土主要以回填、标高为主;泥浆目前主要通过横沙八期项目进行消纳,其余的也以回填为主。拆房垃圾和装修垃圾经分拣后进行处理,主要用于便道铺设,路基材料进行使用,今后主要将进入末端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处理,制成再生骨料。

六、有违规运输处置情况产生,会受到哪些惩罚?

在一个自然月内,因未实行密闭或覆盖运输、超载运输建设工程垃圾、擅自处置建设工程垃圾或承运未取得处置证的建设工程垃圾等违法行为而被行政处罚3次以上的运输单位,将被吊销运输许可证;对于擅自处置数量巨大的建设工程垃圾、造成较大交通事故或环境事故、投诉举报集中、社会舆情反响强烈的运输单位,则将视为情节严重,实行“一票否决”,吊销运输许可证。

吊销运输许可证后,绿化市容部门将把行政处罚信息共享给相关部门。平时,相关部门也将把管辖权限内运输单位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共享给绿化市容部门,作为吊销运输许可证的依据,让违法违规单位“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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