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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2018-05-15 13:21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环保督查生态环境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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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2014以来,咸阳市违反有关要求,拟建大唐彬长电厂二期、陕西彬长矿业30万吨煤制乙二醇等项目,新建新兴纺织工业园、咸阳西区二期、兴平市中心城区东区等多个燃煤供热锅炉项目,新建46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时限为2017年5月-2018年11月,现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咸阳市已停止大唐彬长电厂二期、陕西彬长矿业30万吨乙二醇项目。

(二)停止咸阳北区西片二期供热项目,终止北区供热公司燃煤锅炉热源建设的相关程序。完成新兴纺织工业园和兴平市中心城区东区共3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标准改造任务。

(三)完成新建的46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拆除工作。

二十七、2016年以来,环境保护部组织检查发现,咸阳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严重,部分企业环境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落实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扬尘治理措施,施工扬尘管控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二)制定《咸阳市2017年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咸阳市2017年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细则》,明确和细化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扬尘管控责任,为扬尘治理工作制定了具体细致的实施标准,要求全市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规范施工行为,推行科学管理,改善施工工艺,严控施工扬尘。

(三)咸阳市组成联合执法小组,采取昼夜结合、分片包干的形式,对市区所有建筑工地开展多轮次、不间断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工地,采取责令停工、督促整改、复查验收的闭合监管模式,不断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力度。

(四)实行“红黄绿”牌管理制度。依据检查情况对全市各类建设工地进行了分类挂牌,实行差异化管理,被挂黄牌和红牌的工地在全市通报,责令项目停工整顿,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并在《咸阳日报》等媒体上进行了公开曝光。

(五)对扬尘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存在问题严重的工地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开展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人员扬尘防治意识。2017年,组织培训班2轮次,培训在建项目15个、培训责任单位现场负责人40余人。

(六)全面推行视频监控。市区各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全部安装到位,均已登记备案,其中84%的建筑工地已接入数字化城管平台,对工地扬尘治理实行24小时监控,剩余工地联网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十八、渭南市2016年PM10和PM2.5平均浓度为139微克/立方米和76微克/立方米,分别比上年上升26.4%和26.7%。

整改进展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空气质量有所好转。

(一)成立渭南市铁腕治霾“1+10”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渭南市2017年铁腕治霾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排名办法》和《渭南市2017年铁腕治霾整治任务及月度讲评重点工作安排》,全年共组织铁腕治霾月度讲评会9次。

(二)印发《“铁腕降霾˙保卫蓝天”2017年“1+10”工作方案》《铁腕治霾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加强夏季臭氧污染减排削峰工作的通知》《秋冬季城区空气质量削峰争良工作方案》《铁腕治霾冬防攻坚行动方案》《渭南市2017年铁腕治霾整治任务及月度讲评重点工作安排》《关于开展铁腕治霾攻坚行动督查督办的通知》等文件,修订完善《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集中整治大气环境。

(三)积极采取各项工作措施。一是拆改燃煤锅炉3159台(4339.4蒸吨);摸排“散乱污”企业232家,清理取缔91家;新增天然气用户4.4万户。二是常态化开展主城区禁限行工作,实施冬防期310国道过境运输车辆交通管制和远端绕行。共查处大中型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交通违法行为7400起。三是城区159个工地中,涉及土方作业的25个工地均已停工,140个工地落实了“6个100%”措施,达标率88%。全市建设工地共覆盖裸露黄土33万平方米,新增降尘设备14台、监控设备11台、硬化出入口21处;责令改正69个,立案调查3起。渭南市城区数字化城管平台已经建立并试运行,渣土车做到公司化运营,摸排渣土车并发放登记证416辆。加入清运公司350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150辆。四是华阴远大供热公司超低排放改造、泰山石膏有限公司脱硫脱硝改造已完工;主城区24座加油站已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44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已完成;完成了省上12个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项目建设任务;规范汽修企业1312家;完成4864家餐饮单位油烟治理,更换环保炉具和加装净化设备132台;持续加大成品油抽查抽检频次,保障国V标准成品油市场供应;45家涉气重点污染源31家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30家已联网成功,1家正在联网调试(14家未安装企业中,5家因停运已备案不安装,6家因改天然气锅炉不安装,2家因使用蒸汽不安装,1家因长期停产符合政策不安装)。五是召开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会2场,培训260人次。2017年,全市小麦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到408.9万亩;玉米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到331.57万亩。六是通过开展绿化行动,森林面积不断增加,净化大气环境、固碳释氧、降解污染物的功能得到增强。2017年累计完成造林绿化56.61万亩,占年度50万亩任务的113.2%。

(四)在渭南电视台、渭南日报开设“铁腕治霾渭南在行动”专栏,结合“百姓问政”“在线访谈”“环境热线”等栏目,强化媒体监督,同时举办“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全民行动主题展览活动,营造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省委环保督察期间,印发《省委环保督察期间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制定《渭南市环保突发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开办督察工作专栏,21个单位负责人参加了环保督察专访活动。

(五)制定了《铁腕治霾煤炭消减专项方案》和《煤炭削减量核算办法》,严格落实燃煤整治措施,积极推进天然气、光伏等新能源替代项目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违规新建29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已按要求予以“清零”;对涉及的2家土炼油和小炼油作坊,1家达到了“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的要求,另1家实施了断水断电、清除原料。

(六)空气质量有所好转。2017年渭南市环境空气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35微克/立方米、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6.6%。

二十九、2014年以来,龙门钢铁公司违反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擅自建成1座1800立方米高炉及附属设备,新增炼铁产能约150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时限为2017年5月至2019年底,正在分步实施,积极推进。

(一)龙门钢铁公司积极开展环境治理提标改造及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分别提交了《申请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备案的报告》《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报告》。省环境保护厅对《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800高炉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50高炉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现状评估报告》批复备案。

(二)编制《关于1800m3高炉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200米规划控制范围内居民搬迁费用预算的说明》。与搬迁村民签订安置协议344份,收房331户,拆除房屋22户,协议签订工作和拆迁工作有序进行。

(三)开展环境整治提升治理项目。已完成工业站铺设防风抑尘网、迎宾大道和环产路道路硬化、料场车辆冲洗装置安装、南片雨污分流项目施工等工作。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稳定,在线监测数据达标。

(四)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或停产工作预案,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

三十、渭南市新建29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2016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多次组织检查发现,渭南市部分工业企业非法排放,土炼油和小炼油作坊拆除不到位,施工工地和煤场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渭南市召开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燃煤锅炉改造节能减排攻坚战。收回新建29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使用证,并全部拆除。停止办理20蒸吨/时以下及单台大于或等于35蒸吨/时燃煤锅炉的安装手续。

(二)不断强化扬尘治理,加大道路清扫保湿,建筑工地挂牌管理,实施“红黄绿”挂牌制度,规范工地施工,防止扬尘污染。

(三)开展土炼油和小炼油作坊整治“回头看”,提出了“两断、三清”要求。对临渭区大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土炼油设备进行了拆除,土地进行了复耕。对富平县梅家坪鸿祥重油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实施了查封,生产用电彻底切断,厂区燃煤锅炉已拆除,原料已全部清理。

(四)加强煤场扬尘整治网格化管理,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落实到每个网格化区域,共清理取缔各类煤场243处。

原标题:陕西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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