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脱硫脱硝评论正文

乌鲁木齐市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

2018-05-28 13:28来源:新疆晨报关键词:大气污染燃气锅炉乌鲁木齐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改善乌鲁木齐空气质量,减排氮氧化物,乌市出台了首部针对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乌鲁木齐市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5月11日,新疆晨报记者从乌市环保局了解到,该标准全面实施后,与2015年相比全市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可减排7成左右。

《标准》中规定,自今年4月22日起,新建燃气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40毫克/立方米,在用锅炉仍执行国标中的特别排放限值150毫克/立方米;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用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必须低于60毫克/立方米。新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较现行排放标准收严超过一半。

据了解,自2012年乌市全面实施“煤改气”工程以来,乌鲁木齐城市供热能源结构发生根本转变,截至2016年,主城区已实现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二氧化硫排放已基本得到控制,但作为生成PM2.5重要前体物的氮氧化物仍然超标,氮氧化物减排已成为新形势下乌市大气环境管理工作的重点。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乌市现有燃气锅炉近2000台,年排放氮氧化物近4000吨,主要集中在采暖期,乌鲁木齐燃气锅炉排放“地方标准”全面执行后,与2015年相比将实现燃气锅炉氮氧化物减排近70%,将有力推动全市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此外,《乌鲁木齐市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还规定了燃气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该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先进治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企业的治污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对加快首府能源结构调整和冬季环境质量改善发挥重要作用。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大气污染查看更多>燃气锅炉查看更多>乌鲁木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