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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临汾印发《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集中约谈整改实施方案》。
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集中约谈整改实施方案
2018年5月14日,省环保厅和省委组织部针对包括我市在内的,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4个市进行了集中约谈。为确保约谈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家、省环保工作有关部署,结合临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盯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要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攻坚,突出约谈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保持区域环境安全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在持续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的基础上,针对约谈提出的问题,突出重点污染治理,加快解决工业污染集聚和燃煤散烧问题,全面加大环保监管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省里下达的任务。SO2和CO平均浓度得到明显下降,O3污染得到有效遏制,重污染天数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区域环境安全稳定,确保辖区不发生环境安全事件。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环境准入
1.严格环境准入。开展环境容量核定工作,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及环境承载力要求,强化源头控制和总量约束。城市(县城)建成区、旅游景点等环境敏感区禁止新建燃煤项目。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2.调整产业结构。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开展规划环评,强化“三线一单”强制约束作用。推进焦化、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减量置换,延伸产业链。加快引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节约型项目,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快速增长。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3.优化产业布局。①市区规划区不得新(扩)建工业生产项目,尧都区不再布局焦化、钢铁等重污染项目。②市区规划区现有重污染企业逐步关停搬迁、退城入园,尧都区现有焦化企业全部启动退出程序,2019年底前完成。③组织开展全市煤焦发运站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区内道路硬化、装卸过程无扬尘、煤场喷淋不间断。对手续不全的,立即停产,其余按照“区内道路全硬化、装卸过程无扬尘、煤场喷淋不间断,扬尘监控全覆盖”要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8月底前,一城三区范围内市区煤焦发运站完成整治,其他区域10月底前完成。
①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配合,尧都区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②市经信委牵头,尧都区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③市煤炭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4.加快煤炭、火电去产能。①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完成淘汰煤矿落后产能工作任务。②完成霍州煤电集团煤矸石热电厂3×1.2万KW发电机组淘汰任务和乡宁华鑫电冶有限公司2×2.5万KW发电机组的永久性关停。
①市煤炭局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②市经信委牵头,霍州市、乡宁县政府负责实施。
(二)深度治理工业污染
5.高标治理涉气企业。①提高重点行业治污标准。焦化、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10月底前,焦化企业对装煤烟气、逸散废气和工艺尾气进行无害化处理、高温燃烧或综合利用;完成焦炉烟气排气筒改造,采用原烟囱排放或采用与原烟囱同等高度的排气筒排放;钢铁企业要完成烧结(球团)烟气排气筒改造,采用不低于70m的排气筒排放。②铸造、混凝土搅拌、洗煤、制砖企业按照环境标准化治理方案要求,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③10月底前,全市所有煤炭、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废渣等易扬尘工业料场全部实施全封闭、料场道路硬化、厂区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④组织开展电力、焦化、钢铁企业白色烟羽治理。
①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②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交警支队、市煤炭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③煤炭开采企业由市煤炭局牵头,其它企业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④火电企业由市经信委牵头,焦化钢铁企业由市环保局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6.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动态监管的要求,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严格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实施关停取缔;对手续不完善、不符合规划、污染防治设施不全的采取先停后治措施,分类实施完善手续、搬迁整合和规范提升;对已关停取缔的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市环保局牵头,市中小企业局配合,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三)严格整治燃煤污染
7.推进清洁取暖。①开展2017年清洁取暖工程“回头看”,做好扫尾工作,坚决消除盲区。10月底前全面完成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②7个平川县(市、区)的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山区县的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30%以上。③协调解决乡宁、永和、大宁、吉县产气单位临汾区域气源优先保障事宜。
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质监局、临汾供电公司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③市发改委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委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8.建立多元供热体系。①科学调配燃气气源,完成市区及周边重点区域剩余居民“煤改气”清洁采暖改造;②曲沃县、侯马市、襄汾县、尧都区、洪洞县积极探索实施地热连片供暖;挖掘企业余热供热潜力,扩大企业周边居民余热供热范围,涉及余热余气供热的焦化、钢铁企业要建设煤气锅炉;清洁取暖无法覆盖的,鼓励建设大型生物质锅炉;探索开展光热、水热供热。
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②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9.严格整治燃煤锅炉。10月底前,全市所有保留的燃煤锅炉要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不能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10t/h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实施强制淘汰;65t/h以上燃煤蒸汽锅炉全部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工业炉窑达到烟尘100mg/m3,SO2200mg/m3,NOX400mg/m3排放标准要求。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10.加大散煤管控力度。严格落实《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制定全市散煤管控方案。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控使用劣质散煤。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煤炭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四)综合整治面源污染
11.加快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①按照VOCs重点行业企业管控标准和治理要求,全部完成重点企业治理任务。②强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监管,10月底前,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的储油库强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③“一城三区”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对整治情况持续开展回头看,确保不反弹。
以上三项任务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文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石化临汾公司,中石油临汾公司负责实施。
12.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①所有加油站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②开展中、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治理,市区周边科学设立固定遥感监测设备。③将已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信息录入城市监控系统“黑名单”数据库,一经发现,立即查处。④平川各县(市、区)建立建筑施工工地施工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排放不合格的,强制安装污染控制装置,6月底前完成;推广使用LNG大型机械。⑤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区和平川县(市)公交纯电动化、出租车燃料清洁化。逐步推动市区出租车、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用车纯电动化。
①市商务局牵头,市质监局、市工商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中石化临汾公司,中石油临汾公司负责实施。②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负责实施。③市交警支队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县(市、区)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市环保局配合。⑤推动市区出租车纯电动化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推动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用车纯电动化由市环保局牵头,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13.深化餐饮油烟治理。①开展市区规划区露天摊点专项整治,坚决取缔不符合规划相关规定、手续不完善的露天摊点。②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行业必须加装油烟净化装置,严禁装置不运行、不达标和向地下通道、绿化带低空排放等行为。
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配合,尧都区政府负责实施。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14.推行标准化建筑施工工地建设。①严格落实城市区域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6个100%要求,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②鼓励优先使用新国标、全封闭渣土车,推进平川县(市、区)施工渣土车辆硬封闭改造,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未实施硬封闭改造或改造不到位的严禁上路行驶。③开展混凝土搅拌车和各类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专项治理。④完善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场。
①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交警支队配合,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③市交警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临汾公路分局和临汾北、南高速公路分公司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15.强化道路交通扬尘治理。①推行湿法或吸尘式机械清扫作业,增加市区道路及交通干线保洁频次。②全方位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整治国省干线、县乡公路环境卫生及扬尘遗撒、超限超载、违章搭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源头控制扬尘污染。
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临汾公路分局和临汾北、南高速公路分公司分别按职责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②市交通运输局、临汾公路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市交警支队和临汾北、南高速公路分公司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16.开展城乡清洁和绿化行动。①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②市区探索实行“以克论净”考核办法,实施城市清洁全覆盖;推进中心城区小街小巷硬化、绿化改造。③加强市区周边公路绿化带建设。
①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尧都区政府分别按职责实施。③临汾公路分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尧都区、襄汾县、洪洞县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五)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17.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按照国家、省要求,完成全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建立完善污染源数据动态信息系统。
市环保局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18.推进科技治污研究。①完成六项大气污染物源解析、不达标城市达标规划等工作,制定出台三年行动计划。②开展大气边界层变化状态探测,提高环境气象预报预警水平。③提升大气污染立体观测能力,市区建设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和组份监测站。④创新工业企业错峰停限产管控办法,努力实现从限产减排向治污减排转变。⑤建立专家工作站,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家跟踪机制,开展通道污染研究,定期开展区域、城市源解析,加快形成重污染天气过程颗粒物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以上五项任务由市环保局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实施。
19.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①强化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及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与气象机理研究,全面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科学判断重污染过程,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②进一步细化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2018年8月30日前,各县(市、区)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级别,按行业、按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具体到单位名称、生产地址、经纬度坐标、所属行业、停工工序、主要产品、产能规模、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不同预警级别的停限产措施、污染物减排量和减排比例等,做到“一厂一策”,并向社会公开。
①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配合落实。②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配合,各县(市、区)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20.提升科学监管水平。①完善一城三区重点区域网格化监管平台建设,建立网格化监管指挥中心。②全面完成火电、焦化、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过程监管工程项目建设。③完善移动走航车监测、无人机飞行检查、移动执法终端等科技执法手段。④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⑤按要求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⑥加强监督,确保第三方监测监控市场规范有序。
以上六项任务由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编办、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论”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不断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正确把握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以生态环保倒逼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把大气污染防治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市约谈整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市生态环境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约谈整改的协调、调度、督导等具体工作,随时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强力推进约谈整改。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环境保护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入推进生态攻坚、强化约谈问题整改,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级环保部门要落实统一监管职责,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责,切实把约谈整改工作放在各级各部门工作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整改工作合力。要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工业企业要自觉履行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增加资金投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防止污染和危害。
(三)严查环境违法。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四铁”原则,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查严处严管的高压态势。要围绕环保突出问题大排查、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大起底、环境监测系统问题大整治等,扎实开展好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聚焦重点排污企业特别是长期超标严重企业,集中力量、精准发力,打一场污染防治歼灭战,形成环境执法震慑,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切实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彻底消除一批环境安全隐患,有效管控环保风险。
(四)严肃督查问责。要将环保工作列入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坚持“一票否决”,严格进行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意识、危机意识、攻坚意识,按照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市生态环境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将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坚持失职就追责、问责不懈怠,对动作迟缓,消极推诿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八个治污”,丰富完善“八项机制”,推进环保工作持续发展。通过市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社会公开曝光等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更好地履行环保职责。建立环保问题动态处理档案制度,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移交有关政府或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查处整改到位。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完成并正式启动大数据监管平台,初步形成网格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环境监管体系。积极拓展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渠道,创新多元投融资模式。
(六)积极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强化督察、问责、公开曝光,形成舆论合力,推动问题整改。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随手拍”的作用,实行有奖举报,提高市民生态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共防、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抄送: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8日印发
校对:吕成钢(市环保局)共印1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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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4月16日获悉,今年一季度,山西外送电量达413.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9%,创历史同期新高。截至3月底,山西省总装机容量13421.13万千瓦,同比增长10.01%,总发电量1173.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3%。截至3月底,山西省风光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5000万千瓦,达到5164.08万千瓦,占全省总装
4月10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参加了山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的新型储能项目库调整工作推进会,会议对评审工作方案、评审办法进行审议并对各地市初选上报的新型储能项目开展评审入库工作。山西能源监管办重点关注储能项目实际落地可行性和重大项目建设投产及时性,在评审工作中强调,要严格以国家新型储能发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公示2024年新型储能项目库拟调整情况。文件显示,本次拟调整入库的新型储能项目63个,总规模容量1063.076万千瓦1794.157万千瓦时,10.63GW/17.94GWh。拟调整出库的新型储能项目6个,总规模1.65GW/3.1GWh。原文如下:关于山西省2024年新型储能项目库拟调整情况
4月15日,山西介休市义安镇区域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山西低碳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山西低碳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绿源碳索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运营补贴3.35元/吨。招标人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介休市义安镇区域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特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省级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所称省级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是指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管理的各类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主要包括地方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和地方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本办法规定了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和其他要求,适用于标
第五届山西省职业技能大赛通知已经正式公布了,以下为通知内容,请参考: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五届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山西选拔赛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400号各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各
4月11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太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邓建玲共同见证签约。山西省副省长赵红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王益华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煤电与新能源一体
近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制定了规范污泥处理方式、积极推广污泥土地利用、合理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有序推进污泥焚烧处理、推广能量和物质回收利用、提升现有设施效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4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山西沁县广丰200MW光伏储能发电项目20MWI40MWh储能设备采购(1标段)招标公告。该项目为20MW/40MWh储能设备采购,包括储能蓄电池、PCS及35KV升压箱变设备等系统设计、生产、运输、装卸、检验、安装、调试、并网、运行等。公告如下:
早些时间,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分布式发电光伏12.86MW项目并网发电,使用的正泰电源320kW组串式逆变器。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是由两家央企和两家省属国企共同出资组建,由中铝股份控股的现代化电解铝企业。自成立以来,山西中铝华润坚持绿色安全发展理念,落实环保政策,同时不断加大在新能源的开发、
日前,山西阳泉高新区储能电站涉网试验进入尾声。目前已完成电压控制试验、电池有功功率控制试验、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性能测试试验等,测试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据了解,高新区储能项目规模200MW/400MWh,是山西省投产规模最大的独立储能电站,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以集装箱、户外柜形式安装布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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