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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6月份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

2018-06-29 14:23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关键词: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督查生态环境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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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记者

 

洞庭湖“3万亩超级矮围“全部拆除到位 将责成有关方面实施问责

北京晚报:我们了解到,针对湖南洞庭湖“3万亩超级矮围”  破坏生态问题,贵部已组成督察组开展专项督察。请问督察情况如何?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如何追责问责?

刘友宾:夏氏矮围面积约2.8万亩,周长约19公里。从2012年开始,夏氏矮围业主长期违法建设,开展非法养殖。矮围阻塞了洞庭湖鱼类洄游通道,侵占麋鹿栖息地和白鹳、黑鹤等珍稀水禽迁徙路径,围内湿地植被逐渐被陆生植被替代,且投饵养鱼,加之畜禽粪污排放,影响内湖水质,对洞庭湖局部区域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2017年4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洞庭湖违法违规建设矮围问题进行了重点督察,并于2017年7月向湖南省进行反馈,要求湖南省加大整治力度,早日解决问题,确保湖区生态健康和行洪安全。2018年5月29日至6月6日,生态环境部组成督察组再赴湖南省益阳、岳阳两市就此开展专项督察。

督察发现,一年时间过去了,相关地方和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消极应对,整改工作长期滞后,拆除工作一拖再拖,矮围拆除流于形式,整改把关不严不实,验收考核走过场,上报情况弄虚作假,不较真不碰硬问题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失职失责明显。

在这个过程中,省市县三级水利、畜牧水产部门虽开展数十次现场检查,要求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到位,恢复湖洲原貌,但这些要求均一直未执行到位。至2018年5月29日我部专项督察进驻时,仍未真正开展拆除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督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坚决整治,依法处理。益阳市成立专案组,对失职渎职、违法违纪、涉黑涉恶等问题开展调查,组织开展拆除工作。目前,夏氏矮围业主夏顺安被依法刑事拘留。夏氏矮围及附属建筑物已全部拆除到位,内外湖基本实现连通。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把专项督察问题案卷按程序移交湖南省委、省政府,责成有关方面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并向社会公开问责结果。

近期,中央环保督察对外公布了一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表面整改”的典型案例,触目惊心,充分说明当前环境违法在一些地方依然非常严重,环境执法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向环境违法行为亮剑。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的“土围子”,推动形成环境守法新常态,还人民群众绿水青山。

经济日报记者

回应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性质恶劣令人发指 对造假者将严查绝不手软

经济日报:近日,有媒体披露山西临汾监测数据造假案细节,有网民指出,“国控监测站点被干扰数百次”折射出国控监测点位仍存在造假的可能,请问您对此怎么看?生态环境部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国控监测点位的监管?

田为勇:这项工作一开始我是参与的,临汾这个事情是我们在例行检查,我们根据监测数据曲线发现了有异常,我们派人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调取监控发现有一些人为干扰的痕迹,一些人进入了临汾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动了监测采样器。事出了以后我们第一时间跟公安部沟通。这个案件前期的调查工作做实了以后,正式移送公安部,公安部接到我们的移送材料后迅速责成山西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工作。公安破案的速度非常迅速。我们对于临汾案件有几点思考:

一是临汾案件不是孤立的,利益驱使是数据造假的内外在动因。临汾案件发生在西安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之后。案件主要的责任者是原临汾市环保局局长,他想当一把手,不是走正道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而是想歪招想方设法组织一批人造假。这种利益驱动造成的绝对不是个案,一定还会有,我们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二是临汾案件比西安的案件更恶劣,作案的手法更加隐蔽,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活动。临汾市有6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造假者将组织6个监测站同时行动,基本上每天晚上十点多钟开始行动,把采样头取下,加上滤膜,早上七点钟再取出来,六个监测站一块行动,这是一个有预谋,有组织的活动,性质之恶劣令人发指。

三是从生态环境部的态度来看,我们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目前,当地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16名被告刑事责任。国家在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违规违法造假的案件,我们是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后可能会更加严格。

四是临汾案件还没有处理完。我们要在环保系统做全面的警示教育。案件涉及到第三方运营,涉及到政府,涉及到环保部门自身。这几个方面下一步仍然要处理,除了追究刑事责任外,还有行政责任,还有民事责任,将来都要追究。特别是对参与到造假的机构,要更加严格处理,下一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今后绝不能再犯这种错误。

南方都市报记者

散乱污问题仍是督查重点 将反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南方都市报:“散乱污”整治是强化督查的重点,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明确,今年底前要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请问有哪些具体措施?遇到了哪些困难?如何确保地方按时整改到位?

田为勇:散乱污是去年强化督查抓的重点之一。去年空气质量改善程度整治散乱污企业约占30%,散煤治理约占40%。对空气质量改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散乱污企业存在规模小,作坊式,易流窜,易反弹等特点,导致整治散乱污企业不可能一蹴而就。

整治散乱污的问题,我想要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依靠科技,精准发现问题。充分发挥“热点网格”技术优势,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确定大气污染物浓度较高或出现浓度异常变化的网格区域,提高督查组发现问题的准确性。网格出现了异常,导致网格污染浓度升高的原因,有可能是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造成的。同时,通过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对督查组发现问题的准确性进行评估,督查成效和污染物浓度变化可以相互印证。

二是优化分组,调动督查积极性。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是关键。去年我们评比“每周一星”,今年我们评“每周一榜”,每周表扬前十的督查组,并对外公开,向派出单位发表扬函,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三是压实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散乱污整治一定是把责任压给地方党委政府,一旦发现问题严重的,我们仍然要按照去年的问责办法来追责。清单内散乱污整改不到位的,发现两件就处理副县长,四件处理县长,六件处理县委书记,以此督促地方政府落实。

下一步京津冀、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散乱污问题仍然会是重点。在确保整改到位方面:

第一是要建立量化问责规定。去年散乱污搞的相对比较好,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制定了量化问责规定。根据不同问题的数量,实施量化问责。

第二是公开透明。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我部一方面是以正式督办函的形式交办地方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向社会全面公开问题清单,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是按县派驻督查组,不在设巡查组,由督查组驻点在固定的县(区),每两轮督查后,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开展一周的核查,对问题紧盯不放,反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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