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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8-07-11 16:3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辐射监测放射性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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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样品的采集、保存和管理

样品的采集、保存和管理参考《铀矿冶辐射环境监测规定》(GB2372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494)、《环境核辐射监测中土壤样品采集与制备的一般规定》(EJ428)等标准中相关要求执行。同时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排风井取样点应尽可能位于排风井口的中间位置;

(2)在下风向采集样品时,应在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3)水样采集后,用浓硝酸酸化到pH值为1~2。当水中泥沙含量较高时,应澄清二十四小时后取上清液进行酸化;

(4)水样的保存期不超过两个月,铀、钍分析应该在一个月内完成。

7.分析方法

优先采用国家标准、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和其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如采用其他分析方法,则应是实验室资质认证范围内的分析方法。推荐使用的分析方法见表3。

8.质量保证

环境辐射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GB12379)、《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中相关要求进行。

环境辐射监测

环境辐射监测

附录二

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年度报告格式与内容

( 试 行 )

1.单位概况

说明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主要产品以及委托监测的机构名称等。

2.生产工艺

介绍本单位主要的工艺流程,含放射性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和设施,物料中核素的放射性水平。

3.厂(场)址辐射环境本底

提供单位厂(场)址所在地的辐射环境本底值。如厂(场)址在建设前未开展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提供本地区的辐射环境质量水平。

4.监测的依据和标准

列出开展环境辐射监测依据的法规、标准,流出物排放执行的标准和限值,监测采用的标准等。

5.质量保证

说明开展环境辐射监测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委托监测的说明被委托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资质情况。

6.流出物监测

6.1 流出物监测方案

给出流出物监测方案,并说明与上一年度相比是否有调整及调整的原因。

6.2 流出物监测结果

列表给出流出物监测结果。

6.3 流出物监测结果分析

分析流出物排放是否达标。如在监测中发现流出物排放超标,说明采取的措施、原因分析及报告情况。

7.辐射环境监测

7.1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给出辐射环境监测方案,并说明与上一年度相比是否有调整及调整的原因,给出辐射环境监测布点图。

7.2 辐射环境监测结果

列表给出辐射环境监测结果。

7.3 辐射环境监测结果分析

将本年度的辐射环境监测结果与上年度监测结果及本底值进行比较,分析变化的趋势及原因。如监测结果超过本底值三倍,应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

8.结论

对本年度的环境辐射监测做总结性评述,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9.附件

提供各类监测报告、委托监测单位的资质等附件。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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