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场地修复政策正文

广东省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2018-07-17 08: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防治广东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日前,广东印发《广东省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等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南,旨在指导和规范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环境监理工作,防止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的产生,保障人体健康及保护生态环境。

本指南基于国内外环境监理的相关经验,结合广东省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实际需求,构建广东省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明确环境监理在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各阶段介入的方式、方法以及监理要点。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环境监理技术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环境监理的目的与原则、机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制度等技术内容,并明确了环境监理关注的要点。

本指南适用于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环境监理。

本指南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环境监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975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HJ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682污染场地术语

DB44/26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T27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污染地块Contaminatedsite

指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并且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地块。

3.2地块治理与修复Sitecleanupandremediation

采用工程、技术和政策等管理手段,将地块污染物移除、削减、固定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活动。

3.3原位治理与修复In-situcleanupandremediation

不移动受污染的土壤或地下水,直接在地块发生污染的位置对其进行原地治理与修复。

3.4异位治理与修复ex-situcleanupandremediation

移动受污染的土壤或地下水到邻近地点或其它地点其进行治理与修复。

3.5治理与修复环境监理Ennvironmentalsupervisionofsitecleanupandremediation

环境监理单位在接受地块责任单位的委托之后,根据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监理合同以及治理与修复工程合同等,对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提供跟踪指导和监督管理等技术服务,协助和引导地块责任单位落实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活动。

3.6环境监理单位Environmentalsupervisionunits

环境监理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环境监理能力,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工程环境监理的有关资质,具备相应的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和监理、监测所需要的条件,为建设项目提供环境监理专业技术服务的单位。

3.7环境监理机构Environmentsupervisiondepartment

由环境监理单位派出至治理与修复工程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地块环境调查报告和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环境监理合同等文件,负责实施环境监理工作的机构,也称环境监理部门。

3.8总环境监理工程师Chiefenvironmentalsupervisionengineer

由环境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环境监理合同、主持环境监理机构工作的环境监理人员。

3.9环境监理工程师Environmentalsupervisionengineer

由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环境监理工作,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以及相应环境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环境监理人员。

3.10环境监理员Environmentalsupervisor

从事具体环境监理工作,具有环境监理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环境监理业务培训的环境监理人员。

3.11环境监理实施方案Environmentalsupervisionplan

指导环境监理工作的技术性文件,包括环境监理一般性原则、主要内容、技术方法和要求。

3.12变更Alteration

指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布局等,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变动的行为。

4工作目的与原则

环境监理单位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地块环境调查报告、地块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监督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单位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实现对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的控制。

4.1早期介入原则

环境监理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在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的同时应根据地块环境调查报告、地块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对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开展前期的准备工作。

4.2完整性原则

考虑到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工程实施的整体性,以及各工程内容间的相关性,环境监理单位应按照整体工程整体监理的原则接受委托监理。

4.3全面性原则

环境监理包含治理与修复工程主体工程环境监理、污染物排放与环境影响监理和环境管理监理等各方面内容,环境监理工作包含了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因此环境监理应针对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全面监理。

4.4适时性原则

鉴于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治理与修复实施方案的变更,因此环境监理机构应根据地块治理与修复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环境监理相关工作方案与工作内容。

延伸阅读

附项目 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污染地块查看更多>土壤污染防治查看更多>广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