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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污染地块修复后土壤再利用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2018-07-17 09:0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修复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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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污染地块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环境可接受性评估报告编写示例

1 概述

1.1 项目背景

1.2 工作内容

1.3 技术路线

2 土壤再利用调查与资料统计

2.1 修复工程概况

2.2 修复效果评估资料统计

2.3 再利用方式确认

2.4 再利用土壤采样调查

2.4.1 采样与检测方法

2.4.2 目标污染物残留浓度统计

2.4.3 非目标污染物残留浓度统计

2.4.3 固化/稳定化产物的浸出浓度统计(如有)

2.5 再利用区环境调查

2.5.1 用地规划类型

2.5.2 水文地质情况

2.5.3 地下水保护等级

3 土壤再利用环境可接受性评估

3.1 再利用区风险筛选

3.2 再利用区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如有)

3.2.1 概念模型简述

3.2.2 模型参数统计

3.2.3 暴露评估

3.2.4 风险表征及评估结论

4 风险管控建议

4.1 再利用途径分析

4.2 风险管控要点

5 结论与建议

广东污染地块修复后土壤再利用技术指南

编制说明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指导和规范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后再利用的工作,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污染地块修复后土壤再利用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起草过程

2017年6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启动《指南》的编制工作。

2017年7月~12月,编制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开展了相关资料和文献的分析工作;内部组织召开了《指南》编写研讨会,系统地研究了分析国外(美国、法国、荷兰等国家)和国内有关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的技术导则的制定程序和方法,形成《指南》的制订方法。

2018年2月,编制组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结合《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讨论并明确《指南》的编写方向,明确几个重要的技术问题,完成《指南》初稿。

2018年4月,征求相关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2018年5月,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指南》(征求意见稿)。

二、 定位与功能

《指南》是从基于风险管控的角度上制订的,考虑了修复后土壤在各种再利用情景下的长期风险。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基于人体健康风险的考虑。土壤中污染物浓度达到一定量,其再利用过程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因此,基于风险管控的考虑,本指南的制定主要对修复后土壤再利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人体健康风险进行评估。

(2)与国内外标准及规范的衔接。《指南》的制定借鉴了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明确了对各类土壤再利用情景对应的风险管控技术要求;参考了北京等地类似技术标准的工作流程,为本指南的制定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3)再利用分类指导。由于土壤再利用方式方法具有多样性,在制定本指南时尽可能考虑广东省较常用的几种再利用途径,并对再利用过程的风险管控进行分类指导,为其他再利用途径提供类比参考。

《指南》针对采用固化/稳定化技术处理的污染土壤再利用的风险管控盲区,规范了长期监测和维护技术,增加了操作性高的风险管控措施,可以达到有效降低风险,保护人体健康和地下水环境的目的。《指南》的实施,可为修复后土壤作为可利用的资源重新再利用提供技术指导,能够形成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 主要内容

(1) 总体框架

《指南》共分为九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适用范围,明确指南的适用对象;第二部分为规范性引用文件,明确指南在制定过程中引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等;第三部分为术语和定义;第四部分为总体要求,阐述了土壤再利用的基本原则;第五部分为工作程序,制定了《指南》的基本结构框架;第六部分为再利用方式确认,讨论了土壤再利用的地点及技术特点;第七部分为调查与资料统计,主要针对土壤异址再利用的情景,规范相关调查工作;第八部分为环境可接受性评估,主要针对再利用区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确认和量化评估;第九部分为风险管控技术要点指导,明确了广东省内几种常见的再利用途径,并进行对应的风险管控技术指导。

(2) 组织形式和对象

污染地块修复后土壤再利用工作由原地块责任单位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统一组织,按照本指南相关技术规定具体负责实施。由环保主管部门对土壤再利用的组织实施方案和评估结果进行审议和监管。

四、 重要问题说明

(1) 术语和定义

在使用本指南过程中,可能会对固废资源化利用和土壤再利用的工作范畴产生误解。因此,指南重点明确了修复后土壤的定义,使指南的适用主体和指导方向更加明确。

(2) 工作程序

为统一多种再利用途径下的调查和评估工作,避免重复的工作,《指南》的工作逻辑框架先按照原址和异址两种再利用方式划清了工作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再根据实际的途径提出风险管控技术要求,并安全再利用。

(3) 调查与资料统计

使用污染物总量削减技术修复的土壤异址再利用时,原地块修复的土壤中污染物残留浓度可能不符合再利用区的规划用地方式下的土壤筛选值要求,再利用时可能增加再利用区的环境风险,因此需调查和统计目标污染物的残留浓度数据以确定风险水平。此外,修复工程可能导致土壤中污染物的浓度变化,因此在调查和统计污染物残留浓度时,还需调查在前期环境调查中所有超过土壤风险筛选值的污染物,通过风险评估确定超筛选值污染物的风险水平。

使用固化/稳定化技术修复的土壤,未从污染源上降低风险,无法通过比对筛选值来确定风险,因此需评估污染物迁移途径上的风险。由于修复效果评估中已获得相关数据,该阶段只需统计固化体的污染物浸出浓度。统计分析方法与修复效果评估一致。

(4) 再利用的分类指导

针对现广东省内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的管理盲区,结合几种常用的土壤再利用途径,分类讨论提出风险管控技术要点:

建筑用地回填用土,主要针对固化/稳定化治理修复后土壤,参照了固化/稳定化的修复技术指南中的长期监测和维护内容进行补充细化。此外增加了工程控制措施和制度控制措施的技术要求,参考了法国地质和采矿研究部门(BRGM)发表的《关于公路建设发展的挖掘土壤再利用指南的报告》(Guide de réutilisation hors site des terres excavées en technique routière et dans des projets d’aménagement)中的相关技术要点,并结合广东省污染地块修复后的运行维护特点进行了完善。

为细化建筑用地使用固化/稳定化产物回填再利用的长期监测工作,指南明确了地下水监测井的布点规范和技术要点,增加考虑区域水文地质特征对布点的影响因素;规定了监测报告的具体编制周期,并明确了和原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文件一并备案保存的要求,增加了可追溯性;针对长期维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从技术和管理的角度增加制定了应急预案的内容。

道路设施用土和绿地用土,其风险管控技术要点同样参考了法国文献的做法,包括规定了干净填土的厚度、穿过供水管线的保护措施、上方用地方式的限制等。鉴于该部分也是目前省内乃至国内都比较缺失的内容,因此引入法国的管理思路和办法有其积极意义。

延伸阅读:

广东省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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