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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09-17 16:47来源:福建垃圾分类关键词:农村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福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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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用地保障。

合理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合理用地需求。农村村民建房应当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和其它未利用地,严格控制使用耕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鼓励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通过补偿、置换、调整等多种方式,促进规划落地。开展农村地籍房屋调查以及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推进晋江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总结改革经验,为全省宅基地管理提供示范。加快盘活宅基地存量,鼓励开展村庄土地整理和旧村复垦。推动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鼓励进城农民有偿退出原有宅基地。

3.优化审批服务。

建立网上审批平台,公开审批信息,设立监督举报热线,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开展审批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考评。对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内、但短期又未征迁的镇村,各地制定具体办法,切实解决住房困难户的建房需求。

4.严格监督管控。

配强乡镇级村镇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力量。严控农村“两违”,全面采用卫片定期比对,通报、督办、考核,全面遏制农村违建。对党员干部参与违建的,实行“零容忍”并严格追究责任。强化审批后监管和服务,做好现场放样、核查及技术指导,建房审批信息在施工现场挂牌公示,竣工房屋实行规划核验制度,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5.整治既有农房。

试点先行、分类处置,依法应予拆除的,坚决拆除;对符合条件且愿意按照要求开展整治的,由政府负责技术指导并培训工匠,由村民委托工匠实施整治,完成整治后依法完善相关手续。重点解决既有农村村民住宅层数过高、体量过大、布局过密、“半拉子房(裸房)”多、私搭乱建严重等问题。整治既有“半拉子房(裸房)”,有条件的实施“平改坡”、外墙装饰装修完整、体现地域特色,经济困难的推广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勾勒窗框门套等简易线性工程,确保房屋安全和构件完整,改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风貌。

2018年,各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将农房整治行动作为试点重要内容。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区)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每个县(市、区)选择1个乡镇作为试点,每个县(市、区)都有试点村。2019年,各县(市、区)开展5个以上中心村农村村民住宅整治。到2020年,做到新建农房建设规范有序,既有农房整治“镇镇有示范”。到2025年,实现全省农村建筑风貌明显改观。

五 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

1.房前屋后整治和杆线规整。

推进村庄房前屋后整治,做好“路边、水边、房边”处理,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规整屋顶水箱、空调外机。强化设计引导和技术指导,发动村民实施房前屋后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庭院内和房前屋后种菜种果种树,发展庭院经济,打造美丽庭院。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引导合理共杆;对无人认领的废弃杆塔线路,由乡镇(街道)负责实施拆除。统一规范新设线路,让出“干净的天际线”。

2.村庄绿化。

推进村庄“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利用坡地、边角地建设村庄片林,提升村庄—重山绿化水平,实施生态修复。积极营造生态景观林,加强古树名木保护。2018—2020年,全省营造乡村生态景观林27000亩,村庄古树名木基本建立档案、挂牌保护。

3.公路建设和整治提升。

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每年新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以上,重点推进通村公路“单改双”。加快农村公路网规划实施,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合理配套照明设施,改善村庄公共照明。开展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乱建设、乱堆放治理以及植树绿化和生态修复。

4.农村饮水安全。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扩建、配套、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继续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建设一批规模化水厂,探索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2018年,全省新建改造农村规模化水厂22处,新增农村受益人口33万人。2019年到2020年,每年新建改造农村规模化水厂16处,新增农村受益人口30万人。到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

5.提升镇区品质。

优先规范镇区秩序,逐步推进镇区整治改造。清理沿街商铺“摊外摊”“店外店”,整治占道经营现象。合理施划路内外停车泊位,加强停车及静态交通管理。开展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条件不足的镇区可先划定集中区域或实施“以租代征”建设。推进镇区主要道路架空缆线规整、沿路绿化提升、沿街建筑三层以下立面及店牌店招改造等,有条件的镇区推进道路“白改黑”、缆线下地。

6.建设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及“百镇千村”“森林人家”“水乡渔村”等村庄品牌创建活动,合力推进连线成片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建设。每年各县(市、区)创建1条以上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全省创建10条以上优秀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

7.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攻坚行动。

清理乱搭乱建,整治房屋立面,修复山体,治理水系,整理田园,推进铁路公路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房前屋后植树、田间配种树木、村庄片林建设和林相改造,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景观廊道。

六 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针对目前村庄规划普遍存在的与土地利用规划不衔接、对农民意愿和习惯不够尊重、镇村干部主动谋划参与不够、大比例尺地形图无法精准落地等问题,试点村先行,按需求分批次开展村庄规划修编,同步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省、市、县村镇建设主管部门对村庄规划编制单位、镇村干部进一步培训,落实乡村规划工作相关规定和政策。编制简单实用型村庄规划,一般村庄编制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布点、道路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布点布线规划,重点发展村、特色村应增加产业发展和风貌管控内容。镇(乡)村干部要主动梳理资源特色,主动谋划,主动参与;编制单位要进村入户、实地踏勘,对建设用地定点定桩,编制让村民看得懂、看得见、用得上的村庄规划。

七 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以县(市、区)为单位,鼓励以设区市为单位,将新建项目的建设运营和已建项目的运营维护捆绑打包推向市场,以增量盘活存量。将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和服务绩效评价考核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社会资本方的考核监管。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摊机制。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由村级组织自行购料,聘请工匠,组织村民投工投劳。

原标题:关注 |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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