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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12-11 16:27来源:洛阳网关键词:农村垃圾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洛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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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科学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经济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科学确定治理方式和技术。灵活运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确保治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

2.分类推进污水治理。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和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但未正常运行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和运营机制,实现正常运营。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居住分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暂无能力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合理建设污水排放沟渠,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和省界周边乡镇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探索路子,搞好试点,完善规划方案,建立相应项目库;2019年,优先安排贫困村项目,逐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

3.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开展生活用水计量计费,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鼓励采用各种方式,充分利用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加强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

(四)有效整治村容村貌

1.推进村庄街道硬化。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202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积极利用当地资源和拆旧废弃建筑材料,铺设石板路、青砖路、石台阶等,鼓励生态化铺装,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2.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以环村林、道路两侧、坑塘周边以及村内街道、广场游园、房前屋后、农户庭院、新型农村社区为重点,见缝插绿,栽树种竹,养花植草,实现村庄林果化,庭院花园化,建设绿色生态村庄。结合危房改造行动,开展废弃宅院整治,不具备复耕条件的,在依法依规、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将废弃宅院改造成林园(竹园)、花园、菜园、游园,扩大绿化面积。2020年年底前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

3.推进村庄亮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文化广场、学校、村民中心等重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积极推进小街小巷、农户庭院夜晚照明,方便群众夜间出行。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

4.提升村庄形象面貌。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村内积存垃圾、黑臭污水、占道经营、违章建筑、私拉管线、乱贴广告、杂物乱堆乱放等进行集中整治,营造干净整洁的公共空间和生活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改)建房屋要突出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和时代特征,防止盲目照搬照抄、千村一面,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大力弘扬中原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大力实施农户改厨房、改厕所、改地面,改院墙、改门窗、改管线行动,积极推进庭院美化亮化、人畜分离、物居分置、垃圾分类,实现农户庭院地面净、厨房净、厕所净、床铺净、门窗净、墙壁净,物品放置有序,开展“五美庭院”创建活动。

5.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持续开展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创建活动,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扩大覆盖面。2020年年底,国家卫生县城达到全市县城总数的100%;国家卫生乡镇数量提高到全市乡镇总数的8%;省级及以上卫生乡镇数量提高到全市乡镇总数的30%。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积极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明确和细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适用范围、申领程序、监督管理等,健全基层管理机构,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2018年出台村庄规划导则,全面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完成500个村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完成县级村庄布局规划、农村垃圾处理规划、农村污水治理规划,完成80%村庄规划编制;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市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统一管理体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推进村庄垃圾污水第三方治理,提升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

2.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支持村级组织和个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3.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筹资机制,市县两级财政要结合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化财政资金补贴方式,对积极性高、效果明显的村庄实行重点奖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先行先试,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垃圾污水处理农户缴费制度。

4.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政策支持

(一)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各级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市级财政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等重点工作。县(市、区)政府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纳入预算,合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县级政府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塘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资金,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试点示范、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县(市、区)可统筹使用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有关资金,用于弥补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费用,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不足部分由县(市、区)政府承担。

原标题:洛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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