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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垃圾分类 靠奖还是靠罚?

2019-01-15 11:42来源:中外对话订阅号作者:王晨关键词: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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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垃圾规范倾倒,尤其是厨余垃圾定点倾倒,使小区干净了不少。四十五岁的废品回收业者郑红梅在劲松五区周边收废品四五年了,她对中外对话说,“这个小区是这附近最干净的小区”。

相比于对公共系统投入和执行成本要求更高的监督处罚的方式,奖励手段靠“甜头”吸引公众参与,也便于统计,成效看得见,因此受到城市欢迎。

除了北京,浙江湖州的吴兴区在一些小区进行“蓝绿积分”试点,投放厨余垃圾为绿积分,可兑换鸡蛋蔬菜或家政服务,可回收物积蓝积分,用以兑换生活用品。杭州一些小区中出现了“(垃圾)桶长制”,被委任为“桶长”的居民督导其他居民正确投放,并且依据投放情况对居民打分,分数能换取生活用品。

但奖励积分政策本身的持续性受到业内人士的怀疑。

罚与奖谁更优

奖励手段能否有助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培养和责任感建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环境政策管理的宋国君教授对此并不乐观。“分类必须是集体行动,这样才能有规模效益,而奖励是号召性的,必然达不到集体行动全面覆盖的要求,” 宋国君说。

陈立雯也认为奖励措施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相悖。“商业方式鼓励垃圾分类,本身就存在鼓励产生更多垃圾的可能,”陈立雯说,“这本身也和垃圾减量的理念背道而驰。”

中国长期依靠鼓励宣传手段推进垃圾分类。由于不分类的情况太普遍,分类制度太过粗放,处罚难度大,怎么才算分类合格,不合格的怎么罚,罚多少,执法部门也一头雾水。

以处罚和监督的方式推行垃圾分类也在进行。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提出“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并且规定“个人未按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将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这是“个人”首次作为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出现在地方性规章中。在深圳,政府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制定了详细的进程,计划在小区内撤掉垃圾桶并设置一个垃圾投放站点集中分类投放,还要在投放点安装摄像头,监督投放,违规罚款。

但正如一位广州市民在《南方都市报》上撰文指出的:“罚款有没有效果,要考虑执法有没有足够人力,执法标准能否统一。这些后续工作,比立法本身难度更高。”

此外,后端清运过程中的混收也是中国垃圾分类急需解决的问题。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清运系统如果跟不上垃圾分类的创新,还是会出现“前端分好类,清运又混合”的尴尬局面。

中国的生活垃圾清运量每年还在快速地增长着。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214个大、中城市产生18850.5万吨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垃圾清运量在30多年间增加了5.8倍,

“现有的收运系统机制与分类方法,远不能够达到承载如此大量并且一直在增长的垃圾量,但越是严峻越要尽快行动,”陈立雯说,“小修小补不能带来本质改变”。

没有强制性的垃圾分类在北京劲松五区也正在面临挑战。因为居民嫌厨余垃圾的异味过重,小区里的厨余回收点由三个减少到一个。李敏说,“回收点在社区一头的角落里,只有每天下午两点到五点收厨余垃圾,别的时间不开放,去的人越来越少。” 她觉得很多垃圾分类推广项目要求使用手机客户端,对老年人也并不友好。

负责称重厨余垃圾的工作人员赵茗表示:“居民们众口难调,有的嫌弃有味道要求撤掉,但是撤掉了居民又嫌仅剩的这一个离家太远。而且厨余里面也经常会有塑料纸巾等其他垃圾需要再分拣。“

(文中部分被采访人为化名)


原标题:推广垃圾分类,靠奖还是靠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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