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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的通知

2019-04-29 10:57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键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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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河北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的规范化管理,依据原环境保护部《“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要求,现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印发给你们,作为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进行管理考核评估的依据,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附件: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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