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持续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
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自2018年上线运行以来,初步实现了网上办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备案、运行电子转移联单、申报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月报和年报,全省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初见成效。但日常监管中发现,仍存在部分涉危险废物单位未在监管平台注册、未及时如实执行申报制度,部分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未及时核实处理监管平台预警信息、事中事后监管不力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持续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工作要求,夯实主体责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涉危险废物单位(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非工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须利用监管平台按规定如实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应急预案、管理台账等制度,并对申报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按期申报。涉危险废物单位应通过监管平台,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月报,每年1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申报工作,并完成本年度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备案,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下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其中,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通过监管平台建立危险废物电子台账,按日申报危险废物转移、利用处置、贮存情况,并及时补录危险废物跨省转入联单数据(补录数据在备注栏注明转移日期)。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于每年1月31日前,通过监管平台完成上一年度一般固体废物申报工作。
(二)运输要求。省内外运输单位应在监管平台如实填报企业信息,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基本信息、运输工具信息等,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严禁非法运输危险废物。
(三)豁免管理。对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豁免的危险废物,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也应纳入监管平台管理。利用、处置环节豁免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在平台录入虚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电子运单、申报登记等制度。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全程监管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督促辖区内涉危险废物单位及时在监管平台注册,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
(一)源头严防。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环评准入、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保督察、监管执法等工作,将辖区内涉危险废物单位纳入监管平台,认真核对企业注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类别、企业类型、产生(经营)危险废物类别等关键信息,并动态纳入新建的涉危险废物单位,建立产生源大清单。
(二)过程严管。我厅委托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通过监管平台、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季度、年度抽查核查工作并定期调度、通报。对未按要求通过监管平台开展申报登记,或者虚报、瞒报数据的,坚决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通报。被通报批评超过2次的涉危险废物单位,我厅将暂停其危险废物相关业务的办理,并将有关情况纳入企业所在地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
(三)后果严惩。针对监管平台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环境风险问题及线索,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查处,对非法收运、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要一追到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鼓励将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企业纳入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将企业相关信息交送税务、证券监管等相关部门,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
三、开展调研培训,推进平台应用
信息化管理手段是辅助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重视监管平台应用,通过深入调研解决监管平台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加强舆论引导,提高涉危险废物单位参与注册监管平台积极性,提高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督促整改。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应组织辖区内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含省直管县)确定监管平台负责人,以设区市为单位于6月30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报送至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联系人电子邮箱(见附件)。同时,于7月20日前完成监管平台中企业数据的梳理核查任务,督促辖区内企业完善电子台账并按要求完成2018年申报登记,核实处理监管平台的预警信息等。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我厅将进行通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及设区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调研培训。我厅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围绕“放管服”要求开展监管平台应用的调研与培训,针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涉危险废物单位实际需求以及监管平台应用中的问题,持续优化监管平台功能。同时,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技术培训与交流,着力强化市、县两级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三)推进应用。我厅将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决策部署,从完善监管平台建设及应用、规范审批流程、加大公开力度等多方面入手,积极稳妥推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等业务网上审批办理,努力实现“数据网上走、企业不跑腿”和“不见面受理”,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联系人:厅固体处 朱向彬 联系电话:0791-86866683
省固管中心:陈文琳 李彦琦
联系电话:0791-86862311 0791-86869557
电子邮箱:805335072@qq.com
软件工程师:薛伟 杜建福
联系电话:18912795082 18994306023
软件公司热线:0512-62719888
附件:联络人信息表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联络员信息表
抄送:厅督察办、环评处、法规处、监测处、执法局、污普办。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19年6月21日印发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专项整治,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应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专业委员会李金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江苏省强化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其中明确了试点地区、收集规模、收集范围、收集种类、试点时间。原则上五个地级市和宁东基地管委会各布局1个试点项目,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确有特殊必要,根据各地市申报需求和小微企业布局
2月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一批)》,第一批共19家。关于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月2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川渝危险废物“点对点”综合利用取得进展,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取得突破,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的通知,通过采取危险废物智能称重、二维码电子标签、电子台账、电子联单、转移轨迹实时上传、视频监控、手持终端等智能化物联网监管手段,逐步实现实时、动态、预警的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非现场监管,提升全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2月2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示《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为1601.05万吨/年(含自行利用处置能力),较2017年增加103.3%。全省共有工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87家、医疗废物经营许可单位13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焚烧处置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总体上,湛江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但与此同时,湛江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具有类别分布不均、能力结构性失衡等特点,部分类别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空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产品附加值不高。公告如下:为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健康发展,现发布自贡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有关信息。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2022年全市产生工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0〕73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危险废物收运处体系,巩固提升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福建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固体〔2023〕4号),我厅在《福建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重点监管企业名单(2021-2022年度)》(以下简称“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基础上,按照产废量大小、涉重点行业、是否存在环境敏感问题等原则,提出全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公告,共4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详情如下: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范,经市民政局批复同意,由1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25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作为第一批协会会员的贵阳市危险废物管理协会正式成立,并于12月29日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作为协会业务主管单位,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明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到会对协会成立表示祝贺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表》,全市2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单位),总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142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处置能力85万吨/年,综合收集能力33万吨/年,废机油和电池收集能力24万吨/年。如下所示: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日前铜川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铜川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一览表,详情如下: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嘉兴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共21家危废经营单位,详情如下: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普洱市人民政府发布普洱市2022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公示,共9家企业,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公示如下:
请问:某企业拟在其厂房内成立非全资子公司,仅处置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处置外面的危险废物,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自行利用?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内容:您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设施利用处置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并对该自建设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属于自行利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8月嘉兴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共2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如下图所示:
日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录(截至2022年7月11日,共184家),该名录中囊括焚烧填埋处理、填埋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等,详情如下:
日前,四川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危险废物产生单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明确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要求的通知,全文如下: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81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级职权事项委托实施的公告》(公告〔2021〕第2号)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明确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要求的通知,以指导各单位规范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有效提升办理效率。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明确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要求的通知穗环〔2024〕2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规范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深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改革创新,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从提升危险废物收运处置保障能力、提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服务水平、提升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水平、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服务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试点实施等回答了记者提问。问:《通知》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危险废物转移是其利用处置的必要环节。新修订的《中华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第12号)》、长三角三省一市人民政府《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为深入推进我省毗邻区域危险废物联防联治,提高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效能,起草并发布河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制度(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便捷化,切实减轻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企业负担,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开展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审批“白名单”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
为深入推进长江三角洲及我省毗邻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建立差异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制度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确定东阳市易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纳入我省第二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全文如下: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
2月2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就《安徽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制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安徽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为深入推进长江三角洲及我省毗邻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建立差异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制度体系,制定本制度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审批规程》《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规程》的通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